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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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征战的军卒组成。
    如此一来,监察体系真正成为了一个独立的体系。
    同时,各州府驻军也派驻了监察官,统属于该州府监察衙门,不参与军伍各项工作,只负责查办不法事。
    国朝的整个监察衙门,只负责调查和侦办事宜,并不参与定罪。经过侦查后所得到的证据,形成卷宗,统一移交到刑部衙门或大理寺定罪。
    地方州府官员,不再负责有官身人员的刑名事,统一由监察衙门负责。
    同时,朝廷开通了地方官奏报监察衙门的通道,形成地方州府主官和监察衙门相互监督的机制。
    监察衙门直接向君王负责,而地方官则对应朝廷的政事堂,也就是将来官制改革后的议政和内阁。
    以此体制,上升到最顶层的君臣制衡。
    整个环节中,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刑部和大理寺定罪和处置权分离。
    刑部和大理寺只负责定罪,根据不同官员职位,最终处置权归朝廷和君王。
    说到底,这还是集权的具体体现,更有利于朝廷对地方州府的统治。
    这一系列流程,分权…~制衡……集权,最终还是君王或者朝廷意志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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