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1/3)
“那你如何报救命之恩?以身相许?”
“救我那人是个江湖侠士,虽说他不稀罕这恩情,可我也救他一只胳膊,也算报恩了。”
“不稀罕?”窦宪开怀大笑,“你那恩公若是哪日来向你讨债,你可要好好想想怎么还。”
沈觅对这话很不以为然,并非人人做了好事都要求回报,至少自己就不会,那救自己的好汉或许也如此。
一行人当日回了太守府,窦宪一回去便忙碌起来。
沈觅后来才知道这只大虎是用来孝敬窦太后的,窦宪亲自操刀,虎身里面用黄金做支架,眼眶里镶嵌着稀有的虎睛玉,远看近看都栩栩如生,似在林中觅食般威风凛凛。
沈觅最为挂心的便是狱中的李仲贤,也不知道现在怎样了。窦宪发了话少出这个院子,虽没完全制止,可自己到哪里,说了什么话,都被他的人盯的紧,这可如何是好。
怎么能传把李仲贤的话传出去,怎么能给他再送些吃的,那狱卒拿了银子也不知会不会暗地里照应一下。虽说每日里有人给自己送饭,送衣物和首饰,可进来的都是侍卫,沈觅空怀银票没地方送。
想破脑袋都想不出办法,连着几日唉声叹气。
直到十五那日,窦宪晚饭后很有兴致的说带她出去逛逛。
逛逛好,大街上那么多人,传话的机会总比府里多,沈觅总算看到了一丝希望,摸了摸怀里的银票,满怀希望壮志酬筹的随着窦宪出门逛街。
街上很热闹,虽比不上祭祀礼那日却也相差无几。
窦宪在前面走,沈觅在一旁跟着,只顾着四下里看有没有认识的人,没有多余的心思看景。窦宪心里明了,却也没发脾气,硬拽着她进了一家银楼。
这家银楼是青州城里最大的,城里世家大户的贵女最喜欢佩戴此银楼的首饰,据说花样是皇宫里出来的,长安城里最是时兴。李仲玉曾拉着沈觅来过一次,银楼里首饰花样繁多,价钱更是贵的乍舌。
记得李仲玉曾喜滋滋的说过,母亲为她准备出嫁用的首饰便是这家银楼的。难得李仲玉喜欢,沈觅当时便想着从这家买件首饰送她当贺礼。
掌柜的是个人精儿,一见窦宪通身气质不凡便让伙计赶紧上好茶,自己则亲自过来伺候。
窦宪扫了几眼柜台里的首饰,便坐在一旁喝起了茶,见沈觅一件件的看得仔细,也不嫌烦,只吩咐掌柜的,“拿些好的出来。”
掌柜笑的满脸是褶子,颠儿颠儿跑到里屋拿了几个托盘出来,“郎君和姑娘请看,这些都是宫里上个月新出来的花样儿,刚到的货,还不曾摆放出来,您二位且慢慢挑选。”
窦宪放下茶杯,随便捡起一样儿,嗤笑道:“宫里四月方制新花样,你倒还比宫里的早了?这些首饰样子两年前便有了,休要糊弄。”
掌柜的一见遇到了行家,反应很是迅速,谄媚道:“郎君好眼力,花样虽不是最新的,可也是实兴的,您身边这位姑娘皮肤白嫩,气质不凡,若是这位姑娘佩戴上这些首饰,那可真是不可方物的美人呐,就连宫里的娘娘也是比不上的。”
沈觅见掌柜往自己身上扯,心里不愿意,开口道:“掌柜的,你只说好不好看便罢了,这位郎君买给谁你又不知道,说错了话可是得罪人的。”见窦宪手里那支金钗很是好看,一只神鸟口含珍珠,尾翼上镶嵌着七彩宝石,珍珠下方坠着几缕金流苏,忽然想起了李仲玉绣的那只多尾神鸟。
“掌柜的,这只金钗怎么卖?”
“姑娘好眼力,这只金钗白银一千两。”
沈觅惊讶,“这么贵,那算了。”转头去看其它的。
窦宪见沈觅挑的认真,心里多了几分莫名的欢喜,“你若喜欢,买下来便是,不过是一千两而已。”
沈觅低头看着别的首饰,这么个小物件就一千两,那得挑个更小些的了,忽然听到窦宪这番话,心想他出身贵族大户还惯会讹人,自然不会把一千两银子看在眼里,头也不抬的回道:“你若喜欢买了便是,我没带那么多银子。”
窦宪一愣,自己拉她进来的,难不成还要她自己掏银子不成?正待说“我带的银子足够花的,你随便挑,”却听沈觅对掌柜的说拿另一件瞧瞧。
窦宪随着过去一看,一只白玉镯子孤零零的躺在角落里,周围是金光闪闪的金银珠宝,显得那只白玉镯子越发的黯淡无光,心道乡村野姑果真没眼光。
掌柜的拿出镯子放在托盘上,“姑娘不妨看些别的,这镯子品质不如刚才看的那些。”
沈觅皮肤白净,把镯子套在手腕上对着灯笼一照,效果竟然出人意料的好,白玉散发出的暖暖荧光越发衬的肤如凝脂,仔细一看,镯子里竟还有两条红丝游动。
那掌柜的卖首饰大半辈子,没曾想竟看走了眼,这等宝物居然扔在角落里,上前打着哈哈道:“姑娘好眼力,这是我银楼的镇楼之宝,名唤血丝白玉,千年难得一回见,那血丝既然欢快游走,是镯子和姑娘有缘分,这镯子售价白银五千两,少一点儿不卖。”
沈觅知道那掌柜耍奸猾,十分厌恶的摘镯子,可镯子竟然摘不下来,刚才一戴就戴进去了,这会儿怎么使劲撸也下不来,急出一身汗,抬手
