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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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星光两年前就接触过他,还愿意帮他支付老东家那边的违约金,但赵元之半点不带犹豫就拒绝了,理由只有一个“老板待我不薄”。
    两边谈了好久,赵元之始终不松口,星光也不能强买强卖,只好不了了之。
    后来赵元之所在的公司因为承受不住巨大的竞争压力而面临资金链断裂的窘境,星光再一次找上门,旧事重提。
    自始至终,赵元之就提了一个条件:他签约可以,但不希望老公司破产。
    公司规模本来就小,后来不景气又有好多人跳槽,现在统共就他和另外三两个艺人了,而除他之外都是入不敷出。可想而知,一旦他走了,这家公司也真就要完蛋了。
    恰恰在这个档口,赵元之被无辜卷入流言,虽然不是什么正面的,但热度确实上去了;再加上老东家规模实在不值一提,派来谈判的人跟上面负责人商量过后,还真就答应了,于是签人的同时又完成了个不大不小的收购案。
    这么一来,老公司经过人员调整之后就摇身一变成了星光旗下赵元之的个人工作室,没人失业,星光也没花多少钱就得到了想要的艺人,皆大欢喜!
    顾陌城看的目瞪口呆的,这样也行?你们有钱人真会玩!
    而星光一出手,直接就打乱了之前卢慈伦和谢晓唯和他们公司的布局,两人立刻被架到火上烤,一夜之间成为众矢之的。
    你们不是欺负人家没靠山吗?现在好了,靠山来了,咱们法庭约起?
    国内有两家公司最喜欢打官司,一个是本身就常年养着一整个“强辩团”的祁凰,那绝对是维权小先锋,上到旗下艺人名誉损害,下到街头巷尾乱用海报,几乎待逮着就告,一点儿也不计较是不是不构成本。
    几年下来,圈内外侵权分子们纷纷闻祁凰而色变,看见他们家的艺人就本能的绕道,惹不起惹不起,毕竟并不是每头巨兽都心甘情愿为了一笔两万块钱的赔偿金跟你纠缠一整年的。可人家祁凰就乐意,被采访的时候也说的理直气壮:“我们打得起!”
    就是打得起,根本没在怕的,不管案子大小,只要你侵权我们就告,赔本也告,就是要先把招牌立起来。
    努力的付出总是有回报的,打从前几年前,虽然国内侵权、盗版等大环境依旧没有明显好转,诸多艺人频繁遭到诽谤、图像盗用等问题,可祁凰却几乎成了一片净土,旗下强辩团一度沦落到无官司可打的境地……
    第二个就是星光,当然,外界一度酸溜溜的说这两家就是钱多人傻,纯粹烧的!
    星光对打官司的热爱程度紧随祁凰之后,也许太过焦头烂额的鸡毛蒜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类似这种名誉损坏,那必须得上,不搞死你也要狠狠连皮带肉咬几口下来。
    尤其现在赵元之是他们公司高层决定重点培养的,想毁他的名誉?老实说,你是不是瞧不起我们星光的钱?
    所以接到律师函的卢慈伦几乎要崩溃,事情究竟是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
    公司也很头疼,谁知道赵元之怎么就走了狗屎运,竟然给星光看上了,为了一个他还专门收购了那家小破公司!
    到了现在这种地步,他们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让星光主动撤诉,二就是他们反诉。
    可星光,真要说起来,手段可要比祁凰下作,很有点儿无所不用其极的架势,没准儿人家就等着他们主动弯腰求饶呢,不成不成。
    反诉?他们能反诉星光什么?
    真是头都大了。
    这次谢晓唯是真哭了,“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啊,又不是我们诽谤赵元之,分明就是那些粉丝干的,凭什么告我们?”
    她的经纪人正带她往公司赶,前后左右都是黄牛跟车,一路上都举着相机狂拍,甩都甩不掉,烦不胜烦。
    他此刻也是一个头俩大,勉强耐着性子解释,“没听过粉丝行为偶像买单吗?再说了,当时闹起来的时候,你们不也没制止?还顺水推舟的说了好多模棱两可的话。”
    也怪他们都大意了,觉得赵元之就是个孤家寡人,前面几年都被人利用多少回了也没泛出什么浪花来,这次也不可能,所以也都挺心安理得的拿他来当替罪羊。
    可千算万算,谁也没算到星光竟然会在这个风口浪尖上跳出来!
    太狠了,也太贱了,完全是在踩着他们家的艺人上位啊!
    经纪人正愁着,就听已经乱了心智的谢晓唯哭喊道:“我就知道那些粉丝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平时宣传和应援没见多出力多上心,可遇到这种给我找找麻烦的事儿就以一当百了!”
    “卧槽你小点儿声,别咋呼!”经纪人吓得魂飞魄散,赶紧过来捂她的嘴,“你还嫌不够乱啊,这话要是给外面的狗仔听见了,你就真完了!”
    现在公司已经对她跟卢慈伦十分不满,外面又面临官司,能指望的也只有通过粉丝造势了,要是谢晓唯再作死把粉丝得罪了,他们真的就要回乡种地了!
    谢晓唯也是一哆嗦,稍微找回点理智,结结巴巴的问:“不,不能吧?我跟卢慈伦现在都挺红的,这两年也给公司赚了不少钱……”
    话音未落,经纪人就嗤笑一声,毫不留情的把娱乐圈最残酷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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