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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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附近山上总是会有人家,里面再难行,若是果真有人烟的话,总要出来采购日常所需,不可能没人知道。我们不如就近寻些老乡打听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或者有什么隐藏的山路,也不一定。”元宝喜欢偷懒,喜欢偷懒的人脑子大多灵光。
    百里九点点头,也觉得自己这样,像个没头苍蝇一样乱转,不是办法,不如附近打听了,或者是找些士兵来,人多力量大。
    一行人退回去,在就近的山村里落脚歇息。
    山民大多朴实,又见百里九一身气度,非富即贵,相信不是宵小,招待得也热情。主人是一对年约三十多岁的憨直夫妇,家中有一十岁顽童,以打猎种田为生。
    几人在门口石头上坐下喝茶,侍卫将佩刀解下搁置在脚下。主人家的顽童好奇,来回抚摸。
    “喜欢这把刀?”元宝喜欢小孩,漫不经心地逗他:“叫我一声好哥哥,回头我送你一把。”
    小孩不屑地摇头:“不稀罕。”
    “不稀罕你还爱不释手的。”
    “我自己有!”
    “臭蛋!胡说八道什么?!”一旁的大人急忙出声呵斥道。
    百里九心里一凜,侍卫所用的刀都是朝廷统一配置的,刀鞘上面的花纹都有讲究,与地方衙门不一样,这河南郡一个山村顽童如何见过?他冲着元宝使了一个眼色。
    元宝心领神会,嬉笑着对那孩童道:“就是,这样喜欢吹牛,我们这刀可稀罕得很,你怕是都没有见过。”
    顽童不服气,看了自己父母一眼,气鼓鼓地嘴硬道:“就是有,一模一样的!”
    孩子母亲上前一把拉起他,声色俱厉地训斥道:“就你那把砍柴刀破破烂烂的,怎么跟人家的佩刀相比,莫捣乱,一边剁猪草去。”
    孩子仍旧不服气,但是又畏惧自己母亲,不敢多说话,望了一眼那刀,转身恋恋不舍地走了。
    百里九知道,他们定然是对自己有所忌惮,就不再多问,转移了话题。
    ☆、第一百一十四章 被自己熏晕了
    元宝站起身,嬉皮笑脸道:“大嫂,这里哪有茅房?真没出息,多喝了两碗茶。”
    男人随手一指房后:“后面就有,就在猪舍旁边。”
    元宝应着,颠颠地过去,随手作势解了腰带,却是摸出一锭小元宝,寻摸到那孩童跟前,蹲下身子,把元宝在他跟前晃晃:“给我看看那把刀,这个给你。”
    小孩却是从来没有见过元宝,并不稀罕,撇撇嘴:“又不能吃,又不能喝的,你骗小孩呢?”
    元宝想了想,又从怀里摸出一包小麻花:“这个换,怎么样?”
    小孩顿时眉开眼笑,丢下手里的活计:“跟我来!”
    撒开丫子一溜小跑,跑到一株粗壮的大树跟前,脱了鞋,抱着树干“蹭蹭蹭”地爬上去,从上面摸出一把刀,叼在嘴里,“吱溜”一声滑下来,得意地递给元宝:“你看,是不是一样?”
    元宝接在手里,不用细看,就知道错不了了。
    “你这刀哪里来的?”
    小孩指指山里:“前两日去那边山里掏鸟蛋捡的。我娘说这兵器要不得,让我丢了,我舍不得,所以就偷偷藏在这里了。”
    “哪边山里?”
    小孩踮着脚,指指适才几人过来的方向:“就是那里!往南拐就是。”
    “你进去过里面吗?”
    小孩摇头:“俺娘说山里有野人,会吃小孩,没有进去过。这刀就丢在草丛里的。”
    元宝将手里的麻花丢给他,拍拍他的肩膀:“好小子,有前途,等着领赏吧。”
    然后兴冲冲地跑回去,伏在百里九跟前,低声道:“老大,那边山里有情况。”,将适才孩童所言一五一十地说了。
    百里九面色大变,猛然站起身来,冲着两个侍卫一摆手:“走!”
    元宝拱手谢过夫妇二人的招待,毫不吝啬地丢下一锭银子,几人几个起跃,就向着小孩所指的方向冲去。
    沿着元宝所指的方向走。逐渐依旧是荆棘密布,道路愈加崎岖难行,若非是小孩子所言,几人谁都不会相信,这样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荒山里曾经有人活动过。
    百里九心急如焚,若是在这里发现大楚侍卫的佩刀,那么几乎就可以说明,肯定是太子的人在这里出没过,而且经历了一场打斗。诺雅手无缚鸡之力,如今究竟如何了?延迟一刻,哪怕只是一刹那,可能危及的就是她的性命。
    后来已经没有了路,杂石堆积,寸步难行。百里九一个呼哨,海东青俯冲下来,落在他的肩头之上。他一声苦笑,心里暗自庆幸,这次多亏带了海东青出门,原本是想利用它探寻杀手阁设在一线天阳峰之上的穴口位置所在,没想到竟然有了用途。
    他需要海东青提前帮他们查探诺雅的位置,假如,太子的人果真追到了这里,那么海东青有足够的优势,可以先自己一步发现他们的行踪。
    他拍拍海东青的背,一扬手,指引了方向,海东青立即腾空而起,逐渐浓缩成一个黑点。
    几人继续前进,转过一片乱石刺荆,鼻端有淡淡的血腥味道随着暖风飘过来。他们对此都颇为敏感,立即精神一震,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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