“救我那人是个江湖侠士,虽说他不稀罕这恩情,可我也救他一只胳膊,也算报恩了。”
“不稀罕?”窦宪开怀大笑,“你那恩公若是哪日来向你讨债,你可要好好想想怎么还。”
沈觅对这话很不以为然,并非人人做了好事都要求回报,至少自己就不会,那救自己的好汉或许也如此。
一行人当日回了太守府,窦宪一回去便忙碌起来。
沈觅后来才知道这只大虎是用来孝敬窦太后的,窦宪亲自操刀,虎身里面用黄金做支架,眼眶里镶嵌着稀有的虎睛玉,远看近看都栩栩如生,似在林中觅食般威风凛凛。
沈觅最为挂心的便是狱中的李仲贤,也不知道现在怎样了。窦宪发了话少出这个院子,虽没完全制止,可自己到哪里,说了什么话,都被他的人盯的紧,这可如何是好。
怎么能传把李仲贤的话传出去,怎么能给他再送些吃的,那狱卒拿了银子也不知会不会暗地里照应一下。虽说每日里有人给自己送饭,送衣物和首饰,可进来的都是侍卫,沈觅空怀银票没地方送。
想破脑袋都想不出办法,连着几日唉声叹气。
直到十五那日,窦宪晚饭后很有兴致的说带她出去逛逛。
逛逛好,大街上那么多人,传话的机会总比府里多,沈觅总算看到了一丝希望,摸了摸怀里的银票,满怀希望壮志酬筹的随着窦宪出门逛街。
街上很热闹,虽比不上祭祀礼那日却也相差无几。
窦宪在前面走,沈觅在一旁跟着,只顾着四下里看有没有认识的人,没有多余的心思看景。窦宪心里明了,却也没发脾气,硬拽着她进了一家银楼。
这家银楼是青州城里最大的,城里世家大户的贵女最喜欢佩戴此银楼的首饰,据说花样是皇宫里出来的,长安城里最是时兴。李仲玉曾拉着沈觅来过一次,银楼里首饰花样繁多,价钱更是贵的乍舌。
记得李仲玉曾喜滋滋的说过,母亲为她准备出嫁用的首饰便是这家银楼的。难得李仲玉喜欢,沈觅当时便想着从这家买件首饰送她当贺礼。
掌柜的是个人精儿,一见窦宪通身气质不凡便让伙计赶紧上好茶,自己则亲自过来伺候。
窦宪扫了几眼柜台里的首饰,便坐在一旁喝起了茶,见沈觅一件件的看得仔细,也不嫌烦,只吩咐掌柜的,“拿些好的出来。”
掌柜笑的满脸是褶子,颠儿颠儿跑到里屋拿了几个托盘出来,“郎君和姑娘请看,这些都是宫里上个月新出来的花样儿,刚到的货,还不曾摆放出来,您二位且慢慢挑选。”
窦宪放下茶杯,随便捡起一样儿,嗤笑道:“宫里四月方制新花样,你倒还比宫里的早了?这些首饰样子两年前便有了,休要糊弄。”
掌柜的一见遇到了行家,反应很是迅速,谄媚道:“郎君好眼力,花样虽不是最新的,可也是实兴的,您身边这位姑娘皮肤白嫩,气质不凡,若是这位姑娘佩戴上这些首饰,那可真是不可方物的美人呐,就连宫里的娘娘也是比不上的。”
沈觅见掌柜往自己身上扯,心里不愿意,开口道:“掌柜的,你只说好不好看便罢了,这位郎君买给谁你又不知道,说错了话可是得罪人的。”见窦宪手里那支金钗很是好看,一只神鸟口含珍珠,尾翼上镶嵌着七彩宝石,珍珠下方坠着几缕金流苏,忽然想起了李仲玉绣的那只多尾神鸟。
“掌柜的,这只金钗怎么卖?”
“姑娘好眼力,这只金钗白银一千两。”
沈觅惊讶,“这么贵,那算了。”转头去看其它的。
窦宪见沈觅挑的认真,心里多了几分莫名的欢喜,“你若喜欢,买下来便是,不过是一千两而已。”
沈觅低头看着别的首饰,这么个小物件就一千两,那得挑个更小些的了,忽然听到窦宪这番话,心想他出身贵族大户还惯会讹人,自然不会把一千两银子看在眼里,头也不抬的回道:“你若喜欢买了便是,我没带那么多银子。”
窦宪一愣,自己拉她进来的,难不成还要她自己掏银子不成?正待说“我带的银子足够花的,你随便挑,”却听沈觅对掌柜的说拿另一件瞧瞧。
窦宪随着过去一看,一只白玉镯子孤零零的躺在角落里,周围是金光闪闪的金银珠宝,显得那只白玉镯子越发的黯淡无光,心道乡村野姑果真没眼光。
掌柜的拿出镯子放在托盘上,“姑娘不妨看些别的,这镯子品质不如刚才看的那些。”
沈觅皮肤白净,把镯子套在手腕上对着灯笼一照,效果竟然出人意料的好,白玉散发出的暖暖荧光越发衬的肤如凝脂,仔细一看,镯子里竟还有两条红丝游动。
那掌柜的卖首饰大半辈子,没曾想竟看走了眼,这等宝物居然扔在角落里,上前打着哈哈道:“姑娘好眼力,这是我银楼的镇楼之宝,名唤血丝白玉,千年难得一回见,那血丝既然欢快游走,是镯子和姑娘有缘分,这镯子售价白银五千两,少一点儿不卖。”
沈觅知道那掌柜耍奸猾,十分厌恶的摘镯子,可镯子竟然摘不下来,刚才一戴就戴进去了,这会儿怎么使劲撸也下不来,急出一身汗,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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