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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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好,姑娘说在下是大欢辞的小倌儿,既然是小倌儿,卖的就是个笑,姑娘又摸又抱的......总不能白白占了便宜,”窦宪又往前迈近一步,继续道:“摸个手,五百两,抱抱腰,一千两,摸摸脸嘛......两千两,摸摸—”
    “停,停停,你这小倌儿还要不要脸了,我认错了人,都已经再三道过谦了,你怎么就这么—这么......你个大男人怎么这般无赖!”
    沈觅急了,这银子还能这么算?他怎么不去抢?
    窦宪仿佛没听见,继续道:“别着急嘛,这么算下来,一万两千两,看在你道歉诚恳的份儿上,免去两千两,你就付给在下一万两银子好了,也不算多,你看如何?”
    天雷呢?劈了他!
    沈觅看着眼前这张俊脸,实在可恨之极,无赖之极,恨道:“简直是个无赖,亏你长着副骗人的皮相,你怎么不按斤两卖?我与你这种无赖无话可说。”说罢转身就走。
    想走?有那么容易!
    看着眼前的野兔子挥舞着小爪子咬牙切齿,越发儿有趣,窦宪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些,抬胳膊拦住她的去路,“按斤两卖给姑娘也不是不可......也罢,反正我也不缺银子,这样好了,你怎么摸我抱我的,我再如数奉还给你,这账就算清了,姑娘意下如何?”
    沈觅扶额,眼前这东西简直是个妖孽,谁来把这东西收走?!
    眼看这妖孽抬起步子,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一双深邃无底的眼睛里满是戏谑,似是要把自己吸进去吞掉。
    沈觅屏住呼吸,刚想捏破手中的蜡丸,手腕却被一只铁钳般的大手攥住,身子抵在墙上,丝毫动弹不得。
    这可怎么办?对付某些妖孽,招数只能用一次。
    看她气而无奈的样子,窦宪不由得轻笑出声。
    矮了些,刚及他的胸膛,鼻尖传来一股清香,清冽而柔软,窦宪表示很喜欢,拇指细细摩挲着纤纤手腕,骨小肉多,不错不错。
    第一次小瞧了她,第二次哪里会再上当,窦宪从小接受各种训练,身经百战,杀伐无数,这点技倆实在算不得什么,只是方才没料到药丸威力那么大罢了。
    窦宪正得意,却见沈觅猛地看向前方,惊喜的喊道:“你可来了。”
    趁他不备,沈觅迅速捏破了另一只手中的蜡丸,白色的迷烟弥漫开来。
    作者有话要说:  勇者是谁?窦窦有没有中计?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月黑风高玩智斗
    看着这只妖孽身子软软歪在地上,沈觅终于松了口气,袖袍在空中大力甩了几甩,待迷烟散的差不多了才深吸一口气,缓步走上前蹲下,轻轻拂开挡在他脸上的几缕发丝。
    他静静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合上了那黑洞般的眸子,月光下石刻般的容颜显得柔和了几分。
    容颜这般熟悉,沈觅一遍又一遍的轻抚着他的额头、眼睛、鼻梁、嘴唇,低声喃喃:“阿现,你现在不认得我了,我不怪你......其实我心里是怪你的,你连我都不认得了,”沈觅执起他的大手轻轻放在自己脸上,“以前你最喜欢抚摸我的脸,说又白又软,像棉花糖,可现在竟然不认得我了,你说你当什么不好,非要当卖笑的小倌儿!唉,当个小倌儿就当吧,还非当个心术不正的坏人!还来讹我!阿现,你还是那么让我咬牙切齿,”说罢在窦宪手上狠狠咬了一口,似是有些解气,声音变软,“疼吗?再疼也不及我心疼的万分之一,罢了罢了,前世无缘今生无分,你当你的小倌儿,我做我的大夫,桥归桥,路归路,以后别来找茬!迷药两个时辰之后就没效用了,你放心,在这里不会有狼来吃了你。”
    沈觅使劲捏捏他的脸,刚要起身,忽然脑中灵光乍现,“哎?阿现,此刻机会千载难逢,我记得你胸上有颗红色小痣,在左边还是右边来着?记不清了......让我看看就是知道你是不是阿现了,幸亏此时人事不知,不然又不知道要讹多少银子,你难道是金子做的不成?忒的贪心。”
    沈觅一面嘟囔一面解窦宪的腰带。
    窦宪听了这话心里好笑,这会儿又见她使劲拽自己的腰带,不由得快要笑出声,这腰带是特制的,与普通腰带不一样,里面有暗器和软剑,她不懂得机关自然打不开。
    沈觅怎么也打不开,暗暗称奇,小声道:“这腰带好生特别,难不成小倌儿的腰带都这样?怕被强占了便宜便制了这腰带?哦对,是有那什么贞操带,唉,只好可惜这身衣服了。”说着便掏出随身带的小匕首。
    当年游走幽州时,一友人赠与阿爹一块上好的寒铁,阿爹特意寻巧匠打制了把精巧锋利的匕首,这些年沈觅一直随身携带,一为防身之用,二为方便之用。
    小匕首沿着窦宪的胸部画了个圆圈,准确的说,是个大半圆,古铜色的胸膛肌肉紧致,上面除了几道交错的疤痕,哪里有什么红色的痣嘛!
    不是他?沈觅不由得叹了口气,心里空落落的。
    过了良久才把衣服给他合上,沈觅这人还是很厚道的,虽然给人家划破了衣服,可想到大冬天的光着个胸膛也不大好,于是又摸出随身带的针线包粗粗缝了几针,露不出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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