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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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了,而是……鲜血。
    清欢忙过去把女孩从溪水中抱了出来,他原本以为是女孩来潮了却不知道,可是后来才发现,她是流产了。
    清欢是学过医术的,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他也只能利用最简陋的条件处理眼前的情况,还好因为有时会遇到受伤的小动物他有随身携带的一些东西可以派上用场。
    在那个年代,男女之间是有大防的,可是出乎意料的是,女孩面对清欢的亲近却没有什么反抗,她只是安静地任由清欢摆布。让清欢更惊讶的是,在这过程她甚至都没有喊痛……
    “疼吗?”清欢问她。
    她只是眨了眨那双杏眼,重复着轻喊的问题:“疼吗?”
    清欢这才明白,原来是个痴傻的姑娘。
    一个痴傻的女孩,看她的年纪,也不过十六七岁,当然在那个时候十六七岁,又是在农村,结婚生子并不是非常稀罕的事,可是清欢就是感觉,她怀孕是因为被人给欺负了。
    而这个推测,清欢后来更加笃定了——那傻女孩连内裤都不知道要穿,在清欢一个男人面前张开腿的时候表情麻木得仿佛那再也正常不过。
    清欢看了她的模样,叹口气,帮她整理好衣物——如果是别的女性,他还会不自在,可是面对这个女孩,他只觉得怜惜。
    “记住,这个,除非上厕所,一定要穿着。”清欢对她微笑:“还有,不要随便对男人分开腿。”
    女孩依旧盯着清欢,她并不一定听得懂。
    “你叫什么名字?”清欢又问了一遍:“名字?”
    她的眼珠子动了动,这个最简单的问题听懂了:“阮……阮……”
    “阮阮?”
    她停顿了下,点头:“阮……”
    这个叫阮阮的女孩某种意义上刺激到了清欢心底一块最柔软的地方,或许,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钟黎的离去,真的让他太空虚了。
    那段日子,清欢就一直照顾着这个叫阮阮的女孩,也就是那个时候,他动了要改变这个可怜女孩的心思。
    痴傻之人通常是缺少了一缕魂或者一丝魄,清欢当然不能把已经丢失的魂魄找回,那样会惊动掌管魂灵的地宫,所以他想到了给阮阮开智。他知道自己身上所流的血液特殊,曾经用血液救活过生物的经历让清欢决定做一次尝试——他在每天给阮阮的药中加入自己的一滴血,除此之外,他还教授阮阮识字,即使一开始阮阮在身边,出外采药的时候也带着阮阮……这样一日又一日,有一月之久,阮阮的心智真的慢慢回来了。为了不让阮阮被过去的不堪所困扰,他封存了阮阮的记忆。而恢复了心智的阮阮,俨然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
    “先生,这个字写得好看吗?”
    “先生,你看我下这里好吗?”
    “先生先生,你真的不要吃东西吗?”
    “先生,咱们真的不养它了吗?”
    “先生,你好厉害,连鬼都不怕……”
    “先生,我采的药对吗?”
    “先生……”
    “先生……”
    “……”
    ……
    清欢仍然记得那娇俏的声音——那段时间自己的寂寞总归是因为这个叫阮阮的女孩好过了许多。
    ……
    “后来呢?”古月华打断了清欢的沉思,问道。
    清欢看了他一眼,缓缓回答:“后来,有一天,我和阮阮一起去采药,遇到几个挖野菜的妇人,她们看到了阮阮,认出了她,说是她们村里的女孩儿,其中一个妇人还是阮阮的婶娘,他们要带阮阮走。原本是亲人,无可厚非,可是我想到阮阮之前的遭遇,自然不能就那样让阮阮被带走。于是我跟着去了他们的村子……”
    “这就是为什么你刚来这里说这里熟悉的原因?”
    清欢点头:“来过那么一次,虽然那时和现在的光景是不一样,可是隐约还是记得的。”
    “再后来呢?”
    “阮阮因为被我封了记忆,早已不记得原来的事了,只是对于从小长大的地方还是熟悉的,又见到自己的亲人……我看那妇人对阮阮并不差,知道阮阮神志清明了也是真心为她高兴。我自己是知晓的,我不可能一直带着阮阮,只是一时的怜惜,还有慰藉罢了,我的身份注定不能雨常人太接近,况且,有了先前的例子。我与那妇人私下里聊过阮阮的事,她先是言语不明,后来才说了是村里的一个浑人哄骗欺负了阮阮,被发现了以后被他们教训了一顿,那浑人逃走了,没想到阮阮肚子里已经有了孽种,他们平时要做农活,没看住,就让阮阮跑了,他们找了一段时间都不抱期望了,想不到阮阮还会回来。我在村里住了了两三日,又问了村里的其他人阮阮的事,他们的说法并无二数。我这才放心把阮阮交给了她的亲人,离开的时候,阮阮一直哭一直哭,说不想我走,还说想要跟我走……”想到那时阮阮哭得梨花带雨的模样,还有那紧紧抓着他的手,清欢的心揪了揪。
    古月华搂住清欢的肩膀,安抚他:“你并未做错……”古月华是妖,对作为人类的阮阮并没有什么同情心,他最多站在客官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
    “当时我也是这么觉得,阮阮是普通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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