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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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守夜的事,不是有小补天石吗?那家伙最近又不用修炼,天天窝在五彩石中,早就闲得快长霉了。
    一只小金猫,从客房的角落里窜出。春华和秋实立刻认出这只漂亮的猫儿是自家主子的爱宠。一路就没看到它,这家伙是从哪个旮旯里钻出来的?
    春华秋实虽然心中存有疑惑,再没坚持要守夜的事。因为她们都知道主子养的宠物充满灵性,真要遇到危险的话,肯定会示警的。两人挤在房中另一张床上,很快睡了过去,错过了金*儿褪去浑身金黄的颜色,慢慢变成了和夜色融为一体的黑色。
    小补天石隐没在黑暗中,朝着其他几个房间潜了过去。此时,几个外族人正凑在一块儿,密谋着一桩大事。虽然说的是外族的语言,可也难不倒小补天石,它可是能直接能感受到别人脑中所想的。
    一个满脸大胡子,凶相十足的外族人,说的是蒙语:“照我说,一不做二不休,把这群人给宰喽!干嘛犹犹豫豫的,一点也不干脆!”
    “别忘了咱们此行的目的,天师说了,要捉活的!!”另一个脸上有刀疤的汉子,冲他喝了一句。
    第六百三十四章 财迷心窍
    大胡子用鼻子呼出一口浊气,不服气地道:“天师,天师!大王就是被那家伙给迷惑了,听信了他什么‘长生不老’的鬼话!!一个十几岁的黄毛丫头,能会什么长生不老之术?我看,那个不知道从哪旮旯钻出来的天师,一点都不靠谱!”
    “老二,慎言!!”说话的是一个长相斯文,白面微须,书生打扮的中年人。不过,眼底不时闪烁的狡诈,破坏了他还算白净文雅的样貌。
    “大哥,我已经打听过了,客栈里住的这群人中,有一个郡王,其他两男两女,都是高官家的子女。瞧着样貌,并没有咱们此行的目标,还是不要轻举妄动,免得打草惊蛇!”带刀疤的汉子看向中年书生,沉声道。
    大胡子一听,眼睛顿时亮了:“官家子弟?出门一定带不少银子,咱们干上一票,接下来的日子,喝酒吃肉就不用愁了!”
    刀疤汉子瞪了他一眼,道:“你当盗贼还当上瘾了?你当她们身边带的侍卫都是吃素的?那个什么郡主的车驾,就驻扎在镇子外不远处,这边闹出动静来,你以为那边会察觉不到?说不定,这镇子里,此时就有他们的探子呢。还是不要节外生枝的好!”
    大胡子撇撇嘴,道:“老三,你在中原呆了几年,不但满嘴都是文绉绉的词,胆子也变小了!照我说,明天等这些人出了镇子,让兄弟们把他们一包抄,人杀了,钱财留下,等后面的什么郡主过来,咱早就跑远了!”
    中年书生显然有些心动,最后还是没有吐口:“正事要紧!其他的都暂且放放!”
    小补天石在黑暗中听了很久,见这几个头目模样的家伙,没有再提对自家主人动手的事,又听了一会儿,探听到它想要的消息后,转身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这几个外族人头领万万没想到,他们所谓的周密计划,全都在不知不觉中泄露出去了。小补天石回来后,将听到的消息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小草。果然不出她所料,对方在野狼坡埋伏了数千人马,就等着“金安郡主”的车驾自投罗网呢!
    余小草知道这镇子上有无数双眼睛盯着她们呢,她们的人不方便出城,便写了一张字条,让小补天石叼着到城外传讯。
    【本神石又不是狗,干嘛要叼着纸条?好蠢!】小补天石发牢骚。
    “还是你打算当信鸽,把字条拴在你的尾巴上?”余小草反问了一句。
    小补天石想象着自己细长优雅的尾巴上,拴着一条字条的蠢样,还不如它叼着呢。哼了哼,不爽地衔起字条,跳出窗口,无声无息地没入了黑暗之中。
    既然今晚那些外族人没有动手的打算,小草安心地睡下了。一夜无梦,第二天洗漱过后,就看到贺宛凝顶着一双熊猫眼,没精打采地从房间里走出来。
    “怎么了?昨天晚上去偷人家针线去了?”余小草无良地打趣起她来。
    “别提了!你昨天不是说镇子上有许多别有用心的外族人吗?她听了一晚上都没睡安稳,在床上翻过来调过去,折腾了大半宿!你不是自诩艺高人胆大吗?怎么就怂了呢?”袁雪艳损起自己的好友来不遗余力。
    贺宛凝理直气壮地道:“我有功夫在身,贼人出现了好歹能应付几招,支撑到侍卫过来救援。我这不是担心你吗?一个柔弱的娇女子,我把你带出来了,就有责任把你安然无恙地带回去。昨天晚上,我不睡是因为总得有个清醒的人守夜不是?啊……困死我了。今天我估计骑在马上我都能睡着!”
    余小草略带内疚地道:“是我思虑不周,应该让春华和秋实中的一个,过去保护你们的!”
    “不用!我带的婢女中,有两个也有功夫在身的。虽然比不上春华秋实她们,十个我都不是她们的对手。对方的目标是你,春华秋实还是留在你身边比较稳妥。”贺宛凝又打了个哈欠,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漫不经心地道。
    说话间宁家两兄弟也从房中走出,兄弟俩看上去精神还不错,宁东欢的精神依然旺盛,见了她们道:“走,一起去尝尝这当地的特色早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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