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节(1/3)
叶蓁拿了第一个最佳女主角,她的脚步不会就此停下,在国内待了几月,她又再次奔向好莱坞,这次的角色是女二,她又是大半年没回国,平日里和家人最多的就是视频电话,至于林权,他只能自己飞去国外见她,就连许诺都去探过几次班,林权知道后气得咬牙切齿,那个不要脸的男人居然还有脸见叶蓁?下次再见的时候,禁不住又是争锋相对!
圈里人都知道,许诺和林权是宿敌,也是情敌,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只要遇到了,就跟点了炸药似的,只有叶蓁在的时候,这俩人能风度翩翩、谈笑风生。
都纠缠好几年了,年级也大了不少,三十好几的人了,怎么一点没消停?
这俩人的明争暗斗进行了好多年,久到叶蓁站在了好莱坞至高的领奖台上,这么多年,她早已经横扫各大奖项的最佳女主角,完全了大满贯,国内外对她的吹捧数之不尽,作为第一个拿到这项殊荣的亚洲人,“叶蓁”会被历史所铭记。
拿到奖项的第二天,叶蓁就将她名下三分之二的财产全部捐赠给了慈善机构,外界都被她的举动所震惊,有记者采访她的时候问她为什么要会这么做?
叶蓁说:“钱放那儿没用,拿出来帮助人的话会更好的发挥它的价值。”
林权听到这话的时候,特别想和叶蓁说,说你的心藏在心里没用,不如拿出来暖暖他?可他不敢,一般他说这话都是自讨没趣。
许诺也惊讶于叶蓁的决定,转而一想这还真像叶蓁会做出来的事情,他转身就跟着捐了一笔钱,这边刚捐,那边林权也有了消息,俩人不甘示弱又忍不住开始攀比起来。
许诺和林权的经纪人只能摇头叹气,因为这些年他们闹得太嗨,本该是死对头的,经纪人反而越走越近,互通消息,互相安慰,互相鞠把辛酸泪,同情对方怎么遇到这么个不听话的艺人?题外话是:看到有人和自己一样痛苦,真是很开心了。
……
叶蓁在这个世界活到了五十岁,送走叶家父母后不久,她在拿到奥斯卡终身成就奖的第二天去世。
她和林权就缠了一辈子,许诺追逐了她一辈子,他们三人都没结婚,直到她死后,这两个一辈子的死对头终于能坐下喝上一杯酒了,尽管冷嘲热讽依然不少。
叶蓁回到“虚无”,终于再次见到了黑影,它遥远立于星空之下,神秘又高高在上。
这次她没敢随便出神声,只是看着它,想要看清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和她一样有意识的灵魂,又或者是这里的主人?
不知道看了它许久,它似乎终于动了一下,回头看来——
叶蓁猛地睁大眼睛,发现原来它不是纯粹的黑影,而是身上披了一件巨大的黑色斗篷!所以他是人!
“你……”
话刚出口,黑暗再次来袭,叶蓁的意识陷入昏迷,不知过去多久,她再次醒来,身前走着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婶子:“叶小姐,以后你就住这里,你还没来的时候太太就把一切都交代好了,原本以为你明天才到,所以今儿太太她上香祈福去了,你看再等等,晌午应该就回来了。”
叶蓁点点头,说谢谢。
她住的地方不小,卧室浴室衣帽间皆有,卧室的窗外还有一个小阳台,阳台上养了花草盆栽看起来好不漂亮。作为宛城有名的世家,盛公馆的底蕴和气势异常强大。
叶蓁会来宛城住在盛家,是因为她要来念书,王明雪一直嫌弃家乡的师资不好,在来了一次宛城,听到盛伦和盛景、盛惠等人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文后,她就再也安奈不住,好说歹说,总算让叶父同意送叶蓁过来念书,又求了姐姐王明兰照顾,刚好还能和哥哥妹妹们一起学习。
汪明雪一向好强,也学过新思想新潮流,一点不想让女儿落于人后。
今天刚好是宿主过来的第一天。
婶子走后,叶蓁刚把行李整理好,就听到轿车停在院子里的声音,她起身下楼。
王明兰四十多岁的年纪,穿了条深蓝色旗袍,披了条坎肩,梳着时下最流行的发髻,插了一支玉簪子,手腕手指皆是贵重金饰,笑起来和蔼可亲。
“蓁蓁这就到了,快来我看看,半不见,愈发出落得亭亭玉立了。”
叶蓁喊了声姨妈,又看向随后从车里跳出来的盛景和盛惠,盛景穿了一身小西服,年纪小小就学着大人大摩丝,脖子系着蝴蝶结,笑起来帅气里透着可爱。他今天与她同岁,皆是是十五。
盛惠则穿了一条小洋裙,收腰大摆,扎着公主头,别着漂亮的蝴蝶结,看起来也是活泼漂亮。她比叶蓁和盛景都小,小了五岁,是盛公馆里最小的孩子,自然也是被所有人宠爱着。
叶蓁上次和他们见面,还是在春节,而且彼此相处起来关系很好,年幼的孩子没那么多弯弯道道,彼此追逐打闹就是最好的玩耍。
此刻盛景上来拉着她喊:“表姐,以后我们都能一起玩了。”
盛惠立刻举手说:“还有我还有我。”
王明兰敲了敲一对儿女的脑袋:“别闹,表姐是来念书的,可不能跟你们皮。”
盛景偷偷对着叶蓁眨了眨眼睛,盛惠噘嘴:“不要,念书才不好玩。”
“看
圈里人都知道,许诺和林权是宿敌,也是情敌,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只要遇到了,就跟点了炸药似的,只有叶蓁在的时候,这俩人能风度翩翩、谈笑风生。
都纠缠好几年了,年级也大了不少,三十好几的人了,怎么一点没消停?
