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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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东西的,学子们吃饭要么自带要么就去书院的食堂吃。当然,大户人家的子弟自然会有奴仆一日三餐的按时送来,普通人家的孩子就没那么娇惯了,能吃的起食堂的还算是家境尚可的。许多贫寒人家的子弟连食堂也吃不起,只能是从家里带些馒头咸菜来吃,李文博就是其中之一。
    安然将吃食往屋子中间的桌子上一放:“李兄,别吃那个了。来尝尝,我娘刚给我送的卤味。”
    李文博为人虽然有些迂腐,但是因着与林安然一样都是父亲早亡,颇有些惺惺相惜之感。因此两人交情还算不错,当下也没有和安然客气,接过安然递过来的一根鸡爪便吃了起来。啃了几口之后,还夸赞道:“伯母的手艺又精进了。”
    林安然笑着摇摇头:“你这次可猜错了,这些卤味是我姐姐做的。我姐还腌了一些酸豆角,可好吃了,就是稍微有些辣,你尝尝。”
    李文博是个能吃辣的,他也不好意思紧着吃肉,这豆角酸酸辣辣的正好开胃,就着这个,他吃了一个林母带来的大馒头。安然知道他的性子,不时的塞给他一块猪蹄、一颗卤蛋什么的。
    两人正在那吃的不亦悦乎呢,同屋的其他人回来了。一个同窗抱怨道:“书院的伙食越来越差了,炒的菜连滴油花都没有。”
    另一个接口道:“可不是吗?那汤都能照出人影来。”还有两三道声音也随声附和。
    最开始的那个声音推开门,看到正在大快朵颐的两人,不由惊呼:“你们这两个,竟然在这里吃独食当真是天理不容。”说完,迅速的从包卤味的油纸包里抄起两根鸡爪一块猪蹄。其他人也闻到了香味,纷纷蜂拥而至。
    刚才还满当当的桌子一下子就空了大半,只剩下一些馒头和酸豆角。
    还好安然手快,刚才在他们进来之前,就抓起来几根鸡爪,要不现在他也没的吃了。
    分给李文博一根,安然刚要啃手里的鸡爪。对面屋子一个穿锦袍的青年飞奔进来,抢了他手里最后一根鸡爪:“好啊,你们吃好东西竟然不叫我。”其他人纷纷对他怒目而视:“程子俊,你天天吃好的,竟然还来和我们抢吃的,真不知羞。”青年就当没听见,啃完鸡爪,还就着酸豆角吃了半块馒头。吃完后还满意的拍拍肚皮:“这豇豆腌的真好吃,清淡爽口。伯母手艺这样好,安然你真有口福。”等其他人吃完第一波还想再拿的时候,卤味都已经被瓜分完了。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十几岁的年纪,正是能吃的时候,平日里在书院又没有什么油水。偶然间闻到肉味,谁还能忍得住?
    你说什么?平日的斯文有礼呢?
    切,那是外在形象。圣人都说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都是同窗好友,你好意思吃独食?
    将好吃的放起来,吃个十天半月的,那是女生宿舍才有可能做到的事。
    男生嘛,要是这样做,那铁定交不到朋友。
    只是大多数的家长不太清楚这件事,孩子读书时都是死命的让孩子多带些好吃的,殊不知这些东西能进自家孩子嘴里的少之又少。古往今来,一直都如此。
    吃饱喝足了,大家抹抹嘴角的油,纷纷说:“安然,伯母的手艺真好,这鸡爪卤的真够味,下次让她多做些带来。”
    林安然笑笑不说话,他不喜欢在太多人面前谈论自己的姐姐,怕人亵渎了她。看看脚上八成新的鞋子,这是上次姐姐给他做的。姐姐回来不过两三个月,就已经给自己做了两身衣服、两双鞋子了。以前母亲也给他做过,但是母亲和姐姐给的关爱是不同的感觉。再有就是,姐姐做的衣服,样子确实要好看许多。有姐姐在身边的感觉,真好!
    转眼就到了八月初十,因为许多学子要回家帮着秋收,加上中秋节,书院便一气放了十天假。
    安然将暂时穿不着的夏衣和薄被都带了回来,过了中秋天就冷了。再去书院的时候该带厚被褥了。
    他到家的时候正好林母出门去了,悠然听到大门口有人说话出来一看竟然是弟弟回来了。见弟弟吃力的背着一个大包裹怀里还抱着一大包的衣物,一辆马车刚刚驶远。
    悠然连忙上前接过弟弟背上的包裹问道:“小弟,你回来了?怎么也没让人捎信回来?”
    安然笑笑:“正巧我有个同窗程子俊是镇上程老爷家的孙子,他每次回来他家都会派马车去接的,我蹭了好几次的车了。”
    悠然点点头:“既然这样,那你走的时候我给做两样精致的点心,你带去谢谢人家。虽然人家大方,但是咱也不能一味的占人家便宜。”
    “以前母亲也是这样说的,每次母亲给我做鞋子都会给他也做上两双让我捎给他的。程子俊可喜欢母亲做的鞋子了,说母亲做的比他家绣娘做的穿了要舒服的多。再说了,母亲给我带去的吃食,他也没少吃,不碍的。”
    和弟弟一起将他的被褥背到他的屋子放好,悠然说道:
    “还是母亲想得周到,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第三十九章 受阻
    “吃什么都好,肯定比书院的饭菜好吃。姐姐,娘说上次她给我带的卤味是你做的,可真好吃。我都没吃多少,都被程子俊他们抢走了。”说到这个,安然有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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