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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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好我的朋友竟然很了解痴人的身世。
    我朋友对我说,痴人本来是个大学生,八十年代的大学生。
    我很好奇,他经历什么遭遇,让他成为了一个疯子。
    我朋友说的很简单,大致的说了一下,为了让痴人的经历讲起来不太枯燥乏味,我加入自己的某些想象,重新叙述一遍。
    痴人读大学的时候,当然不是疯子,身材健美,学业出色,端得是一表人才。他有个女朋友,和他很相配的女朋友。相处了整个大学时光。痴人和他女朋友一定很相爱。
    但毕业的时候,痴人和他女朋友没有分在一个城市。痴人却没有因为空间的阻隔而放弃这份感情。但时间长了,他能坚守的东西,不等于他的爱人也能坚持。
    当他在憧憬和爱人能到一起的时候,突然得到了远方的来信,他的爱人无法继续这段没有终点的爱情,委婉的提出分手。
    痴人就开始沉沦,对工作就不太上心。天天就神色飘忽。
    谁也没想到一个七尺男儿,真的会为了感情而精神错乱呢。大家都以为他只是暂时的沉沦而已,都一厢情愿的以为他会振作起来。再说了,他的条件这么好,人材出众,高学历,拥有一份有前途的职业。重新找个良配,绝非难事。
    可是痴人,并没有往大家设想的道路上走。
    他也许打算一辈子就一个人了。
    痴人变疯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他收到了他前女友的邀请。
    他曾经的女友,邀请他去参加在另一个城市的婚礼。他前女友的婚礼。痴人应邀前往。
    我不知道,痴人在婚礼上做过什么,或是没有做过什么。我朋友没说,我朋友只是对痴人的女友做法表示鄙夷。
    生活不是《上海滩》,不是每个许文强会在冯程程的婚礼上搅局。
    生活也不是《毕业生》,我相信痴人没有达斯汀霍夫曼扮演角色的勇气,从婚礼上带走自己的爱人。
    痴人默默的去了,又默默的回来。
    痴人回来后,就彻底得变了。呆在家里,不和任何人说话。
    不静默的时候,就骑着车在城市的街道上飞驰。
    他也不上班。没过多久,单位就把他除名。但是,他在旁人的帮助下,得到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那个菜园子旁边的小砖屋。甚至还给了他一爿地方,让他种菜。痴人菜园子的蔬菜长势很好,小白菜嫩葱都是绿油油的,藤架上的丝瓜和豇豆也很丰茂。也许是他的时间充裕,有足够的时间,摘虫浇水,打理菜园子吧。
    痴人在精神失常的状态下,顽强的活下来了。不知道他每天在想些什么,也许他始终活在那份爱情中,不愿意走出来而已。
    这么多年过去,我再也没看到过痴人。
    他好像在这个城市里消失在空气里,再也没有人记得他,对他的经历报以唏嘘。连我都是偶然的想起他而已,我的朋友讲完他的故事,我也很快就把他忘掉。
    这世上,有的人做过很多事情,都没有意义。
    可是有的人,终其一生,就为了一件事情而生活下去。
    我再一次想起痴人,是在一个幽静的路上,小路掩藏在两旁繁茂的树丛中。
    我迎面骑过来一辆自行车,骑车的是个年轻的男孩,自行车在小路上骑得谨慎又倾斜。男孩的脸上充溢着笑容,他的女友斜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一只手挽着男孩的腰部。
    两个人在自行车上,开心的说笑,从我身边骑过。
    我就想起了痴人。
    第301节
    梦游
    这是我读书时候发生的事情。
    那时候,我和同学们开心的住集体寝室。九十年代的学校,学生们都住得是十人一间的大寝室。寝室里五个高低铺。十个同学们就拥挤的住着。可不同如今,寝室都是公寓式的,空间宽敞。
    有句老话,人上一百,形形色色。
    这句话,不准确,十个人在一起,花样就不少。
    我们住到第一个学期一半的时候,寝室出怪事。是个星期天,大家早上起来,发现全部人的鞋子,都没了。一只鞋都找不到。
    这可是怪事。同学们就在床上发火,“这是谁啊,这么无聊,故意把大家的鞋子给藏起来。”
    最后还是班长打着赤脚,到处找,在旁边的一个空寝室,找到我们鞋子。全都放在那里。那个空寝室平时没有住人,学校用来堆放杂物。
    我们就猜测是我们寝室一个很喜欢恶作剧的同学干的。他外号叫鸡子,我们把鸡子狠狠地折磨一顿,虽然他矢口否认。可我们就认定是他。
    过两天,大家的鞋子又不翼而飞。大家又不能下床,我们就又威胁要教训鸡子,鸡子在床上喊着还是死不承认。还是我聪明,要所有人都不动,都把脚抬出床外,看谁了的脚底是脏的,就是谁干的。可每个人脚都是干净的。鸡子说看床单,可每个人的床单都是黑漆漆的,也分不清。
    所以我们把鸡子又给打了一顿。
    这可没冤枉他,实在是没第二个人比他有嫌疑。
    后来,鞋子不见得次数越来越频繁,每次都要到隔壁的杂物间去找,鸡子也执着,我们都知道会藏在哪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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