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2/3)
这样飞了。
“我上午要去调查昨日那刺客的情况,你自己好生补补身子,我一定早些回来陪你。”百里九穿戴完毕,见她扭捏着迟迟不敢露出头来,不放心地提醒道:“若是,呃,实在不舒服,可以泡个热水澡。”
诺雅隔了帐子,低低地“嗯”了一声:“那刺客捉到了吗?”
百里九眸光闪烁:“昨夜没有来得及问你,我与那刺客交手的时候,是你在旁侧提醒我罢?你怎么知道他接下来要使回马枪呢?”
诺雅沉吟片刻,不想隐瞒,方才如实相告:“我也不知道,其实我昨晚原本是想回府的,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就莫名觉得熟悉,一路尾随了来到街上,看他与你交手的一招一式也觉得烂熟于胸。我想,可能以前我是识得他的吧?若是你有了他的消息,能不能让我见上一面?”
“你是在哪里见到他的?”
“就在顺风客栈后面的胡同里。昨夜街上太拥挤,所以我想绕个远路。”
“也就是说,昨夜里那刺客其实并非是原本埋伏在那里,而是急匆匆地赶过去的?”
诺雅撩开帐子,只露出头来,点点头:“他的确走得很急,出了胡同就不见了踪影,而且都没有发现我跟在身后。”
百里九蹙眉沉思片刻:“那条胡同原本通向哪里?”
“好像有三四个出口,除了昨夜皇上驾临的那条街道,还有定国街,以及我们府前的忠义街!”诺雅斩钉截铁地道。
“定国街?”百里九猛然一惊。
“怎么了?”
百里九低低地叹口气:“出了内奸了,原本皇上暂定的行进路线就是那里,也是我们布防最费心力的地段。因为那条街十字路口多,后面胡同更是错综复杂。后来皇上也是觉得不妥,临时起意,才改变了行进方向。”
诺雅猛然就想起那日安若兮偷偷递给三皇子妃的东西,又觉得不可能。毕竟三皇子与左贤王无冤无仇,刺杀他貌似没有什么必要,有百害而无一利。他不会作出损害大楚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就又将话咽了下去。
百里九听了诺雅的话,有些心急,早饭都没有顾上吃,就急匆匆地出府去了。
☆、第八十四章 莲花灯会
诺雅起来以后,自己将落红的床巾收了,简单吃过早饭,依百里九所言,泡个热水澡,感觉困倦得不行,浑身酸痛,重新躺回床上歇着。
临近中午的时候,百里九差人给府里传过来话,说是今天晚上三皇子邀请三人晚间去参加莲花灯会,太阳落山以后派人来府上接。
京城里有旧风俗,元宵节三个晚上放的花灯分别代表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十四叫人灯,祈求人丁兴旺,人口平安;十五叫神灯,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十六叫鬼灯,祈求逝者早日托生,转世为人。
今日是正月十六,正月的最后一个节,过完了也就代表年结束了。将军府比较注重这一日的花灯,祭奠战场上马革裹尸的将领,是必然要拨灯的。取闲置的盆子,盛上搅拌了灯油的棉籽,用棍子或者铲子一堆堆地拨在地上,用火点上,围绕着将军府一周。但凡有水的地方也都要祭奠到了。
将军府拨灯是一样极其严肃的事情,而三皇子府提议的莲花灯会则恰恰相反。民间有“脚踏莲花上西天”的说法,原本十六这一日,城中百姓多糊莲花船放于护城河上,眼看着顺水流走,若是河灯半路灭了,就代表着哀悼的亲人已经转世投胎。
但是一路演变下来,城中年轻男女则将放莲花灯作为一种浪漫的祈愿方式。将自己的夙愿写在纸糊的莲花灯上,放于河中,若是一直不熄,顺水飘走,载着心愿的莲灯就会飞到佛祖的面前,心愿得偿。
受邀参加莲花灯会的这个消息,是秦宠儿亲自送到一念堂的。 她顺便过来取药。
秦宠儿脸上的伤疤已经好的七七八八,血痂脱落,露出深浅不一的皮肤来。因为她本身皮肤并不白皙,而但凡有伤疤的地方,都是粉嫩的红色,整张脸看起来,就好像是民间那种得了白癜风的人一样,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但是比起原先来,已经是好了许多。
因为诺雅的药膏,她不得不低头,不敢像以往那样对着她冷嘲热讽,还经常是赔了笑脸,心里憋着一肚子火气,所以那笑看起来有点半哭半笑的感觉。
听暮四说,秦宠儿曾经神秘兮兮地将她唤到锦年阁里,亲手塞给她一百两银子,让她给留心诺雅制作膏药的方子,被她直接拒绝了。
今日,她竟然亲自放下身段,过来取药。诺雅躺在房间的床上,觉得稀罕。
秦宠儿取了药并不走,却是径直向着林诺雅的房间走过来。这是她第一次进诺雅的房间不用踢门,脸上笑吟吟的。
“林姨娘昨日果真没有去看花灯吗?”秦宠儿开门见山。
诺雅摇摇头:“走到街上太累,身体吃不消,又回来了。”
“喔,你没去简直太遗憾了,你是不知道昨日有多热闹。”
林诺雅手里捧着书,眼皮也不撩,屁股也不抬。
秦宠儿讨了一个没趣,丝毫不以为意:“昨日曲水流觕诗会之上,安若兮可出尽了风头,被一群男人围着,还拍手叫好,眉眼乱飞。”
“我上午要去调查昨日那刺客的情况,你自己好生补补身子,我一定早些回来陪你。”百里九穿戴完毕,见她扭捏着迟迟不敢露出头来,不放心地提醒道:“若是,呃,实在不舒服,可以泡个热水澡。”
诺雅隔了帐子,低低地“嗯”了一声:“那刺客捉到了吗?”
