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1/3)
尤妮丝是谁……是我吗……
“吸我的血吧。”那个男人说,“杀了我吧。”
她眯着眼睛看着他,半晌,她挣开这个男人的怀抱,慢慢地从他身上站起来,蹒跚着往回走,她的速度应该很快的,她吸了血之后也能更加强壮的,但背影却比之前看上去更加疲惫。
她走了几步,看到了之前小蛇盘踞的石碑,这时,她才看见石碑上的字。
“来自科林斯湾的斯巴达王妃。
尤妮丝。
永生永世安眠于伟大的拉哥尼亚平原。”
她嗤笑一声。
想不到连像样的城墙都没有的斯巴达城,居然还给她立了一个碑。
“这里是拉哥尼亚平原,你身后是泰格特斯山脉,身上披着的是欧罗塔斯河畔的苇草,你在斯巴达,永永远远在斯巴达。”
在她临死前,那个男人是这么跟她说的。
她扭过头,隔着纷纷雨幕,看着那个撑着兵刃艰难站起来的男人。
她的眼睛将这几百米的距离缩短成了咫尺之遥,她可以非常清晰地看见他也盯着她,不知道是不是过多的酒精使得他已经不能完美维持斯巴达王子沉默严肃的形象,他的眼神是悲切的,就算穿着斯巴达战士英武的盔甲,也狼狈得像是一个流浪多年的乞丐。
“可惜了,不能让你如愿,我永永远远都不会踏足斯巴达了。”
第36章
在出嫁之前, 尤妮丝是科林斯娇生惯养的公主, 在出嫁之后,她是被宠溺着的斯巴达王妃,这总共十九年的岁月里,她从不知道颠沛流离一词到底是什么含义,只有蹲在脏兮兮的贫民区里抓着老鼠吸血的时候,她才在心里感叹,活着是一件多不容易的事。
她将已经死掉的老鼠扔在藏满污垢的排水渠,然后站起身来, 低下头,将自己的整张脸都藏在了兜帽的阴影之中,走出了深巷。
两个精瘦的男人从她走出巷口之后就一直跟着她, 她不动声色地加快脚步,只想着赶紧离开这里, 一只老鼠的血是不能填报她的肚子的, 她还是能闻到每个人的血液的气味从皮肤毛孔中散出, 钻进她的鼻腔,她只有尽力忍耐, 步子越来越快,却又不能超过人类的正常速度,只觉得心中越发地焦躁起来。
贫民窟比起优雅诗意的科林斯王宫和安静肃穆斯巴达的王宫来说,过于肮脏拥挤了, 往往一家六七口人挤在一个破棚子里,昨天的床单, 今天就可以做成希顿穿在身上,浓妆艳抹的□□站在街口拉客,然后与找过来的妻子破口互骂。她听惯了诗歌和神话,再听着各种粗俗的声音骂骂咧咧,一开始只觉得难以忍受,而流浪了几年之后,却已经完全习惯了。
她没有诗歌也没有竖琴,这点点的市井人声也让她格外珍惜。
不过她从不与这里的人产生交集,她害怕与人对视,也害怕别人看见自己异于正常人的惨白肌肤,更害怕自己按捺不住饥渴感而去袭击别人。
好在贫民窟虽拥挤,却从不会将那些流连于此的流浪者赶出这里,对于这里的住民来说,一个流浪者而已,也不知道哪天就死了。
尤妮丝流浪至此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倒是没人理会她,只是她会听见居民们闲闲碎语,说这个流浪者居然还没死,亦或者是有人感叹最近家里的老鼠突然都消失了,也没有怀疑到老鼠消失跟这个从来看不见脸的流浪者有关系。
不过前些天,发生了一件事,打破了她与这些贫民窟居民之间微妙的平衡。
那天下着大雨,尤妮丝没有躲在暗巷里,而是戴着兜帽坐在了街边一处屋檐底下,两个小孩在狭窄的马路上奔跑,一辆马车从街头急急驶来,马车夫脸上的慌乱以及那几个小孩的毫无察觉她尽收眼底,她连忙跑了出去,在马车撞过来之前,将孩子抱在怀里,然后闪到了另一边。
直到被她紧紧抱在怀里的孩子惊叹般说了一句“原来流浪者是个这么美的姐姐”时,她才后知后觉自己的兜帽在之前自己奔跑的时候,从头上掉了下来。
两个孩子在她怀里仿佛烙铁一般烫手,她忙不迭将人放下,向后退了几步,正巧撞上了闻讯赶来的孩子父母,那个母亲没有多看她,而是上前去抱住了自己的孩子,而那个父亲则是上上下下将她打量了一遍,眼神有些微妙。
她连忙将兜帽戴了回去,遮住了自己的脸,便急匆匆地离开了。
而后,贫民窟里每天就多了几个跟着她的人。
有时候是女人,有时候是男人,有神色不善的,也有眼神玩味的,甚至还有那几个街头拉客的□□跟在她后面跑,问她要不要一起做买卖。
这次跟着她的这几个男人她从未在贫民窟见过,估计是外面的人。
她咬紧了牙关,努力控制住自己的速度,想着把这几个人甩开,贫民窟的居民们也习惯了她身后总跟着几个人,也见怪不怪了,之前被她救了孩子的女人坐在家门口洗衣服,跟她打了声招呼,见她没有回应,便耸了耸肩,跟邻居说:“听说科林斯的王重病了。”
尤妮丝猛地停住了脚步。
而后,那个邻居轻飘飘地说:“两年多以前尤妮丝公主的死讯传来之后他就重病了吧。”
“吸我的血吧。”那个男人说,“杀了我吧。”
