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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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币。
    那些市面上的经营只能当做首饰来用,而无法再当做货币使用。
    就需要一部完整的货币法,在纸币真正通行起来时,需要这部货币法来保驾护航。
    四爷已经将货币立法交给了户部和内阁。
    以往整个大清的法律都掺合在一起,从来没有像这样单独立法。
    未来这种法律还有很多,敏宁打算慢慢来,已经着手开始派人前往西方去抄录一部分西方的法律。
    “二哥回来了。”晚上四爷回来之后说。
    敏宁听了之后便问,“山东那边的事情解决了?”
    四爷点头,“一些贪官已经送来京城,我打算三司会审。”
    敏宁听了之后,给他提了一个建议,“我看不如就在红水坑的那个拍卖会场审案,那里场地大,可以容纳下更多的人,到时候将各家报馆请过来,再安排一部分百姓一起来听。”
    四爷不明白她这么安排是什么意思,摇了摇头说,“审案,我打算安排在顺天府,哪里能够随便找一个地方?”
    敏宁原本还打算弄个法院的雏形,没想到四爷根本不同意,算了,还是回头再弄一个正规的法院出来再说。
    “那要不这次想换就换个审案方式。”
    四爷已经拒绝了一次,自然不好再拒绝第二次,便问她有什么想法?
    敏宁说,“这一次案件牵涉甚广,更要为下面几个省来做榜样,不如就请一些状师,来一次别样的审案。”
    四爷朝她抬抬头,“你继续说。”
    “咱们判案肯定要让对方服气,也得让百姓看到咱们公正无私。这样干脆学洋人那一套,来一个被告和原告,原告就是朝廷,被告就是那些贪官。不论被告和原告都必须得有一位状师,由状师来向判案的官员呈上罪证,两方状师可根据法律来辩论,咱们来一次依法办案,不论对方犯了什么罪,都按照法律规定来办。”
    四爷不明白她为何要学洋人,便问她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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