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1章 举兵 选兵 役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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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不管是举兵还是选兵,最本质的是百姓如何看待军卒。这就需要考虑军卒身份和待遇的问题。”
    “朕看来,第一是军卒刺字的规定需要取消。军卒刺字,众所周知,是因为乱世防范逃兵的做法。如今取消也无不可。”
    “第二点,是转籍问题。一旦成为军卒,终生为军卒,升迁无望,再转民籍也被堵死,这便导致了军伍有太多的老弱病残,有了混吃等死的心思。从几次军转民的情况看,就能看出其中端倪。”
    “最后才是军卒待遇的问题,同时也有军卒升迁机制的问题。”
    “如果朝廷解决了这三项现行军伍的弊端,不论是选兵还是举兵,或许都不是问题。”
    “不过,我看过王相的举兵法之后,有另外一个想法,那就是兵役制。”
    “所谓兵役制,就是首先规定兵役年限,畅通军民转籍的通道。其次,理顺军伍内军卒升迁渠道,让百姓看到做军卒的希望。”
    “第三,朝廷发布拥军政策,提高军属、军卒家庭的地位,给予一定的优待政策。”
    “最为关键的一点,我建议朝廷出台凡国朝适龄丁口,都有义务服兵役的诏令。如此,才能让兵役制度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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