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2/3)
都督府的窗子,不比别的地方的窗子也不过做个样子,它是以实木钉成,厚实实的两扇子,于外头一锁,想突也突不出去。
再扑到门上,借着门缝,便能瞧见外面那群歌舞伎像赶羊似的,叫人从前院赶了出来,一个踩着一个,扑着一个,闹轰轰的赶走了。
锦棠犹还在门缝上扒着,只见门影一黑,锁镣哐啷啷的作响,哗的一把,两扇大门向外拉开,侍卫长胡传一袭短打兵服,紧腕上铜铆钉叫灯火照的熠熠生亮,就在门上站着。
他盯着就在门上站着的锦棠看了许久,径自越过她,至内,于案头捧起那坛子酒来,回过头来,说道:“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酒色齐至,徜若舞伎不能得手,下一招,就该是你了吧。”
锦棠在避暑宫见林钦的那一回,胡传并不在他身边,所以,胡传并不认识锦棠。
再兼锦棠穿着一袭黑色的短衣,头上又是包的圆巾,瞧着不过一个瘦落落的小童子,胡传自然也只当她是个男人。
联想到百戏班子是刺客,他就把锦棠也当成同谋了。。
林大都督三十未婚,也不甚近女色,这其中自然也是有原因的,不过,这原因自然不在他的身体,而在他的心理上。
胡传身为亲卫,当然知道自家大都督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
是人就不可能没有七情六欲,所以在胡传想来,林钦会突然瞧上这么个送酒的,细皮嫩肉的小子怕也是有的。
毕竟男子不比女子娇弱,受不得颠簸,随军途中带个女子自然不行,但带个细皮嫩肉的小子却无妨。
而且,林大都督显然是看上了他,否则,从不叫人踏足的寝室,他不会让这不男不女,个太监似的小少年进来。
扭开坛盖,胡传轻轻嗅了一口,果真是大都督常吃的那种酒,而且,大都督似乎也不认识他。一个陌生少年,捧着一坛子酒冒乍乍的前来,显然居心不良。
转过身来,他将坛子伸至锦棠面前,道:“吃了它。”
锦棠往后退着,断然道:“这酒绝对没有问题,徜若你不信,可以自己吃来试试。”
做人下属的,对着上司自然除了服从便是服从,但对于外人,尤其是想谋害自己上司的人,像胡传这种人,一般都没什么怜惜之情。
“小童,你以为本侍卫长傻,会吃你这毒酒,然后躺在这儿,任你跑掉?”胡传说道。
锦棠觉得这人似乎有些疯狂,冷静的,神经质的疯狂。
这人应当活的并不长,至少锦棠认识林钦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
冷血,忠诚,又刻板的侍卫长,上辈子林钦倒是经常念叨起他。
因她是女子,而且上辈子除了走投无路的那段日子,男子们待她皆还算尊重,她觉得胡传至少会有应有的尊重予她,所以也不怕,转身坐到了椅子上:“那就等你主子来了再说。”
但她忽略了一点,此时自己是个男子装扮。女子骨架紧窄,身子本就小,她穿件黑短衫儿,细伶伶,玉白的腕子,略带几分英气夹杂着魅惑的面庞,像极了那等不正经的男子们喜欢狎亵的小奴子。
对于这等专供男人狎亵的小奴子,像胡传这样的人,可没什么怜惜之情。
他几乎是在一转眼间就走了过来,一把抓起锦棠的发髻,扬起她的脖子便开始给她灌酒。
浓似酱的酒液披头盖脸而下,锦棠连撕带打,连连儿往外吐着,但喘息不及的功夫,几大口都已经顺着脖子而下,灌到了胃里头。
锦棠连蹬带打带刨的,手抓到胡传的脸上,便是两道血痕,只待他一松手,甩了他一耳光,手指扣上自己的咽喉就准备把酒全给吐出来。
胡传退后两步,防着污秽要溅在自己身上,冷笑道:“既酒没问题,你又为何要吐?你吐了,就证明你这酒有问题,连你自己都不敢吃。”
脑后一阵阴风,胡传正准备回头,一只带着钢力与疾风的肘子击了过一,正中他脖颈最柔软的位置,眼前一黑,胡传连摇了两摇,再往前一扑,砸在高几上一盆生的正旺的文竹之下,砸翻花盆,砸倒高几,扑到了地上。
陈淮安从仙客来客栈赶到此,几乎连气都没敢喘过一口。
将正在往外呕酒的,小脸儿胀成个通红,一对秀发披散着,哭兮兮的锦棠往怀里一揽,他才往外吐了一口气,坐在了地上。
*
放任罗锦棠从仙客来客栈跑出来,陈淮安就是准备好了要叫她给林钦送信的。
而且他有他的私心。
上辈子,锦棠和林钦相见,是在林钦家的西阁之中。
从那之后,林钦就跟只赶不走的蚊子一样,嗡嗡在他和锦棠周围。
他是内阁辅臣,隔着六天,就要在宫里住上一宿,剩下的日子,于皇帝来说,几乎就是随叫随到。
而林钦当时手握兵权,功高震主,家中又没有母夜叉一样的黄脸婆,有钱,有权,还有闲,有的是温柔手段,生生儿就把锦棠给哄走了。
这辈子,想要阻止罗锦棠和林钦相遇是绝对不可能的。
不过,陈淮安觉得,就如同自己上辈子做过的很多事情,罗锦棠全然无知一样,她上辈子对于伪装到近乎完美的林钦的认