她眯着眼睛看着他,半晌,她挣开这个男人的怀抱,慢慢地从他身上站起来,蹒跚着往回走,她的速度应该很快的,她吸了血之后也能更加强壮的,但背影却比之前看上去更加疲惫。
她走了几步,看到了之前小蛇盘踞的石碑,这时,她才看见石碑上的字。
“来自科林斯湾的斯巴达王妃。
尤妮丝。
永生永世安眠于伟大的拉哥尼亚平原。”
她嗤笑一声。
想不到连像样的城墙都没有的斯巴达城,居然还给她立了一个碑。
“这里是拉哥尼亚平原,你身后是泰格特斯山脉,身上披着的是欧罗塔斯河畔的苇草,你在斯巴达,永永远远在斯巴达。”
在她临死前,那个男人是这么跟她说的。
她扭过头,隔着纷纷雨幕,看着那个撑着兵刃艰难站起来的男人。
她的眼睛将这几百米的距离缩短成了咫尺之遥,她可以非常清晰地看见他也盯着她,不知道是不是过多的酒精使得他已经不能完美维持斯巴达王子沉默严肃的形象,他的眼神是悲切的,就算穿着斯巴达战士英武的盔甲,也狼狈得像是一个流浪多年的乞丐。
“可惜了,不能让你如愿,我永永远远都不会踏足斯巴达了。”
第36章
在出嫁之前, 尤妮丝是科林斯娇生惯养的公主, 在出嫁之后,她是被宠溺着的斯巴达王妃,这总共十九年的岁月里,她从不知道颠沛流离一词到底是什么含义,只有蹲在脏兮兮的贫民区里抓着老鼠吸血的时候,她才在心里感叹,活着是一件多不容易的事。
她将已经死掉的老鼠扔在藏满污垢的排水渠,然后站起身来, 低下头,将自己的整张脸都藏在了兜帽的阴影之中,走出了深巷。
两个精瘦的男人从她走出巷口之后就一直跟着她, 她不动声色地加快脚步,只想着赶紧离开这里, 一只老鼠的血是不能填报她的肚子的, 她还是能闻到每个人的血液的气味从皮肤毛孔中散出, 钻进她的鼻腔,她只有尽力忍耐, 步子越来越快,却又不能超过人类的正常速度,只觉得心中越发地焦躁起来。
贫民窟比起优雅诗意的科林斯王宫和安静肃穆斯巴达的王宫来说,过于肮脏拥挤了, 往往一家六七口人挤在一个破棚子里,昨天的床单, 今天就可以做成希顿穿在身上,浓妆艳抹的□□站在街口拉客,然后与找过来的妻子破口互骂。她听惯了诗歌和神话,再听着各种粗俗的声音骂骂咧咧,一开始只觉得难以忍受,而流浪了几年之后,却已经完全习惯了。
她没有诗歌也没有竖琴,这点点的市井人声也让她格外珍惜。
不过她从不与这里的人产生交集,她害怕与人对视,也害怕别人看见自己异于正常人的惨白肌肤,更害怕自己按捺不住饥渴感而去袭击别人。
好在贫民窟虽拥挤,却从不会将那些流连于此的流浪者赶出这里,对于这里的住民来说,一个流浪者而已,也不知道哪天就死了。
尤妮丝流浪至此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倒是没人理会她,只是她会听见居民们闲闲碎语,说这个流浪者居然还没死,亦或者是有人感叹最近家里的老鼠突然都消失了,也没有怀疑到老鼠消失跟这个从来看不见脸的流浪者有关系。
不过前些天,发生了一件事,打破了她与这些贫民窟居民之间微妙的平衡。
那天下着大雨,尤妮丝没有躲在暗巷里,而是戴着兜帽坐在了街边一处屋檐底下,两个小孩在狭窄的马路上奔跑,一辆马车从街头急急驶来,马车夫脸上的慌乱以及那几个小孩的毫无察觉她尽收眼底,她连忙跑了出去,在马车撞过来之前,将孩子抱在怀里,然后闪到了另一边。
直到被她紧紧抱在怀里的孩子惊叹般说了一句“原来流浪者是个这么美的姐姐”时,她才后知后觉自己的兜帽在之前自己奔跑的时候,从头上掉了下来。
两个孩子在她怀里仿佛烙铁一般烫手,她忙不迭将人放下,向后退了几步,正巧撞上了闻讯赶来的孩子父母,那个母亲没有多看她,而是上前去抱住了自己的孩子,而那个父亲则是上上下下将她打量了一遍,眼神有些微妙。
她连忙将兜帽戴了回去,遮住了自己的脸,便急匆匆地离开了。
而后,贫民窟里每天就多了几个跟着她的人。
有时候是女人,有时候是男人,有神色不善的,也有眼神玩味的,甚至还有那几个街头拉客的□□跟在她后面跑,问她要不要一起做买卖。
这次跟着她的这几个男人她从未在贫民窟见过,估计是外面的人。
她咬紧了牙关,努力控制住自己的速度,想着把这几个人甩开,贫民窟的居民们也习惯了她身后总跟着几个人,也见怪不怪了,之前被她救了孩子的女人坐在家门口洗衣服,跟她打了声招呼,见她没有回应,便耸了耸肩,跟邻居说:“听说科林斯的王重病了。”
尤妮丝猛地停住了脚步。
而后,那个邻居轻飘飘地说:“两年多以前尤妮丝公主的死讯传来之后他就重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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