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1/3)
百里九一怔,猜到了诺雅的心意:“你想要它?”
诺雅坚定地点头:“现在就要。”
“可是你要清楚,现在带走它,它可就不能达到巅峰的狠厉。”
诺雅莞尔一笑:“我只不过是养只小狗来玩罢了,要那么凶做什么?若是它果真凶残到饥食自己的母亲,难保有一天不会攻击主人。”
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诺雅这展颜一笑,犹如春花初绽,暖阳过隙,笑得百里九骨酥肉麻,不自觉地弃械投降,乖乖点头。
“爷在美人跟前,就是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有求必应。更何况是我的诺儿张口呢。”
诺雅对于他的调戏置之不理:“那我现在可以去给他喂食了吗?”
“我陪你,毕竟那样血腥的场面不太适合你们女人。”
灵犬认主,诺雅知道,它若是已经有了灵性的话,一定会忠心于喂食自己的第一个人。因此诺雅想也不想就拒绝了百里九的“好意”。
“谢谢九爷,诺雅自己就可以担此大任。”
“你确定你是女人?”百里九夸张地讥笑诺雅:“你就不怕看到狼藉遍地的血腥场景,吓得魂飞魄散?”
林诺雅依旧笑得云淡风轻,却带着寒意:“九爷您以为在一群饥饿的肉食动物里面,会留下什么狼藉?血肉横飞还是肢体遍地?什么都留不下,一丁点骨头渣子都没有,就连流在地上的血也被舔个干干净净。”
如此血腥恐怖的事情,从林诺雅的嘴里说出来,就像是再稀松平常的事情。百里九都忍不住有些反胃了。
林诺雅说完,转身就走,依旧赢弱得不堪一击的背影笔挺,百里九从她的身影里看到了落寞,萧瑟还有一种倔强的刚强。
百里九不像以往那样嗤之以鼻,却依旧是悠闲地抱了双肩,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
因为他知道,驯服这只犬并不是喂一块肉那样轻而易举的事情。喂食它的人必须要狠厉,身上有一种霸气,能够超越驾驭它,让它心甘情愿地臣服在你的脚下,一辈子忠心。
就凭借她这副风吹杨柳一样的娇弱?百里九一声冷笑,静静地等待林诺雅哭爹喊娘地从犬舍逃出来,向着他哀哀乞怜。他已经做好了英雄救美的准备。
百里九站累了,靠着一株大树坐下。犬舍的方向依旧没有什么动静,偶尔听到一两声低低的呜咽。
他忍不住有些担心起来,虽然自己暗里叮嘱了侍卫见好就收,保护好她的安危,但是万一这女人不自量力,可别被凶犬们拖进屋里吃了。那细皮嫩肉的,想必咬一口水水嫩嫩,口感不错。
百里九终于坐不住,站起身来,向着犬舍的方向走,越走越心焦。
还未走近,就见林诺雅大摇大摆地从里面出来,一只毛色枯黄的幼犬颠儿颠儿地跟在她的身后,有点一瘸一拐。
百里九立即被那只犬吸引了目光,再也离不开眼。
那犬虽然瘦骨嶙峋,毛色暗淡无光,甚至可以说遍体鳞伤,有些地方的皮毛都脱落了,丑陋不堪,却四肢粗直,前胸突出,双目如电,一种威压自然而然地从身上散发出来。
就是它了!百里九不用问就可以确定,因为它身上还仍旧带着一股死亡的腐朽气息,那是没有从死人堆里打过滚的人感知不到的。
那只犬看到百里九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立刻俯下前身,弓起后腿,露出几颗白森森的犬牙,跃跃欲试,却不像其他犬一样,低声呜咽。
“泡泡!”林诺雅出声制止。
百里九忍不住目瞪口呆:“你叫它什么?”
“泡泡。”诺雅得意地复述:“刚刚给它起的名字,威风吧?”
百里九颇有点无语,并且忍不住开始怀疑人生:“只要这位犬兄没有意见,我自然不方便替他抗议。”
泡泡蹲下身子,眼皮懒洋洋地撩了一下,似乎是在响应百里九的话。
“你没事吧?”百里九上下打量诺雅两眼,她的袖子看起来有些湿哒哒的,浑身倒并没有一点搏斗过的痕迹。
“能有什么事?”
“看你去了这么久,以为你跟它一块用餐呢。”百里九语不气人不罢休。
“用餐倒没有,我只不过是用温水给它洗了一个澡,然后带着它顺道围绕着你的犬舍溜了一圈,让你的爱犬们拜见一下它们的王。”
“就这么简单?”
“不然还要怎样?”
百里九知道,自己可能错过了一场很精彩的较量,至于过程如何,只能自己向侍卫详细打听了。
他看着跟前那只犬,心里暗暗惋惜,这样凶猛的一只獒,落到这女人手里,成为一院子女人的玩物,前途可以预见。果然,女怕嫁错郎,狗更怕跟错郎啊。
☆、第三十一章 鸡飞狗跳
林诺雅得了泡泡,欢喜得不行,亲自照料,全都不愿假手于人,就连夜里也会将它放进屋里,铺个软垫儿,让它卧在自己床边守夜。
夜里睡得格外安心,不再提心吊胆。
桔梗和朝三暮四全都不喜欢泡泡,奇怪自家小姐怎么就偏生选了这样一只丑陋的流浪狗回来,还当宝贝一样供着。
除了精心地照料,林诺雅还会换
诺雅坚定地点头:“现在就要。”
“可是你要清楚,现在带走它,它可就不能达到巅峰的狠厉。”
诺雅莞尔一笑:“我只不过是养只小狗来玩罢了,要那么凶做什么?若是它果真凶残到饥食自己的母亲,难保有一天不会攻击主人。”
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诺雅这展颜一笑,犹如春花初绽,暖阳过隙,笑得百里九骨酥肉麻,不自觉地弃械投降,乖乖点头。
“爷在美人跟前,就是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有求必应。更何况是我的诺儿张口呢。”
诺雅对于他的调戏置之不理:“那我现在可以去给他喂食了吗?”
