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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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丈夫”只是一个符号而已,沈怡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已经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怎么可能会把难以下咽的糠当成宝贝呢?已经知道了两情相悦、心有灵犀是什么滋味的人怎么会愿意让第三人插入到他们二人之间呢?若沈怡真有纳妾的打算,那么长痛不如短痛,他再舍不得沈怡,也会连着沈怡一块儿都不要了,免得自己被嫉妒和痛苦啃噬得面目全非。
    边静玉在心里盘算得好好的。不过,等见到了沈怡后,他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了。
    沈怡还不知道边静玉是来找自己“谈判”的,他从怀中取出一本用布包好的书,挤眉弄眼地说:“我爹新得了一本孤本……他爱得像什么似的,我知道你肯定也喜欢,就抓紧时间抄录了一本给你送来。”
    孤本!而且还是沈德源喜欢的孤本!
    边静玉连忙打开书外头的那层布,只见书的封面上写着《飞阁桥词》四个字。他一下子就激动了起来,惊呼道:“竟是这本!”这是四百年前的大诗人写的书,当时并没有付梓印刷,民间一直只有不完整的手抄本。不过,据说那位大诗人当时亲自抄了一本赠与友人,后来为皇宫中的珍宝阁收藏了。
    “我爹正迷这本书,恨不得能藏在身上,到哪里都带着,轻易不让我和我哥看,不然我就把原本带出来给你了。”沈怡随口抱怨了一句,“唉,现在只能让你先看看我的手抄本过过瘾了。”其实原本才好看呢,因为作者不仅仅是伟大的诗人,还是一位伟大的书法家,他的书法本身就很有观赏研究价值。
    边静玉爱惜地抚摸着书的封皮,道:“这就很好了……谢谢你!原本那样珍稀,你怎么可以轻易往外头带呢?等哪日沈伯父休沐时,若能得了伯父的允许,我再沐浴焚香,郑重地上门,以求一观吧。”
    见边静玉是真的很喜欢自己抄的书,沈怡暗中松了一口气,然后不动声色地换了个坐姿。
    沈德源对《飞阁桥词》宝贝得不行,藏在书房的暗格里还加了好几把锁。日夜防贼却家贼难防,沈怡为了能去边静玉面前献殷勤,竟想办法把锁头撬了,然后偷偷摸摸地抄录了好久。待沈德源发现这件事时,他都要被气笑了!为了讨好未来的“媳妇”,把自己亲爹的书房都给撬了,这不是欠揍么?
    沈德源恨不得能一鞋底把沈怡拍老实了。
    于是,沈怡被他亲爹追得满院子跑。妮儿和盼归还以为大人们是在玩游戏呢,两只小鬼头在一旁鼓掌叫好。沈德源老当益壮,沈怡又不敢真跑快了,正好被沈德源一脚踹到了屁股上。最终,沈德源因为把腿抬得太高而扭伤了大腿肌肉,沈怡则屁股疼。父子俩两败俱伤,让妮儿和盼归看了回热闹。
    沈德源一面摇头说儿子不孝,一面还是拿出《飞阁桥词》让沈怡抄了。当然,沈怡抄的时候,沈德源一直不错眼地盯着,就怕沈怡把孤本弄坏了。有了亲爹的支持,沈怡才顺利讨了边静玉的喜欢。
    “对了,你今日找我,可是有什么事想说?”沈怡问。
    边静玉雄赳赳气昂昂地做了一路心理建设,连“君既无情妾便休”的场面都脑补了好几个,这会儿事到临头,反而泄气了,支支吾吾了好一会儿,道:“就、就是……啊,我舅舅已经派人去找红薯了!对,没错,我想说的就是这个。我舅舅还说,既然异国有这么多新物种,不如直接悬赏找新粮种。”
    鲁家舅舅的意思是,派去各通商口岸守着或者与异国商队直接接洽的那些人,都应该把目光放得更远一点,而不是只盯着红薯。既然异国有玉米和红薯,说不定他们还有玉麦和绿薯呢?以前人们不敢轻易尝试异国的新奇的食物,但沈怡接二连三的发现却给他们打开了全新的思路。这样一来,就算短时期内找不到红薯,这也没有关系。只要他们盯上了异国的商队,或许能弄到其他的有用的东西。
    “舅舅的想法太棒了!”沈怡赞叹说。
    边静玉与有荣焉地点了点头。他舅舅其实是个很聪明的人。世人总是会有一种误解,仿佛只有读书厉害能考上状元的的人才是聪明的人。其实不是这样的,鲁家舅舅能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能把各方关系处得八面玲珑,他就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总是能从一些被世人忽略了的事情上发现商机。
    两人喝了一会儿茶。
    沈怡又换了个坐姿,让受伤的那瓣屁股缓了缓,说:“前两天,有人看到钱松禄那畜生在我家外头的那条街上探头探脑,应是你上回想的那个计策起作用了。知道兰敏郡主给他戴了绿帽子,他这会儿才是想起我姐姐的好了。呵,晚了!”沈怡的语气中充满了不屑。钱松禄的后悔都是对沈巧娘的亵渎。
    要问钱松禄后悔吗?许是后悔的吧。沈巧娘和他是青梅竹马,嫁给他后一直温良贤淑,把内宅打理得井井有条,让他在学院中无后顾之忧。但他终究是受不了兰敏郡主的诱惑,经不住她在床上的风情,不知不觉就沦陷了。正巧那时沈家出了事,他竟任由母亲苛待沈巧娘。结果呢,沈家起复了,依然是一派蒸蒸日上的繁荣景象。兰敏郡主身份虽高,却仗着自己的身份,连丈夫都不被她看在眼里。
    这会儿,钱松禄知道了兰敏郡主还有别的入幕之宾,他心里的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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