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我爱你(正文完)(2/2)
“我很感谢,我的未婚妻,庄凌。
“很难形容我们之间的相遇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奇迹,她就这样忽然来到我的身边,将我的人生,完全扭转到了另外一个方向——”
他在这样正式且本来应当只属于他自己的场合,坚持要带着她一起,并在很认真地在表白。
庄凌仰头看着他,只觉得那种一开始在他身上凝结的阴鸷灰暗的气息似乎越来越淡,逐渐消失不见了。
他在她的目光所及之处,闪闪发光。
并且这样的光,是她带给他的。
“我很感谢她的到来,更加感谢她始终坚定不移地爱着我。
“未来的时光,无论多久,我将永远和她走下去。”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在外人面前剖白自己的人,甚至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喜欢和人过多交流,但是,为了她,他愿意站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坚定地诉说他的蓬勃的爱意。
爱意似花蔓,在日夜辛勤的劳作中,终于绽放出盛大而绚丽的色彩。
他看着她,在众人的鼓掌和祝福中,为她带上了左手中指的戒指。
庄凌笑盈盈地望着他,也给他戴上了代表订婚的戒指。
鸽血红的宝石像是心口血一般炙热滚烫,指环将他们牢牢地栓在了一起。
过个几年,这个戒指会换到无名指上,会陪伴他们一辈子。
他们会一直执手走下去。
舞会的最后,庄凌终于在人潮消退时,和姜呈一起坐在只属于他俩的花房秋千上。
天边的烟花指剩下最后一点余光,如夜雨般在天际落下。
庄凌伸手拨着面前的花瓣,先把自己酸胀的双腿搭在了姜呈膝上。
姜呈已经拆了束缚的装饰物,衬衫领口大开,露出练得极好的肌肉。
他伸手帮庄凌按摩小腿,然后把人抱到了自己腿上坐着,右手还揉着她的小腿,耐心地问道:“要不要去睡觉?”
庄凌还不困,她扯着他的衣襟,把脸贴在他胸口,嘀咕道:“你什么时候给我写情书?”
宴会上能写大段情话,私底下却不写给她。
姜呈失笑:“明天就写给你?”
庄凌往后仰,靠在他的臂弯里望着他,又问他:“你是不是忘记说什么了?”
她兴致来了就折腾他玩,姜呈也习惯。
他想了想,笑道:“忘记说我爱你?”
庄凌戳着他的脸颊,故意打趣道:“快说快说。”
姜呈低笑着凑过来,亲吻她调皮的唇角:“我爱你。”
庄凌眉眼弯弯,逗他道:“还有呢?”
“我爱你聪明的大脑,爱你从容坚韧的性格,爱你健康的身体——
“还爱你……”
他压低了声音,在她耳边悄悄说了几个字。
庄凌的脸倏然涨红,本来幸福甜蜜的氛围被他一下子搞得黄黄的。
她凶巴巴地按住他的唇,威胁他:“闭嘴,不许说。”
姜呈大笑,握着她的手腕,放在唇边亲吻她的掌心,“一会儿要听,一会儿又不让我说,宝宝,你什么时候这么不讲理的?”
大概都是被他惯的,所以才会有这么多小脾气。
庄凌哼哼唧唧几声,没打算给他一个交代。
秋千摇啊摇,灯光和花香快被暮冬的暖风摇成了春日的序曲。
姜呈搂着她看着花,在夜色下静静地说:“成年之后,我需要经常出国。”
姜家未来的版图要向东南亚继续扩张,他必须要参与。
庄凌一怔,对上他低垂的眉眼,从他的眼眸里看到了似有茫然的自己。
她笑了,眉眼弯弯,唇边的梨涡盛满了甜蜜:“那你每次回来的时候,记得给我带一束花。”
姜呈握紧她的手指,答应她:“好。”
其实,她从来要的就不多。
贫穷时,她可以为了一束花而快乐。
富有时,她也只会向他要一束花而已。
她是一个容易知足的人,只是被不讲道理的他绑到了自己身边。
他时有愧疚,时有不安,但是独占的欲望却让他始终不肯放手。
幸好,她从来不在意。
她像一只活泼机灵的鸟儿一般在他耳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自己未来的计划:“以后我想去读考古系,选东南亚历史研究方向,这样以后我们就可以一起出去啦……”
姜呈怔怔地看着她许久,看她明亮的眼眸,看她轻易就将他的隐忧化为乌有。
他的唇角微扬,“好,我们一起去。”
庄凌伸手捧着他的脸,笑眯眯地说道:“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时间是过得很快很快的。
他们相遇在闷热的夏日,在秋天结束时心身合一,在冬日里磨合成长,在春天到来前,确定了永远的相伴。
以后,还会有很多很多个春夏秋冬。
还会有很多很多肩并肩走过的日夜。