再扑到门上,借着门缝,便能瞧见外面那群歌舞伎像赶羊似的,叫人从前院赶了出来,一个踩着一个,扑着一个,闹轰轰的赶走了。
锦棠犹还在门缝上扒着,只见门影一黑,锁镣哐啷啷的作响,哗的一把,两扇大门向外拉开,侍卫长胡传一袭短打兵服,紧腕上铜铆钉叫灯火照的熠熠生亮,就在门上站着。
他盯着就在门上站着的锦棠看了许久,径自越过她,至内,于案头捧起那坛子酒来,回过头来,说道:“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酒色齐至,徜若舞伎不能得手,下一招,就该是你了吧。”
锦棠在避暑宫见林钦的那一回,胡传并不在他身边,所以,胡传并不认识锦棠。
再兼锦棠穿着一袭黑色的短衣,头上又是包的圆巾,瞧着不过一个瘦落落的小童子,胡传自然也只当她是个男人。
联想到百戏班子是刺客,他就把锦棠也当成同谋了。。
林大都督三十未婚,也不甚近女色,这其中自然也是有原因的,不过,这原因自然不在他的身体,而在他的心理上。
胡传身为亲卫,当然知道自家大都督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
是人就不可能没有七情六欲,所以在胡传想来,林钦会突然瞧上这么个送酒的,细皮嫩肉的小子怕也是有的。
毕竟男子不比女子娇弱,受不得颠簸,随军途中带个女子自然不行,但带个细皮嫩肉的小子却无妨。
而且,林大都督显然是看上了他,否则,从不叫人踏足的寝室,他不会让这不男不女,个太监似的小少年进来。
扭开坛盖,胡传轻轻嗅了一口,果真是大都督常吃的那种酒,而且,大都督似乎也不认识他。一个陌生少年,捧着一坛子酒冒乍乍的前来,显然居心不良。
转过身来,他将坛子伸至锦棠面前,道:“吃了它。”
锦棠往后退着,断然道:“这酒绝对没有问题,徜若你不信,可以自己吃来试试。”
做人下属的,对着上司自然除了服从便是服从,但对于外人,尤其是想谋害自己上司的人,像胡传这种人,一般都没什么怜惜之情。
“小童,你以为本侍卫长傻,会吃你这毒酒,然后躺在这儿,任你跑掉?”胡传说道。
锦棠觉得这人似乎有些疯狂,冷静的,神经质的疯狂。
这人应当活的并不长,至少锦棠认识林钦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
冷血,忠诚,又刻板的侍卫长,上辈子林钦倒是经常念叨起他。
因她是女子,而且上辈子除了走投无路的那段日子,男子们待她皆还算尊重,她觉得胡传至少会有应有的尊重予她,所以也不怕,转身坐到了椅子上:“那就等你主子来了再说。”
但她忽略了一点,此时自己是个男子装扮。女子骨架紧窄,身子本就小,她穿件黑短衫儿,细伶伶,玉白的腕子,略带几分英气夹杂着魅惑的面庞,像极了那等不正经的男子们喜欢狎亵的小奴子。
对于这等专供男人狎亵的小奴子,像胡传这样的人,可没什么怜惜之情。
他几乎是在一转眼间就走了过来,一把抓起锦棠的发髻,扬起她的脖子便开始给她灌酒。
浓似酱的酒液披头盖脸而下,锦棠连撕带打,连连儿往外吐着,但喘息不及的功夫,几大口都已经顺着脖子而下,灌到了胃里头。
锦棠连蹬带打带刨的,手抓到胡传的脸上,便是两道血痕,只待他一松手,甩了他一耳光,手指扣上自己的咽喉就准备把酒全给吐出来。
胡传退后两步,防着污秽要溅在自己身上,冷笑道:“既酒没问题,你又为何要吐?你吐了,就证明你这酒有问题,连你自己都不敢吃。”
脑后一阵阴风,胡传正准备回头,一只带着钢力与疾风的肘子击了过一,正中他脖颈最柔软的位置,眼前一黑,胡传连摇了两摇,再往前一扑,砸在高几上一盆生的正旺的文竹之下,砸翻花盆,砸倒高几,扑到了地上。
陈淮安从仙客来客栈赶到此,几乎连气都没敢喘过一口。
将正在往外呕酒的,小脸儿胀成个通红,一对秀发披散着,哭兮兮的锦棠往怀里一揽,他才往外吐了一口气,坐在了地上。
*
放任罗锦棠从仙客来客栈跑出来,陈淮安就是准备好了要叫她给林钦送信的。
而且他有他的私心。
上辈子,锦棠和林钦相见,是在林钦家的西阁之中。
从那之后,林钦就跟只赶不走的蚊子一样,嗡嗡在他和锦棠周围。
他是内阁辅臣,隔着六天,就要在宫里住上一宿,剩下的日子,于皇帝来说,几乎就是随叫随到。
而林钦当时手握兵权,功高震主,家中又没有母夜叉一样的黄脸婆,有钱,有权,还有闲,有的是温柔手段,生生儿就把锦棠给哄走了。
这辈子,想要阻止罗锦棠和林钦相遇是绝对不可能的。
不过,陈淮安觉得,就如同自己上辈子做过的很多事情,罗锦棠全然无知一样,她上辈子对于伪装到近乎完美的林钦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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