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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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之所的李家村位置好多了,也更安全。先前她娘不肯走,现在她都嫁人了,总算松了口风,她是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王氏看向李荷花,她的姑娘已经长大了,她也该死心了,那个死鬼只怕是真的死了。她叹道:“现在是娘拖累你了。”
    以前本来打算荷花嫁人之后,她就去地下找那个死鬼,但是这些年母女俩相依为命,荷花孝顺得紧,要是她去了,荷花还不知道得伤心成什么样子?她也不忍她消沉乃至追随她而去。且丧父丧母的名头也不好听,男方家只怕会嫌弃的很。到时候荷花哪里会有好日子过?
    再说当初荷花为了她,早早的拿起了菜刀用小小的身子护卫着她,才让她传出了凶悍、疯子的名声,以至于十六岁了都没有好人家上来提亲。她得承担起责任。
    有她这个母亲在,日后夫家如何欺负她,至少她能有个地方哭诉。所以她只能对那个死鬼说抱歉了,要晚些年才能去陪他了。
    李荷花听到这话,惊喜的上去就亲了王氏一口,道:“娘,你最好了。娘,你先歇一下,我出去等小丫。”
    王氏微笑的点点头,道:“去吧,这几天好好教小丫,以后就离得远了。”
    荷花摇摇手,示意自己知道,就轻快了出了内室。王氏哑然失笑,她的荷花是世界上最好的姑娘,就应该配一个好男人。陆家家风正,陆隽宇一次就考上了秀才。村里私塾林先生都看好他,日后定会成为大齐栋梁之才的,这样的俊杰正适合她闺女。
    当初她无意中救了陆老夫人的时候,她就觉得这是老天爷在成全她的慈母之心。陆家不愧是有名的人家,她多提了几句荷花的事情,陆家立即心领神会的。于是叫她先见见陆隽宇。
    今日陆隽宇是以拜谢救命之恩为名实则相看过来的。她也没有瞒着荷花,她闺女一向有主见,她不满意的话,她也不会强逼着她。不过今日她瞧见她看了好多次陆隽宇,想必是满意的。当然她也满意得很,知书达理,文质彬彬,一看就是人中俊杰。
    可是没有想到谈得好好的,竟然出了意外,让陆隽宇看到了她的真实面目,虽然先前她有欺骗的嫌疑,但是荷花这孩子只要不惹她,她不会主动找茬,且人美心善,陆家也不会吃亏是吧。看来人还是不能做坏事,她一心虚就出事了。
    想到这里,她立即起身,急急忙忙去了小佛堂给菩萨进香,忏悔加求保佑了。
    *****
    荷花看着小丫写的几个字,赞许道:“小丫,你很聪明,认字很快呢。”
    小丫惊喜道:“真的吗?荷花姐,太好了,我再认写字,是不是就能写我的名字吗?”
    荷花摸摸她的脑袋,道:“嗯,明天就教你。”小丫是李强的小女儿,但由于前面已经有三个姐姐了,小丫就被放养了,不要说识字了,连名字李大风都是一个月前李强随便起的。不过李家村的人识字的非常少,起名自然就随意了。比如她荷花也只不过是她爹路过一池荷花池,回来就给了她这个名字。
    小丫拍着小手,高兴道:“太好了,我终于可以写自己的名字了。”
    李荷花把最简单的数字汉字教完之后,道:“小丫,今天就到这里,明天这个时候再过来,我会检查的哦。”
    小丫小鸡啄米一样点点头,道:“嗯,荷花姐姐,我一定好好写。今天就麻烦荷花姐姐了,我先走了。”
    李荷花看看外面天都黑了,起身伸伸懒腰,开始自己的作业。因为王氏一直在私塾做工,林夫人见她识字很快,于是就开始指点她。这也让她不至于露馅,毕竟她前世可是中文系的高材生呢。
    是的,她是穿越的。前世跟着考古队进了几千年的古墓,研究里面的文字,然后一觉醒来就成了高烧不治而亡的五岁小姑娘李荷花。
    为了让自己的才能不至于突兀,她故意和林夫人打好关系,果然她就开始教她了。她慢慢的一步一步的改变原主在人们心中的印象,十年下来已经没有人怀疑她是孤魂野鬼了。
    用私塾捡来的废纸写了十遍大字,她才放下毛笔,伸了一个懒腰,真舒服啊!
    这时王氏端着一碗面走进来,看着她写的字,才欣慰的笑了,道:“荷花,你这字娘虽然不认识,但是和林先生写得一样好看呢。”
    李荷花看着面里的肉丝,对王氏撒娇道:“那是,林夫人都说你闺女我聪明着呢。娘,这么大碗,我可吃不完,娘帮我一起吃吧。“
    王氏嗔怪道:“你正在长身体,多吃点,我刚刚已经吃过了。”
    李荷花看她坚决的样子,知道她这是省着呢,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想了想,放下碗,走到床边,从枕头下拿出一个小袋子,然后递给王氏,道:“母亲,这是以前攒的钱,您拿去用吧。”
    王氏忙摆摆手,道:“荷花,我都说过,你自己挣的钱我不要,你自己存着。我每个月有工钱,够用,够用。”她家闺女认识了字,就帮人抄书写字,比她挣的钱都多呢。且比她明白事理比她强多了,她索性也就不要的她的钱,让她自己存着。
    李荷花把袋子塞在王氏的口袋里,道:“娘,给你用你就用,不要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我这里存了好多呢。别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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