还有有很多很多,永远不变的——
我爱你。
“很难形容我们之间的相遇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奇迹,她就这样忽然来到我的身边,将我的人生,完全扭转到了另外一个方向——”
他在这样正式且本来应当只属于他自己的场合,坚持要带着她一起,并在很认真地在表白。
庄凌仰头看着他,只觉得那种一开始在他身上凝结的阴鸷灰暗的气息似乎越来越淡,逐渐消失不见了。
他在她的目光所及之处,闪闪发光。
并且这样的光,是她带给他的。
“我很感谢她的到来,更加感谢她始终坚定不移地爱着我。
“未来的时光,无论多久,我将永远和她走下去。”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在外人面前剖白自己的人,甚至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喜欢和人过多交流,但是,为了她,他愿意站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坚定地诉说他的蓬勃的爱意。
爱意似花蔓,在日夜辛勤的劳作中,终于绽放出盛大而绚丽的色彩。
他看着她,在众人的鼓掌和祝福中,为她带上了左手中指的戒指。
庄凌笑盈盈地望着他,也给他戴上了代表订婚的戒指。
鸽血红的宝石像是心口血一般炙热滚烫,指环将他们牢牢地栓在了一起。
过个几年,这个戒指会换到无名指上,会陪伴他们一辈子。
他们会一直执手走下去。
舞会的最后,庄凌终于在人潮消退时,和姜呈一起坐在只属于他俩的花房秋千上。
天边的烟花指剩下最后一点余光,如夜雨般在天际落下。
庄凌伸手拨着面前的花瓣,先把自己酸胀的双腿搭在了姜呈膝上。
姜呈已经拆了束缚的装饰物,衬衫领口大开,露出练得极好的肌肉。
他伸手帮庄凌按摩小腿,然后把人抱到了自己腿上坐着,右手还揉着她的小腿,耐心地问道:“要不要去睡觉?”
庄凌还不困,她扯着他的衣襟,把脸贴在他胸口,嘀咕道:“你什么时候给我写情书?”
宴会上能写大段情话,私底下却不写给她。
姜呈失笑:“明天就写给你?”
庄凌往后仰,靠在他的臂弯里望着他,又问他:“你是不是忘记说什么了?”
她兴致来了就折腾他玩,姜呈也习惯。
他想了想,笑道:“忘记说我爱你?”
庄凌戳着他的脸颊,故意打趣道:“快说快说。”
姜呈低笑着凑过来,亲吻她调皮的唇角:“我爱你。”
庄凌眉眼弯弯,逗他道:“还有呢?”
“我爱你聪明的大脑,爱你从容坚韧的性格,爱你健康的身体——
“还爱你……”
他压低了声音,在她耳边悄悄说了几个字。
庄凌的脸倏然涨红,本来幸福甜蜜的氛围被他一下子搞得黄黄的。
她凶巴巴地按住他的唇,威胁他:“闭嘴,不许说。”
姜呈大笑,握着她的手腕,放在唇边亲吻她的掌心,“一会儿要听,一会儿又不让我说,宝宝,你什么时候这么不讲理的?”
大概都是被他惯的,所以才会有这么多小脾气。
庄凌哼哼唧唧几声,没打算给他一个交代。
秋千摇啊摇,灯光和花香快被暮冬的暖风摇成了春日的序曲。
姜呈搂着她看着花,在夜色下静静地说:“成年之后,我需要经常出国。”
姜家未来的版图要向东南亚继续扩张,他必须要参与。
庄凌一怔,对上他低垂的眉眼,从他的眼眸里看到了似有茫然的自己。
她笑了,眉眼弯弯,唇边的梨涡盛满了甜蜜:“那你每次回来的时候,记得给我带一束花。”
姜呈握紧她的手指,答应她:“好。”
其实,她从来要的就不多。
贫穷时,她可以为了一束花而快乐。
富有时,她也只会向他要一束花而已。
她是一个容易知足的人,只是被不讲道理的他绑到了自己身边。
他时有愧疚,时有不安,但是独占的欲望却让他始终不肯放手。
幸好,她从来不在意。
她像一只活泼机灵的鸟儿一般在他耳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自己未来的计划:“以后我想去读考古系,选东南亚历史研究方向,这样以后我们就可以一起出去啦……”
姜呈怔怔地看着她许久,看她明亮的眼眸,看她轻易就将他的隐忧化为乌有。
他的唇角微扬,“好,我们一起去。”
庄凌伸手捧着他的脸,笑眯眯地说道:“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时间是过得很快很快的。
他们相遇在闷热的夏日,在秋天结束时心身合一,在冬日里磨合成长,在春天到来前,确定了永远的相伴。
以后,还会有很多很多个春夏秋冬。
还会有很多很多肩并肩走过的日夜。
还有有很多很多,永远不变的——
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