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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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诸侯国打仗闹事,大漠里各个部落也是那一套手段。但历来,有狂热的鹰派,就会有一团和气的鸽派,剩余的各个部落,在大金帐里设置了长老会,有拱立古牧为大漠王的意思,并且隐约已经提出,各个其他部落首领自动成为长老,与大漠王共同议事。
    苏玛所属的那一支,便是其中最积极的鸽派了,她的哥哥苏鞅已经提出,要把最爱的妹妹嫁给古牧,到时候,他们必然全力支持古牧成为大漠王。
    ——所以实际上,苏玛也才刚见过未来夫婿一次而已。
    “你喜欢你的古牧哥哥吗?”褚襄忍不住问了一句。
    苏玛回答:“当然喜欢啊,古牧哥哥打架特别厉害,他一个人就能去大漠里打一头成年的金鬃狮子回来,他说要用金鬃狮子的毛给我做婚服的领子!他还让我玩弓箭,我哥给的比如他这个好看!”
    褚襄点点头:“嗯,是好看。”
    十几岁的、无忧无虑的贵族女孩,根本还不懂得她面临的是什么。家国大计,刀枪剑戟,战场是个绞肉刀,绞动无数英灵,也绞得人心暗无天日,褚襄最不喜欢的,便是这种“联姻”,所有的历史经验都证明,联姻换不来和平,只不过处于时代漩涡之中,自然没有隔着一本史书看得清楚罢了。
    眼看就到了大都,苏玛不懂规矩,好在她身边的仆从并不是摆设,银鹰与赤鸢加起来两百余人,自然不会被安排到王城之内,跟随褚襄进城的,只有白家四姐妹,苏靳、朱九以及柳莺。
    只是进城的时候,苏玛莫名地瞪了柳莺一眼,敌意不知从何而来。
    褚襄没太在意小公主的奇怪脾气,瞧了一眼,说:“莺莺啊,指甲很好看。”
    柳莺一副正气凛然的模样,打着报告回答:“学校里,大家都爱用褚先生用的色号!”
    褚襄:“……”
    谢知微猖狂大笑:“哈哈哈哈哈——一代舰长,独领风骚,成为新世界美妆第一人。”
    褚襄:“我是被逼的!”
    他们是来访使团,被以及高规格迎入了王城,但侍从却遗憾告知:“首领并不在城中。”
    这并不是下马威或者故意轻慢,古牧的士兵正在从战场赶回的路上,半月之前他们平了一个激烈反对大金帐的部落,或许只等他们回来,古牧和苏玛就要举行婚礼——如果古牧并不反对长老会成立的话。
    “苏玛,你不担心古牧哥哥受伤的?”褚襄瞧着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忍不住心也软了。
    苏玛蹦蹦跳跳,摇着头:“不担心,古牧哥哥有天神的武器在手,这次出征,古牧哥哥亲自带兵,天神神威所过,当然不会被轻易伤害!”
    天神的武器——所以,那并不是什么掉下一颗大流星这种只能看不能用的天象神话?
    苏靳比了比手势道:的确,古家的跶青部落并非大的部族,却短时间内崛起,突然连许多大部族都打不过他们,以至于属下对古牧的资料情报掌握较少,我们与国主还在漠北的时候,古牧名不见经传,并未有如此声名赫赫。
    从整个城市来看,古牧或许并非传统意义上只知道砍杀的大首领,他惊讶地发现城中百姓淳朴和善,都很敬佩领袖,他们敬爱地称呼他为“天神之子”,有画师悄悄绘制大首领的画像,卖给孕妇,说是贴在床头日日看着,未来的孩子像天神之子一样优秀;不看迷信部分,民间的卫生、用水、医疗都井然有序,识字率也不错,比原本西唐还高,因为不耕地,不少民众都学了各国文字,以方便经商;街头甚至还有流浪乐手,文化气息也很好。
    有贵族坐着豪华马车走过,车上有黑色皮肤的女奴隶正在为主人端饮料,普通人家的母亲领着儿子,送他去学习识字。
    乱世出英豪,这看这些,足以见得古牧并非凡俗。
    那么接下来需要警惕和怀疑的,只有古牧手中,所谓的“天神馈赠”。
    使团在驿馆下榻,只等了两天,王师回朝,古牧带着大军与战利品归来了。
    褚襄也得以混在大漠各族贵族当中,去迎接这位传说中的天神之子。
    古牧长得确实有点古牧,他高大强壮,皮肤被大漠的烈日晒得黝黑,肌肉发达,上身成倒三角状,肩膀宽阔,腰背挺直有力,大漠部族的战士不倚重护具,于是一身肌肉明晃晃地秀出来,看得褚襄相当羡慕。
    走得近些,可以看到他英停的鼻子,天空一样蓝色的眼珠,头发绑着辫子,点缀了兽类牙齿做成的头饰链子,野性,但野性得非常吸引人。
    只不过,吸引褚襄目光的并不是他的脸,是他的腰。
    那里有一把弯刀,还挂着血迹,要到旁边别着另一样东西。
    “知微,那是不是我的配枪?”
    “……信号波段对接成功,芯片控制权重新载入,枪械处于低能状态……是的舰长,那是你的配枪。”谢知微回答,“我知道你更喜欢用刀,但也不能一扭头不认识自己的枪啊,好歹是工程部研发的舰长特供。”
    褚襄看着走过来的高大男子,下意识地露出优雅又端庄的微笑。
    但他心里默默吐了个槽:你好,儿子。
    第64章
    但是只有一把枪, 是不太可能造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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