“我陪你,毕竟那样血腥的场面不太适合你们女人。”
灵犬认主,诺雅知道,它若是已经有了灵性的话,一定会忠心于喂食自己的第一个人。因此诺雅想也不想就拒绝了百里九的“好意”。
“谢谢九爷,诺雅自己就可以担此大任。”
“你确定你是女人?”百里九夸张地讥笑诺雅:“你就不怕看到狼藉遍地的血腥场景,吓得魂飞魄散?”
林诺雅依旧笑得云淡风轻,却带着寒意:“九爷您以为在一群饥饿的肉食动物里面,会留下什么狼藉?血肉横飞还是肢体遍地?什么都留不下,一丁点骨头渣子都没有,就连流在地上的血也被舔个干干净净。”
如此血腥恐怖的事情,从林诺雅的嘴里说出来,就像是再稀松平常的事情。百里九都忍不住有些反胃了。
林诺雅说完,转身就走,依旧赢弱得不堪一击的背影笔挺,百里九从她的身影里看到了落寞,萧瑟还有一种倔强的刚强。
百里九不像以往那样嗤之以鼻,却依旧是悠闲地抱了双肩,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
因为他知道,驯服这只犬并不是喂一块肉那样轻而易举的事情。喂食它的人必须要狠厉,身上有一种霸气,能够超越驾驭它,让它心甘情愿地臣服在你的脚下,一辈子忠心。
就凭借她这副风吹杨柳一样的娇弱?百里九一声冷笑,静静地等待林诺雅哭爹喊娘地从犬舍逃出来,向着他哀哀乞怜。他已经做好了英雄救美的准备。
百里九站累了,靠着一株大树坐下。犬舍的方向依旧没有什么动静,偶尔听到一两声低低的呜咽。
他忍不住有些担心起来,虽然自己暗里叮嘱了侍卫见好就收,保护好她的安危,但是万一这女人不自量力,可别被凶犬们拖进屋里吃了。那细皮嫩肉的,想必咬一口水水嫩嫩,口感不错。
百里九终于坐不住,站起身来,向着犬舍的方向走,越走越心焦。
还未走近,就见林诺雅大摇大摆地从里面出来,一只毛色枯黄的幼犬颠儿颠儿地跟在她的身后,有点一瘸一拐。
百里九立即被那只犬吸引了目光,再也离不开眼。
那犬虽然瘦骨嶙峋,毛色暗淡无光,甚至可以说遍体鳞伤,有些地方的皮毛都脱落了,丑陋不堪,却四肢粗直,前胸突出,双目如电,一种威压自然而然地从身上散发出来。
就是它了!百里九不用问就可以确定,因为它身上还仍旧带着一股死亡的腐朽气息,那是没有从死人堆里打过滚的人感知不到的。
那只犬看到百里九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立刻俯下前身,弓起后腿,露出几颗白森森的犬牙,跃跃欲试,却不像其他犬一样,低声呜咽。
“泡泡!”林诺雅出声制止。
百里九忍不住目瞪口呆:“你叫它什么?”
“泡泡。”诺雅得意地复述:“刚刚给它起的名字,威风吧?”
百里九颇有点无语,并且忍不住开始怀疑人生:“只要这位犬兄没有意见,我自然不方便替他抗议。”
泡泡蹲下身子,眼皮懒洋洋地撩了一下,似乎是在响应百里九的话。
“你没事吧?”百里九上下打量诺雅两眼,她的袖子看起来有些湿哒哒的,浑身倒并没有一点搏斗过的痕迹。
“能有什么事?”
“看你去了这么久,以为你跟它一块用餐呢。”百里九语不气人不罢休。
“用餐倒没有,我只不过是用温水给它洗了一个澡,然后带着它顺道围绕着你的犬舍溜了一圈,让你的爱犬们拜见一下它们的王。”
“就这么简单?”
“不然还要怎样?”
百里九知道,自己可能错过了一场很精彩的较量,至于过程如何,只能自己向侍卫详细打听了。
他看着跟前那只犬,心里暗暗惋惜,这样凶猛的一只獒,落到这女人手里,成为一院子女人的玩物,前途可以预见。果然,女怕嫁错郎,狗更怕跟错郎啊。
☆、第三十一章 鸡飞狗跳
林诺雅得了泡泡,欢喜得不行,亲自照料,全都不愿假手于人,就连夜里也会将它放进屋里,铺个软垫儿,让它卧在自己床边守夜。
夜里睡得格外安心,不再提心吊胆。
桔梗和朝三暮四全都不喜欢泡泡,奇怪自家小姐怎么就偏生选了这样一只丑陋的流浪狗回来,还当宝贝一样供着。
除了精心地照料,林诺雅还会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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