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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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别编为“孝子传”,广泛流传,可见一斑。
    柳娘沉默不答。
    刘大人问道:“怎么不答话。”
    “回大人,公堂之上,只认主审官员,旁人胡言乱语,何必应答。”中式审案就是这点不好,人情味儿太重,张主事身为局中人,哪儿有资格插话?“幼子含冤而死不为其讨回公道,老妻被毒杀不见关切,此等人,又有何可答?”
    “岂有此理,老夫……”
    张主事还想说什么,刘大人已经又拍惊堂木了。
    “你说毒杀,又有何证据?”
    “回大人,民妇的身子就是证据。民妇自独子夭亡之后,就觉身心俱疲,常常神情恍惚,开始还以为是伤心过度,后来却发现每每喝了所谓定惊安神的汤药之后,精神头更不好。民妇留了个心眼儿,药汤都是当面喝,背后吐。等到我儿出殡那日,民妇更是被灌了迷药。民妇催吐之后,在小厨房找到药渣,已作为证据呈给大人。大夫也为民妇诊脉,却是被人下毒。”
    “确实如此,脉案、药渣都已被作为证据收纳,那你怎么知道是你儿媳毒杀你?”
    “张府内宅已交给长媳照管,有机会行此后宅手段的,只有长媳。且这些药汁都是民妇奶嬷嬷亲手端来,良言劝慰喝下的。民妇奶嬷嬷的孙子,娶了长媳陪嫁的女儿。长媳也知我儿死得冤枉,为防民妇为子伸冤,这才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让我们母子地下团圆。长媳有动机、有能力毒杀于我。”
    刘大人颔首,再拍惊堂木,道:“带被告。”
    被告张家长子长媳相携而出,张伯海也是有秀才功名在身的人,见官不跪,只有长媳一人跪下磕头。
    “张伯海夫妻,对张孟氏的指控,你二人可认罪?”刘大人问道。
    “大人,学生冤枉!二弟确实是失足落水而死,母亲伤心过度犯了癔症。”
    “那张孟氏所说的那些证据,你作何解释?”
    “二弟性情的确稳重,可稳重之人也有跳脱之时,二弟年轻,在假山上登高望远也在情理之中,性情一说不足为证。再说呼救,溺水之人,常有呼喊不出的时候,花园地形宽阔,又有花木遮挡,仆人听不见也有可能。学生幼子当日并未与二弟玩耍,这都是母亲病重呓语,当不得真。”张伯海作揖道:“还请大人明察秋毫,还学生清白。”
    “自然要明察。传仵作!”
    衙门仵作被带上堂,还没问话,柳娘就阻止道:“大人且慢!民妇敢问,这位仵作可是先前核查死因的那位。”意外死亡之人,都需要禀告官府,由官府确定是意外死亡,才能办葬礼,入土为安。
    “是,则如何?”
    “大人,若是,仵作当回避。既然有疑,则不能由原仵作验看。民妇私下查问过奴仆,为我儿核定死因的仵作,乃是张伯海旧识。”
    “可有此事?”刘大人威严问道。
    “回大人,小人兄弟和张秀才乃是同窗。若说认识,都是多年街坊邻居,可小人敢担保,眼看尸身之时,绝无偏袒。”仵作躬身道。
    “《大明刑律》释疑有言,凡三代血亲、姻亲、同僚、邻里百丈内当避嫌。民妇再请,仵作已断错过一次,此次当避嫌。”柳娘寸步不让。
    刘大人斜眼看了看师爷,师爷微微点头,表示释疑里的确有这么一句。刘大人更明白柳娘是有备而来了,就是他这个做主官的,都不会这么熟悉《大明刑律》,自来《刑律》宽泛,无律按例。官府把各可堪参考的例子汇集成《释疑》指导官员断案。若是生疏些的刑名师爷,连《释疑》都没读完。
    京城不缺“能人异士”,能来凑这个热闹的都是见多识广、好奇心中的人,还真有熟悉《刑律》《释疑》的,当即高喊。刘大人再拍惊堂木稳住场面,换了个仵作来。
    等新仵作检验尸体的空挡,审讯暂停。刘大人带和师爷回去商议对策,事情朝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刘大人没料到柳娘知道的这么多,也没料到张家这般能言善辩。
    等仵作验看完毕,重新开审。
    新仵作回禀道:“回大人,死者张忠和口鼻中全是泥沙,尸体肿大,确是淹死的症状。其指甲中,有细小碎石泥土未清理干净,经比对,乃是张府假山碎屑。死者肩部、颈部有圆形淤痕,为身前被钝器所伤,后脑有撞击伤痕。”
    “这还有什么说的,肯定是被打伤了脑袋推到池塘里的啊。”
    “就是,张忠和身前曾攀住假山求救,被竹竿、木棍一类推入水中,不然身上的伤怎么来的?”
    “怪不得张娘子要来告呢,这种杀人犯就住在自己家里,谁放得下心?”
    围观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大人明鉴,我儿才八岁,哪里能重伤一个成年男子。二弟本就是从假山上掉落,指甲中有基三碎石泥沙太正常了。至于身上淤痕,怎么能肯定是当时就受伤的。也许是走路撞在门上也不一定……”张伯海辩解道。
    仵作看了一眼张伯海,心说,到底是读书人,就是会说,尸体早没送来检验,现在都过了最佳时间,的确检验不出具体是什么时候受的伤。
    “肃静!肃静!”刘大人喉咙都有些沙哑了,审这种关注度高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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