第37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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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了电话,温婉微蹙着细眉盯桌面上的手机。
    连续三天请假,这不是阮蒙的风格啊。
    她眼睛突然亮了亮!打电话过来的人是白泽!这说明什么?白泽和阮蒙在一起, 他们和好了!白泽说, 阮蒙请假的原因是他今天身体不舒服。
    不♂舒♂服。
    温婉把头抵在桌沿上一阵窃笑。
    看来可以吃喜糖了。
    “阮蒙今天又请假了, 你知道吧?”十点半多点儿, 温如昔从二楼下来。
    “嗯,知道, 白泽大神给我打电话了。”
    温如昔看看她, “你怎么这么高兴?”
    温婉急忙双手摸摸脸, “啊?有吗?天气好,心情好吧。”
    毕竟是十月秋高气爽的好天气。
    温如昔不置可否地挑挑眉, 转身走了, “那我去遛狗了。”
    “辛苦老板!”温婉起身恭送。
    温如昔这个游手好闲的老板, 对店里最大的贡献, 大概就是去遛狗。毕竟店里寄养的犬类, 少的时候五六只, 多的时候十几只, 不可能一起带出去遛。全遛一遍至少3、4个小时, 多的时候能遛一天。而且不得不说,遛大型犬那真是个体力活。
    平日店里三人都在的时候,基本是温婉看店, 温如昔和阮蒙轮流出去遛狗。这几天阮蒙一直没来,温如昔便都揽下了。温婉当然也主动请缨过,温如昔就丢给她一句,“忘了你上次为什么哭的了?”
    被狗遛哭的。
    当时有人在店里寄养了一只极其罕见的阿富汗猎犬“皇后”,那远观如丝绸、如瀑布的长长毛发,那端庄倨傲的贵妇神态,简直让温婉一见倾心!而且主人再三表明“皇后”很温顺,很乖,很听话,所以在温婉的极力要求下,温如昔点头让她牵着皇后出去遛了。
    结果温婉打算牵着皇后回去的时候,也不知道皇后突然抽什么风,向前疯跑了三条街,被遛的温婉跟在后边真是欲哭无泪。那天她穿的还是平底单鞋,美则美矣,然而并不适合跑步,偏硬的材质生生把脚底和脚掌外侧磨出了大水泡,好几天走路都一瘸一拐的。
    身心俱疲地回到店里,本来吐个槽想求得一下安慰和怜惜,人家温老板却拍拍她肩膀说,“没让狗跑丢,干得不错。”温婉就哇地一声哭出来了。
    还是阮蒙比较软萌,各种温言相抚。温婉觉得温如昔妥妥一副资本家嘴脸,讨厌!
    不过当时也已经下午6点多了,温如昔特批温婉提前下班上楼休息,不用去买菜做饭。温婉坐床边一边拿着缝衣针挑水泡,一边在心里画圈圈暗骂温如昔,没想到温如昔敲开她房门给她送了一瓶碘伏、创可贴、纱布,还有一双粉色的兔子状、超级满足少女心的大号棉拖鞋。
    温如昔:“脚上起泡了吧?不是特别严重的别挑,这些你看着用。”
    当天晚上温如昔叫的外卖还是温婉最爱吃但是舍不得吃的小龙虾。
    温婉又偷偷哭了。“老男人”和“小男生”的撩妹段位就是不一样。
    她差点儿爱上温如昔了。
    如果不是小白一直用那双瓦蓝瓦蓝的琉璃珠似的眼睛盯着她。
    唉。温婉叹息。熟悉耽美文各种套路的温婉知道,猫大神这种情况,那必定是要和温老板有一腿的。肯定不会有她什么事儿。
    这店里一众美男色,竟然没有一个是留给她的,想想也是很悲催。
    温婉没想过自己的桃花来得这么快。
    温如昔把其他的狗都遛了,毛毛留给了温婉自己。温婉下了班买菜做饭,然后下楼带着毛毛出去,也算是饭后消食。
    她牵着毛毛在十字路口等红灯,身边有个男声轻唤了一声,“金总?”
    温婉本来没在意,可是毛毛兴奋地“汪”了一声就往男人身上扑,毫无防备的温婉差点儿被带倒。
    “哈!金总!金总!真的是你!你都长这么大了!你还记得我!”
    温婉瞧着那个蹲在毛毛旁边,身着一身运动装,搂着毛毛的脖子几乎喜极而泣的男人莫名其妙。
    男人注意到温婉,站起来,礼貌地点了一下头,“您好!我叫林清。我想,我大概是这只金毛的原主人。”
    温婉立刻紧了紧缰绳,把毛毛往自己身边拉了拉,一脸防备地看林清。可毛毛显然很喜欢男人,半立起来抬着前爪,又是往男人身上扑,又是吐舌头卖萌。
    温婉:……
    人行道的绿灯亮了。林清说,“不介意我和你一起走一段路?”
    温婉拉不动死命挣的毛毛,很丧气,“好吧……”
    林清轻笑道,“你放心,我不是要要回它。只是想……知道它过得好不好。”
    温婉突然心底一软,扭头看了看比她高出一头还多的男人。天色刚刚擦黑,但是马路两旁的路灯已经亮了起来。光影落在男人的脸上,倒也是棱角分明,帅气逼人。
    温婉觉得,这要是半年前的自己,在路上偶遇这么一个气质上佳的帅哥,怕是会高兴得原地转三圈。只可惜在那个美色云集的宠物店里浸染了半年,天天瞧着那几个有着神之光环、自带美颜滤镜的男人,再瞧这芸芸众生,也就只是一句,哎哟,这个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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