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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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概念,你想想。经销商看到你这本书网上销量这么高,就会上百本地拿;拿回去以后,摆放在书店最醒目的位置,走过路过的人也会因为是畅销书而多买。全中国多少书店?每一个书店这么进货,你算算他能卖几本。
    “如果网销不是放在淘宝,而是和亚马逊、当当合作,先期预售就冲上排行榜,网站就会给你最好的推荐位。曝光高、流量大,知名度、美誉度都会跟着上来。长期在排行榜居高不下,一年会上十万的量吧。总之,网络预售高,意味着这本书很有可能会变成畅销书。”
    田恬哀嚎一声:“同人志、个人志,稍微有点知名度的小粉红就能破千,预售三四千、五六千的作者大有人在。”
    “什么志?”烈火哥从屏幕前抬起头来,诧异地望着他。在实体书市如此不景气的时候,还能有预售这么高的书籍类目?
    田恬拿着自己的淘宝购物车给烈火哥送去。
    烈火哥点开他买的同人志,往下一滑就看到小黄图:“呃……这个,小田儿,过不了审啊,太露骨了。”
    田恬道:“画不行,那小说呢?”
    烈火哥也不知道小说写的啥玩意儿,打开微博一搜作者,就看到长微博里在开车:“……这个也不行。”
    “那如果把情色部分都删了呢?”
    烈火哥看了半天,忧郁地对田恬说:“这好像是两个男的。”
    田恬立马装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哦,是么?我没有注意。两个男的能出书么?”
    烈火哥:“不能啊。他们之所以是非法出版物,就是因为合法渠道出不了啊,这个你就别想了。”
    田恬失望地拖着沉重的双腿回到位置上,仿佛刚发现了满地黄金,国家却规定淘金犯法。但是他又很不甘心,这么大的量说明这个东西很有市场,如果能正正规规赚钱那多好啊,至少这个月的码洋任务就有保障了啊……
    他瞄了眼埋头苦干的烈火哥,偷偷跑到天台上给庄墨打电话。烈火哥好则好已,就是看上去缺乏想象力,也许这件事他应该直接跟庄墨商量,听听他的想法。
    电话对面的庄墨好像是在机场候机。田恬把事情跟他一说,庄墨首先否认了同人志:“同人志最大的问题在于版权。同人是用原作的世界观、原作的人设、原作的剧情在进行创作,一旦这种创作要商业化,那么,你有没有问过原作者答不答应?你凭什么用原作者的脑力劳动成果赚钱?据我所知,国内外的大ip目前为止都没有允许同人商业化的案例。迪士尼第一时间要告你;漫威的同人授权没有先例;《诡域》的同人,谭思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周边都需要跟他谈比例分成。你要商业化同人志,除非先从原作者那里谈到授权,不然就侵犯他的著作权。”
    “那个人志呢?”
    “同性恋倾向的作品很难拿到书号、很难过审,我跟你说过了,你得全改成兄弟情,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作者不一定愿意配合你改。作者写耽美就是为了享受禁忌的男男恋情,你让他改没了,他多痛苦?”
    “可是出书有钱啊!”田恬设身处地地想了想,“有钱他为什么不干?”
    “如果这本书一旦放到主流市场上去,大众看了瞎眼,所以耽美类的书籍你去看,没有畅销书,从来都没有。他还面临得罪固有读者群的风险。读者看耽美就是为了享受禁忌的男男恋情,你全都删没了,读者看什么?他凭什么要买你这个书?没有新读者,又留不住老读者,导致耽美个人志走正规渠道,它的量是上不去的。量上不去,意味着你开不出很高的版税,作者的出版收入不如出个人志收入高,他为什么要给你出书?”
    “呃……”一谈到钱的问题,田恬就没有脾气了。现在这个社会,说什么都不如金钱的力量好使。怎么样赚钱,作者就怎么来,他现在意识到他的这个主意放在作者面前毫无竞争力了。
    “最最重要的一点是,你把歌颂同性恋的书放在货架上让大众去购买、阅读,书籍又不分级,懵懂的小朋友可能会被错误地引导。成年人他自己会辨别是非,对性向也有根深蒂固的了解,可未成年人缺乏这种能力,我们出版人是要承担起责任的。”
    “那好吧,挂了啊。”他蔫蔫地打算放弃这个计划。
    “等等,挂什么,我还没说完。”庄墨合拢了手上的《群魔》,听着广播里的提示音走向登机口,“你听明白了没有?个人志最大的问题,是亚文化和主流文化的断裂。固定人群中受到追捧,放到大众面前却显得极其小众,很难两面讨好。你要开发这部分市场,就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对于腐女们来说,这本实体书依旧有吸引力,先期网络销量可以达到成千上万;对于大众来说,这本书放在畅销书架上,也完全没有问题,不影响他们的阅读体验,也不会让小朋友产生误解。这样的书是可以赚钱的,而且会非常非常赚钱。”
    “以我浸淫二次元文化多年的经验来看,我想不到这样的书……”田恬老实道。
    “有。如果一个人他写出来的东西腐女爱看,普罗大众也爱看,他早就火得一塌糊涂了。”庄墨报了两个作者的名字。
    田恬:“!”确实,这两个人的作品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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