百里九眸光闪烁:“昨夜没有来得及问你,我与那刺客交手的时候,是你在旁侧提醒我罢?你怎么知道他接下来要使回马枪呢?”
诺雅沉吟片刻,不想隐瞒,方才如实相告:“我也不知道,其实我昨晚原本是想回府的,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就莫名觉得熟悉,一路尾随了来到街上,看他与你交手的一招一式也觉得烂熟于胸。我想,可能以前我是识得他的吧?若是你有了他的消息,能不能让我见上一面?”
“你是在哪里见到他的?”
“就在顺风客栈后面的胡同里。昨夜街上太拥挤,所以我想绕个远路。”
“也就是说,昨夜里那刺客其实并非是原本埋伏在那里,而是急匆匆地赶过去的?”
诺雅撩开帐子,只露出头来,点点头:“他的确走得很急,出了胡同就不见了踪影,而且都没有发现我跟在身后。”
百里九蹙眉沉思片刻:“那条胡同原本通向哪里?”
“好像有三四个出口,除了昨夜皇上驾临的那条街道,还有定国街,以及我们府前的忠义街!”诺雅斩钉截铁地道。
“定国街?”百里九猛然一惊。
“怎么了?”
百里九低低地叹口气:“出了内奸了,原本皇上暂定的行进路线就是那里,也是我们布防最费心力的地段。因为那条街十字路口多,后面胡同更是错综复杂。后来皇上也是觉得不妥,临时起意,才改变了行进方向。”
诺雅猛然就想起那日安若兮偷偷递给三皇子妃的东西,又觉得不可能。毕竟三皇子与左贤王无冤无仇,刺杀他貌似没有什么必要,有百害而无一利。他不会作出损害大楚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就又将话咽了下去。
百里九听了诺雅的话,有些心急,早饭都没有顾上吃,就急匆匆地出府去了。
☆、第八十四章 莲花灯会
诺雅起来以后,自己将落红的床巾收了,简单吃过早饭,依百里九所言,泡个热水澡,感觉困倦得不行,浑身酸痛,重新躺回床上歇着。
临近中午的时候,百里九差人给府里传过来话,说是今天晚上三皇子邀请三人晚间去参加莲花灯会,太阳落山以后派人来府上接。
京城里有旧风俗,元宵节三个晚上放的花灯分别代表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十四叫人灯,祈求人丁兴旺,人口平安;十五叫神灯,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十六叫鬼灯,祈求逝者早日托生,转世为人。
今日是正月十六,正月的最后一个节,过完了也就代表年结束了。将军府比较注重这一日的花灯,祭奠战场上马革裹尸的将领,是必然要拨灯的。取闲置的盆子,盛上搅拌了灯油的棉籽,用棍子或者铲子一堆堆地拨在地上,用火点上,围绕着将军府一周。但凡有水的地方也都要祭奠到了。
将军府拨灯是一样极其严肃的事情,而三皇子府提议的莲花灯会则恰恰相反。民间有“脚踏莲花上西天”的说法,原本十六这一日,城中百姓多糊莲花船放于护城河上,眼看着顺水流走,若是河灯半路灭了,就代表着哀悼的亲人已经转世投胎。
但是一路演变下来,城中年轻男女则将放莲花灯作为一种浪漫的祈愿方式。将自己的夙愿写在纸糊的莲花灯上,放于河中,若是一直不熄,顺水飘走,载着心愿的莲灯就会飞到佛祖的面前,心愿得偿。
受邀参加莲花灯会的这个消息,是秦宠儿亲自送到一念堂的。 她顺便过来取药。
秦宠儿脸上的伤疤已经好的七七八八,血痂脱落,露出深浅不一的皮肤来。因为她本身皮肤并不白皙,而但凡有伤疤的地方,都是粉嫩的红色,整张脸看起来,就好像是民间那种得了白癜风的人一样,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但是比起原先来,已经是好了许多。
因为诺雅的药膏,她不得不低头,不敢像以往那样对着她冷嘲热讽,还经常是赔了笑脸,心里憋着一肚子火气,所以那笑看起来有点半哭半笑的感觉。
听暮四说,秦宠儿曾经神秘兮兮地将她唤到锦年阁里,亲手塞给她一百两银子,让她给留心诺雅制作膏药的方子,被她直接拒绝了。
今日,她竟然亲自放下身段,过来取药。诺雅躺在房间的床上,觉得稀罕。
秦宠儿取了药并不走,却是径直向着林诺雅的房间走过来。这是她第一次进诺雅的房间不用踢门,脸上笑吟吟的。
“林姨娘昨日果真没有去看花灯吗?”秦宠儿开门见山。
诺雅摇摇头:“走到街上太累,身体吃不消,又回来了。”
“喔,你没去简直太遗憾了,你是不知道昨日有多热闹。”
林诺雅手里捧着书,眼皮也不撩,屁股也不抬。
秦宠儿讨了一个没趣,丝毫不以为意:“昨日曲水流觕诗会之上,安若兮可出尽了风头,被一群男人围着,还拍手叫好,眉眼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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