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2/3)
我可就进不去了,回头再来看你,你留二斤兔肉明天早上热了吃,食堂的饭菜不但难吃,而且也吃不饱。”
“知道啦,去吧!”
“行,那我走了,轩哥回见。”
目送宋骞消失在夜幕之中,他碗里的兔肉几乎没有怎么减少,大约是舍不得吃全留给我的,不过倒是确实能留下两斤肉,明天早上再吃,省得一饿就是一天。
吃饱喝足,再练一会龙息功。
“呼……”
拳头伸开之间居然呼呼带风,双臂之间溢出一股古老、质朴的气机,正是龙息功的象征,转眼之间就已经运功三遍,只觉得体内的灵力越发的灼热,仿佛就要突出体表一般,随着我的运劲,气息越发的绵长,而那种敦厚、古朴的力量也越发的浓郁起来,就仿佛万年的睡龙随时都会睁开双眸窥视世间一般。
行功六遍,体内再次传来涨疼、脱力的感觉,练功最忌的就是强练,于是只能收回运劲的灵力,一缕缕灵力犹如涓涓细流般的归入身体深处,化为不见。
躺在床上,身体自然舒展,大字型的躺在那里,转眼之间进入睡眠,但是体内的灵力却循着龙息功的运功路线而自行流动,当我清晨醒来的时候,却感觉浑身湿漉漉的一片,原来是出了一身的汗,并且还有不少泥垢。
洗澡!
磨剑办里没有外人,而且不设浴室,所以便放了水就在院子的角落里冲凉,冲完凉之后,浑身舒爽,同时身体仿佛正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皮肤晶莹透亮、水白盈润,这种光泽我倒是在苏颜、澹台瑶的身上看过,这大约就是龙息功淬皮的效果,同时也显而易见苏颜、澹台瑶等女生的龙息功层次远远在我之上。
……
转眼中午,一个上午的工作之后,回到磨剑办,扫了眼百灵草之后心底一凉,短短一天,百灵草居然所剩无几了,只还有拳头大小的一团,根本就不够补充龙息功运行三遍所消耗的血气了!果然,便宜没有好货,这是亘古的真理。
“咚咚……”
外面传来敲门声,是宋骞的声音:“轩哥,你在吗?”
“进来吧。”
午休时间,宋骞倒也空闲,不过当他风尘仆仆的走进来的时候身后却背着一个大背包,“啪嗒”一声放在了我的桌上,笑道:“轩哥,我给你带了点礼物回来了。”
“什么?”
“你自己看!”
打开背包,我顿时吓了一跳,里面赫然都是一堆堆的药材,不但有路灵草、血珊瑚、龙虎肉这样的高级食材,甚至还有一些品相看起来十分不错的血参!
小心翼翼的捧起一株血参,我仔细看了看,这条血参足足有一个巴掌那么长,常言道“一指血参一指金、一掌血参胜过金”,这也意味着巴掌长的血参其实是无价之宝,是所有灵修者梦寐以求的宝物,不但能补充血气更能促进灵力增进,不出意外的话这根血参的价值绝对在十万之上的!
“宋骞!”
我一时间心里百味杂陈,转眼化为怒气,看了看他的手腕,道:“你的银月护腕呢?”
银月护腕是一种灵器,大陆上盛行的装备,内里封存着天地之灵,能够增进一定的灵武技威力,但十分少见,能用得起灵器的人都是有钱人,而灵器的等级依次为:灰灵器、白灵器、银灵器、金灵器等,甚至就连为也没见过几个,而宋骞的银月护腕是银灵器之一,可是他老爹花了大价钱给他淘来的,这小子难道为了给我买血参卖掉了?
果然,宋骞支支吾吾了一会,说:“银月护腕被我卖了……不过轩哥我没有卖亏,足足卖了二十五万龙灵币,其中十五万用来买这根血参了,你的身体虚,这根血参对你修炼龙息功是有奇效的,而且你看我,我资质庸碌……根本就不是修炼灵武技的那块料,银月护腕在我身上也就是个没用的铁疙瘩,还不如卖掉给你买血参来得划算。”
我又是生气又是感动,忍不住的轻轻一拳打在了他的胳膊上:“你这臭小子,你爹追问起来不剥了你的皮才怪呢,你让我怎么跟他解释啊!”
“老爹两三年都未必能有人影,最多托人给我带点生活费罢了,轩哥你别担心啦,说不定等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是名动一方的灵修者了,你说呢?”他依旧笑嘻嘻的样子。
我皱眉道:“但是这东西太贵重了,我没法收。”
“你不收就浪费了。”宋骞咧咧嘴,笑道:“都是好东西,但是也都有保质期啊,譬如这条血参,足足有五十七年的品相,你要是不吃掉一个月之内肯定会枯萎或者烂掉,而我的龙息功根本不可能突破第一层,我想用这血参也用不上啊!”
看着他笑哈哈的样子,我也没办法,只能收起这些药材,说:“等我以后发达了,一定加倍还给你,再帮你弄一个比银月护腕更强的灵器来。”
宋骞禁不住笑道:“我们好兄弟一辈子,说这些做什么,我也没有打算让你还啊!好了我不打扰你练功了,先走了,回去眯一会,下午还有室外训练课呢,我们班的那个女助教可凶了,娘的……一看就知道她老公满足不了她。”
“怎么,你还想去满足她啊!”
