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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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掏出高家笑眯眯眼镜胖叔叔的名片。听越三说,高家势大,有望气的灵赋传承,还和老越家不太对付,这真是……太合适了。高闻道先生曾盛赞他,气运甚佳,想必有一根镇国的胡萝卜,高家也不会推辞这个好机会。
    交易双方想要得到平等的位置,总是要先亮亮肌肉,秀秀货。
    与越氏这个庞然大物相比,他先天上不占优,好在“势”在人为。他的交易品是地球几千年的文化结晶,识货的大有人在,先挑出几家能唱唱对台戏的,宣传势头上来后,他也必将拥有非常庞大的粉丝群,这何尝又不是一种大势?
    到了那时,他也将获得一个相对平等的交易身份。
    ※
    “阿郎,你说怎么样才能多生孩子?”程尘苦恼地挠头。
    程朗努力想想,偷偷瞄了眼程尘的小肉肚,用力摇摇头,专业不对口,不知道!
    “首先可以排除体质或遗传方面的问题,他们家这么大的势力,要有这方面问题老早就研究了。那么会不会与越氏的灵赋传承相关?”程尘也没打算从程朗那里得到答案,自言自语地思考。
    让越家多生娃,是他给出的第一个交易。
    也是目前越家最迫切想解决的,关系到家族延续的大问题。如何让越氏发展壮大的同时,给他们脖子上套根制约的索,达到微妙的平衡——如果是在原来的世界,一个小孩想驾驭一只猛虎,与虎谋皮、痴心妄想等等等等好大一堆成语适用。
    但是在这个以“灵”为本的奇妙世界,能写出灵文的他,天然地,手上就有了一根捆仙索。
    再强悍的灵文,也只有在写出它的人手中,才能发挥百分百,甚至百分之千的效用;其次是作者的专属启灵师,等级高的能发挥灵文十之八九的效用。其他启灵师能发挥出十之三四的功效,已属老天保佑。而当作者逝去,灵文也只能明珠蒙尘,渐渐湮灭。
    咦?这么说来,程尘能靠程柔女士抢来的那半张灵文醒来,果然是幸运之神保佑!
    灵书是头笔交易,但是想要发挥后续功能——请及时续费,并保持作者心情愉快。
    当安大师粉丝遍天下,那张脸到哪儿都能当银行卡刷时,越氏不能也不会再敢于用什么阴暗的手段。
    至于想喂他吃岑肉,送上祭台的某些人——除了利益相关,还有谁会这么急迫地想毁了他?
    选择题很好做,越家的主脉继承者,以及出祭的候选人,这一代也就是两个。
    不姓越的程尘,以及越三的“独子”——越泉。
    以上,都是在越家主脉人丁不旺,越老大没有孩子的情况下。那么,如果越老大又生出了十七八个亲生孩子呢?哎呀!想想就觉得十分有趣。要去除将自己视为唯一劲敌的讨厌家伙,其实给敌人添上更多更多的更加有力的竞争敌人,其实是个不走寻常路,釜底抽薪之法。
    一切的前提,他得先找到生娃的方法。
    哼,发挥所长嘛!这个世界没有一本灵书不能解决的问题,如果有,那就再来一本!
    第66章 生子的难题
    要说生子, 大地球的传说故事里很多。
    《送子观音》《女娲造人》《葫芦娃》《文王百子》……等等一长串耳熟能详的名字划过脑海,又被程尘一一划去。送子观音倒是专业相当对口, 但是……除了知道个名字,没有度娘, 前世今生他个大老爷们, 谁会去关心送子观音的传说,也没听说过有这种经文啊!瞎编一个,那玩意能成灵书么?
    《女娲造人》《文王百子》《葫芦娃》这种仙玄奇幻的,内容上没有问题,但程尘直觉地感到, 封神榜这种玄幻等级的力量, 对这个世界太过可怕。
    难道这个世界千万年来, 没有人写过神话故事?没有人异想天开写过超出正常范围的能力故事?至今, 这个世界仍主流地走在与地球近似的科技树道路上,只能证明,过于超出此界规则范围的力量,不被允许或接纳。想用封神榜这样的故事来写灵文怼天怼地,长生、造人、封神?基本没戏。
    假设这种力量能为这个世界的规则所接纳, 程尘觉得,大概他穿越过来时,这里就该是个妖魔鬼怪横行的玄幻世界了。力量规则,一定会有某根界线,这个世界的学界对这个方向应该也有所研究,比如小卷这种变翅膀的、阿郎这种能吞噬灵的就能出现, 那么什么程度规则就不允许了呢?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假设程尘带来的玄幻神话故事,其中的力量能够挣脱束缚,如果让越氏的人获得了,只会绝对意义上的增加猛兽反噬的力量。过于珍贵而强大的力量,会让重视利益的越氏不惜破坏规则也要得到他的能力。
    程尘从不忌惮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人类为了绝对利益所能做出的疯狂举动。
    既然意识到这个问题,那么,灵文的内容设定上就要划分出一条界线,起码是目前未经试验不应贸然涉及的。
    从已经写出的灵文来看,《野天鹅》和《小王子》是平凡人类略加想像的童话世界,灵赋所能提供的改变从力量或能量等级来看,也比较小,并没有产生什么能像小王子那样穿越星际的可怕能力。《大悲咒》目前仅用于驱除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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