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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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锦他们在一个小饭馆吃饭时曾和邻桌的光头大哥聊过几句,当时没人想到大家居然还会有缘分再见。
    光头大哥是松谷区的一位地头蛇,为人低调,道人上叫他强哥。他看到程锦他们后,只当是从没见过,重新听李彪给大家介绍了一遍特案组的身份。其实说是第一次见也正常,毕竟上次互相不清楚身份。
    强哥等人都知道特案组来木伦是来查什么案子的,这不是什么保密的事,公安局也不是间谍组织,保密不到一点风声都不露的程度。
    不过还是有人问了句,“程组这次来木伦是要来蔺守安翻案的?”
    李彪立刻对程锦道:“我和钱总提过句蔺守安的事。”这是程锦说过可以对外说的事,当然,凡是程锦会对李彪说的事,都是经得起大庭广众的考验的。
    程锦微笑,“不,是机缘巧合。说到蔺守安,诸位有谁见过他吗?”
    “程组你确定他在木伦?”
    “不。只是既然翻案了,那他现在就可以出现在木伦了,我希望他在,想和他见一面。”程锦说话时目光掠过桌上的菜,看到近处有盘虾仁,便拿勺子挖了一勺放到杨思觅面前的小碗里。杨思觅拿起筷子开始吃。
    桌上的其他人基本没动筷子,所以程锦的夹菜动作特别显眼,大家的目光跟着程锦的手从菜上移到杨思觅身上,然后都对杨思觅好奇起来。
    他们这个层次的人,不知道杨思觅是谁,也不知道他的能力,但看程锦单只把他带在身边,便觉得这人肯定非同一般。看程锦还为他夹菜,大家就想得更多了,这约莫是哪家的贵公子吧,到特案组体验生活的,是程锦也不能得罪的人,所以得把他侍候好。
    过了会儿,杨思觅吃完了碗里那点菜,没有自己动手去夹别的,倒是抓着程锦一只手玩了起来,也没什么特别过分的动作,但一个成年人做这事,再怎样也还是暧昧,不可能像小孩子掰大人手指玩那么天真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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