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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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各异的假发,杀马特豪华升级版,简直就是一种视觉污染。
    原著里对于莫轶的描写,除了怎么得罪莫轶,和最后的死亡,其他事情几乎是一笔带过,唐知白完全没有想到,在生活里这熊孩子除了性格讨厌、居然爱好也很特殊。这两天听仆人们说,曾经的林诉很厌恶自己的华裔血统,外出时向来只穿骑马装和戴假发,用来遮掩自己的黑头发和黄皮肤。
    唐知白随意挑了件西装换上,叹了口气,看着镜面里纤细的男孩,带了股清冷的傲气,他看得有些魔怔了,伸手触摸着这平滑的镜面。
    真是除了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别无他想。
    林诉长得和他原本的身体几乎是一模一样,除了现在只有十二岁,显得比较青涩幼稚之外,他可以毫不怀疑这就是曾经小时候的自己,只是林诉的营养条件显然比他要好,没有他小时候的瘦小蜡黄,脸蛋白皙圆润,显得比较可爱很多。
    不管怎么说,既然上帝使他来到这里,就好好活下去吧。
    下楼后,走过镂空烫金的石柱浮雕,绕开走廊,唐知白看见坐在硕大餐厅主位上,吃早餐看报纸的男人。
    听见动静,林霄因心情愉悦地放下手中报纸,看着男孩身影拂起浅笑,林诉向来不喜欢和他用餐,他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吃过饭了。
    史密斯太太拉开椅子,仆人陆续摆好餐具,唐知白被招呼坐下。林霄因看着他的打扮,看向他的目光中满是诧异与惊艳,感叹着,小诉,我已经很久没有见你穿过西装了。
    其实这就是套普通的西服,但林诉长相清秀,眉目似雾,此刻更像是一个俊美而精致的陶瓷娃娃。
    第一句话就让唐知白一愣,心里开始慌张,想起那满屋子的花花绿绿,难道该死的林诉,是不穿西装只穿奇装异服的吗?早知道这样,他早上就该不管多丑都往身上套!
    唐知白抓着银叉,心虚地嗫嚅着,不,不好看吗?
    不不不。林霄因一愣,随后慌忙否认,你以前不爱穿得这么呃这么朴素,你穿起西装来很帅!比很多公爵大人的子嗣都要好看。
    他说的是真心话,林诉长得很好,只是平日里扮相怪异实在不敢让人多看。看着林诉脸色,担忧他会生气,林霄因又补救两句,你穿那些骑马装也很帅气,主要我的小诉长得很英俊,穿什么都好看。
    唐知白差点被他说笑,到底是怎样的审美,才会觉得曾经林诉的样子帅气?兄台可是在昧着良心说话?
    见林诉神色充满笑意,林霄因才松下一口气,他真的一直想不通,他这个侄子的审美怎么会像被水泥糊了一样,自己和姐姐品位都不差啊,最后只能无奈摇摇头。
    看着林霄因小心翼翼的样子,唐知白笑容逐渐淡去,低头遮掩似地吃肉片,心中难免有些触动,曾经的他从小就在外独自生活,唐妈除了固定打钱给他,联系都很稀少,可以说,他从未感受过亲人之间的关怀。
    曾经以为自己足够强大,不去羡慕房子里白炽灯光下的人情暖意,自己能够忍受孤独,事实上他也的确独自生活了十几年,可现在他明白了,那是因为他从未感受过温暖,所以才不曾难以忍受。
    心底有些柔软,端起牛奶喝着,唐知白思量片刻,软软道:舅舅,我忘记了很多事,可能也想不起来了。
    唐知白说得可怜极了,林霄因心软安慰着,我听路易斯先生说,你的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了,丢失的不过是记忆而已,没关系你还小,以后会慢慢想起来的。
    但看着侄子犹如一头受惊的小鹿,舅舅因为心疼又说道,就算想不起来也没事,想知道什么舅舅会告诉你。
    唐知白乖巧地点头,小心地问着:舅舅,是谁打伤我的?
    这是他最关心的问题,他一直担心这一次的造成意外的,并不是林诉曾经得罪的街头混混,而是林霄因的敌人或是某些位高权重得罪不起的人物,这样的人往往擅长使阴招,背后捅你一刀。唐知白很怕躲过了主角,却躲不过林诉造成隐患的连锁反应。
    提起这件事,林霄因眼中浮现出几点戾气,气愤地冷哼一声,厉声道,不用担心,人已经捉到了,呵,不过是几个克习顿街头的小混混,竟然敢做出这样的事!我不会让他们好过的,看来克林顿区的风气是该好好改改了语气中带了决绝的狠毒,常年生活在法治社会的唐知白,不禁打了个寒颤刀叉撞上瓷盘,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想起他这便宜舅舅,在外面也是个手段毒辣的老狐狸。唐知白暗地里告诉自己,不管什么时候,一定不能暴露身份!
    林霄因以为他是害怕那些流氓混混,降下声调道,小诉,你放心,他们不会再对你造成伤害了。
    嗯,谢谢舅舅。以前真是辛苦你了。只要不是什么大人物,唐知白就用不担心。
    其实仔细想想,十二岁的林诉只是一个小霸王,现在的他顶多是让林霄因头疼一点,还远远不到麻烦的程度。
    林霄因内心掀起一阵温暖波澜,带有丝丝热度,这几日只听史密斯太太说现在林诉性情大变,不想变化这么大,竟然会开始体谅起他来了,中年男人地眼眶略微有些许湿润。
    看着一个人安静吃早餐的侄子,很是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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