这俩人的明争暗斗进行了好多年,久到叶蓁站在了好莱坞至高的领奖台上,这么多年,她早已经横扫各大奖项的最佳女主角,完全了大满贯,国内外对她的吹捧数之不尽,作为第一个拿到这项殊荣的亚洲人,“叶蓁”会被历史所铭记。
拿到奖项的第二天,叶蓁就将她名下三分之二的财产全部捐赠给了慈善机构,外界都被她的举动所震惊,有记者采访她的时候问她为什么要会这么做?
叶蓁说:“钱放那儿没用,拿出来帮助人的话会更好的发挥它的价值。”
林权听到这话的时候,特别想和叶蓁说,说你的心藏在心里没用,不如拿出来暖暖他?可他不敢,一般他说这话都是自讨没趣。
许诺也惊讶于叶蓁的决定,转而一想这还真像叶蓁会做出来的事情,他转身就跟着捐了一笔钱,这边刚捐,那边林权也有了消息,俩人不甘示弱又忍不住开始攀比起来。
许诺和林权的经纪人只能摇头叹气,因为这些年他们闹得太嗨,本该是死对头的,经纪人反而越走越近,互通消息,互相安慰,互相鞠把辛酸泪,同情对方怎么遇到这么个不听话的艺人?题外话是:看到有人和自己一样痛苦,真是很开心了。
……
叶蓁在这个世界活到了五十岁,送走叶家父母后不久,她在拿到奥斯卡终身成就奖的第二天去世。
她和林权就缠了一辈子,许诺追逐了她一辈子,他们三人都没结婚,直到她死后,这两个一辈子的死对头终于能坐下喝上一杯酒了,尽管冷嘲热讽依然不少。
叶蓁回到“虚无”,终于再次见到了黑影,它遥远立于星空之下,神秘又高高在上。
这次她没敢随便出神声,只是看着它,想要看清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和她一样有意识的灵魂,又或者是这里的主人?
不知道看了它许久,它似乎终于动了一下,回头看来——
叶蓁猛地睁大眼睛,发现原来它不是纯粹的黑影,而是身上披了一件巨大的黑色斗篷!所以他是人!
“你……”
话刚出口,黑暗再次来袭,叶蓁的意识陷入昏迷,不知过去多久,她再次醒来,身前走着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婶子:“叶小姐,以后你就住这里,你还没来的时候太太就把一切都交代好了,原本以为你明天才到,所以今儿太太她上香祈福去了,你看再等等,晌午应该就回来了。”
叶蓁点点头,说谢谢。
她住的地方不小,卧室浴室衣帽间皆有,卧室的窗外还有一个小阳台,阳台上养了花草盆栽看起来好不漂亮。作为宛城有名的世家,盛公馆的底蕴和气势异常强大。
叶蓁会来宛城住在盛家,是因为她要来念书,王明雪一直嫌弃家乡的师资不好,在来了一次宛城,听到盛伦和盛景、盛惠等人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文后,她就再也安奈不住,好说歹说,总算让叶父同意送叶蓁过来念书,又求了姐姐王明兰照顾,刚好还能和哥哥妹妹们一起学习。
汪明雪一向好强,也学过新思想新潮流,一点不想让女儿落于人后。
今天刚好是宿主过来的第一天。
婶子走后,叶蓁刚把行李整理好,就听到轿车停在院子里的声音,她起身下楼。
王明兰四十多岁的年纪,穿了条深蓝色旗袍,披了条坎肩,梳着时下最流行的发髻,插了一支玉簪子,手腕手指皆是贵重金饰,笑起来和蔼可亲。
“蓁蓁这就到了,快来我看看,半不见,愈发出落得亭亭玉立了。”
叶蓁喊了声姨妈,又看向随后从车里跳出来的盛景和盛惠,盛景穿了一身小西服,年纪小小就学着大人大摩丝,脖子系着蝴蝶结,笑起来帅气里透着可爱。他今天与她同岁,皆是是十五。
盛惠则穿了一条小洋裙,收腰大摆,扎着公主头,别着漂亮的蝴蝶结,看起来也是活泼漂亮。她比叶蓁和盛景都小,小了五岁,是盛公馆里最小的孩子,自然也是被所有人宠爱着。
叶蓁上次和他们见面,还是在春节,而且彼此相处起来关系很好,年幼的孩子没那么多弯弯道道,彼此追逐打闹就是最好的玩耍。
此刻盛景上来拉着她喊:“表姐,以后我们都能一起玩了。”
盛惠立刻举手说:“还有我还有我。”
王明兰敲了敲一对儿女的脑袋:“别闹,表姐是来念书的,可不能跟你们皮。”
盛景偷偷对着叶蓁眨了眨眼睛,盛惠噘嘴:“不要,念书才不好玩。”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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