“我可不敢,那只母老虎,哈哈,轩哥我走了
“知道啦,去吧!”
“行,那我走了,轩哥回见。”
目送宋骞消失在夜幕之中,他碗里的兔肉几乎没有怎么减少,大约是舍不得吃全留给我的,不过倒是确实能留下两斤肉,明天早上再吃,省得一饿就是一天。
吃饱喝足,再练一会龙息功。
“呼……”
拳头伸开之间居然呼呼带风,双臂之间溢出一股古老、质朴的气机,正是龙息功的象征,转眼之间就已经运功三遍,只觉得体内的灵力越发的灼热,仿佛就要突出体表一般,随着我的运劲,气息越发的绵长,而那种敦厚、古朴的力量也越发的浓郁起来,就仿佛万年的睡龙随时都会睁开双眸窥视世间一般。
行功六遍,体内再次传来涨疼、脱力的感觉,练功最忌的就是强练,于是只能收回运劲的灵力,一缕缕灵力犹如涓涓细流般的归入身体深处,化为不见。
躺在床上,身体自然舒展,大字型的躺在那里,转眼之间进入睡眠,但是体内的灵力却循着龙息功的运功路线而自行流动,当我清晨醒来的时候,却感觉浑身湿漉漉的一片,原来是出了一身的汗,并且还有不少泥垢。
洗澡!
磨剑办里没有外人,而且不设浴室,所以便放了水就在院子的角落里冲凉,冲完凉之后,浑身舒爽,同时身体仿佛正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皮肤晶莹透亮、水白盈润,这种光泽我倒是在苏颜、澹台瑶的身上看过,这大约就是龙息功淬皮的效果,同时也显而易见苏颜、澹台瑶等女生的龙息功层次远远在我之上。
……
转眼中午,一个上午的工作之后,回到磨剑办,扫了眼百灵草之后心底一凉,短短一天,百灵草居然所剩无几了,只还有拳头大小的一团,根本就不够补充龙息功运行三遍所消耗的血气了!果然,便宜没有好货,这是亘古的真理。
“咚咚……”
外面传来敲门声,是宋骞的声音:“轩哥,你在吗?”
“进来吧。”
午休时间,宋骞倒也空闲,不过当他风尘仆仆的走进来的时候身后却背着一个大背包,“啪嗒”一声放在了我的桌上,笑道:“轩哥,我给你带了点礼物回来了。”
“什么?”
“你自己看!”
打开背包,我顿时吓了一跳,里面赫然都是一堆堆的药材,不但有路灵草、血珊瑚、龙虎肉这样的高级食材,甚至还有一些品相看起来十分不错的血参!
小心翼翼的捧起一株血参,我仔细看了看,这条血参足足有一个巴掌那么长,常言道“一指血参一指金、一掌血参胜过金”,这也意味着巴掌长的血参其实是无价之宝,是所有灵修者梦寐以求的宝物,不但能补充血气更能促进灵力增进,不出意外的话这根血参的价值绝对在十万之上的!
“宋骞!”
我一时间心里百味杂陈,转眼化为怒气,看了看他的手腕,道:“你的银月护腕呢?”
银月护腕是一种灵器,大陆上盛行的装备,内里封存着天地之灵,能够增进一定的灵武技威力,但十分少见,能用得起灵器的人都是有钱人,而灵器的等级依次为:灰灵器、白灵器、银灵器、金灵器等,甚至就连为也没见过几个,而宋骞的银月护腕是银灵器之一,可是他老爹花了大价钱给他淘来的,这小子难道为了给我买血参卖掉了?
果然,宋骞支支吾吾了一会,说:“银月护腕被我卖了……不过轩哥我没有卖亏,足足卖了二十五万龙灵币,其中十五万用来买这根血参了,你的身体虚,这根血参对你修炼龙息功是有奇效的,而且你看我,我资质庸碌……根本就不是修炼灵武技的那块料,银月护腕在我身上也就是个没用的铁疙瘩,还不如卖掉给你买血参来得划算。”
我又是生气又是感动,忍不住的轻轻一拳打在了他的胳膊上:“你这臭小子,你爹追问起来不剥了你的皮才怪呢,你让我怎么跟他解释啊!”
“老爹两三年都未必能有人影,最多托人给我带点生活费罢了,轩哥你别担心啦,说不定等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是名动一方的灵修者了,你说呢?”他依旧笑嘻嘻的样子。
我皱眉道:“但是这东西太贵重了,我没法收。”
“你不收就浪费了。”宋骞咧咧嘴,笑道:“都是好东西,但是也都有保质期啊,譬如这条血参,足足有五十七年的品相,你要是不吃掉一个月之内肯定会枯萎或者烂掉,而我的龙息功根本不可能突破第一层,我想用这血参也用不上啊!”
看着他笑哈哈的样子,我也没办法,只能收起这些药材,说:“等我以后发达了,一定加倍还给你,再帮你弄一个比银月护腕更强的灵器来。”
宋骞禁不住笑道:“我们好兄弟一辈子,说这些做什么,我也没有打算让你还啊!好了我不打扰你练功了,先走了,回去眯一会,下午还有室外训练课呢,我们班的那个女助教可凶了,娘的……一看就知道她老公满足不了她。”
“怎么,你还想去满足她啊!”
“我可不敢,那只母老虎,哈哈,轩哥我走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