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9)(2/3)
的话,决定信三分,你回去训练吧,我去给你们做饭。
刀应该回归它应该待的位置,厨房。
别做了,今天训练完,我们出去吃。
也好。
他没有将刀扔了,而是时刻揣在身上。
周ting筠心疼那道带血的印子,去附近医院买了创可贴,前前后后贴了三个。
然后才回训练室。
罗嘉在里面翩翩起舞,一如既往走国风路线。
而周ting筠下一场直播现场并没有打算跳舞,而是单独好好唱一首歌,原创的。
他在大学期间用了一个音乐账号自己创作了几首,反响不错,小范围火了。
所以这次决定拿出来一首进行修改后用于比赛。
曲调简单,副歌部分并不激昂,这是他有一次晚上反复听陈奕迅《红玫瑰》《十年》,某一刻来的灵感写下来的。
在那之前,观看了a大啦啦操比赛,他平时在学校并不活跃,上课也不爱去,偶尔老师上课点名会念出周ting筠这个名字,但也是没人应,有时候室友在的话会帮衬着应一声。所以班上的人几乎没怎么见过本人,特别陌生。
那天大学班长再三警告他必须去,这种活动实行轮流制,因为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格外不愿意去参加这种活动。这一次轮到他头上了。
他本着签个到就离场的打算过来了,但觉得既然来都来了,多看两眼。其实是被现场高昂的氛围感染了。
比赛是以学院为团队。
他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女生很少,所以参加的全是一群男孩子,跳得并不专业,甚至笨拙,但他们热情有活力,每一个动作都用来十分的力气,毫不吝啬。
最厉害是自然是艺术学院,他们的腰简直是任意弯曲,下腰,空翻,劈叉,各个高难度动作轻轻松松地做出。
体育学院直接表演高抬腿隔空劈木头,引得全场尖叫,呐喊,为之沸腾。
此时此景,触动他脑海里某个隐秘的场面,被灭顶的热闹包围,仿佛所有热烈,赞赏,兴奋,发狂的目光,为自己存在。
渴望,是他心底一直渴望的。
为舞台而生。荣耀满身。
所以比赛结束了,热闹退场了,内心格外失落,落寞。
他讨厌这种感觉,无边的空虚侵蚀着他五脏六腑,痛苦,隐忍,只能麻痹。
又去了当地比较有名的会所,里面全是各式各样的男孩。
这种会所是全国连锁的,隐晦又色,情,高级又烂俗。
之所以他会知道,是贺邵给办的会员卡。
欲,望会绞碎所有不该有的念头,捣毁他重新燃起的那一点点渴望。
可是那天晚上,无论身下的男孩怎样卖力,丝毫激不起一点波澜。甚至越做越乏味,厌恶。
男孩也很苦恼,主子是常服侍的那位主子,只是怎么努力都好像不会让对方起来,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要失宠了,要被赶出去了。
周ting筠推开他,恍然若失地看了他一眼,生冷地说了一句:出去。
男孩小心翼翼地望着,没有动作。他这样出去,今晚不仅拿不到钱,还会被扣钱的。
钱不会少你。周ting筠自然清楚规矩,从旁边衣服里拿出一叠钞票,不要再进来。
他重新躺下,不知想到什么,突然想听歌,就取出耳机。他是从学校体育馆直接来这的,耳机什么的都揣着 的。
打开手机,翻自己的歌单列表。
有一个最下面的歌单是他一直未打过的,高中那段时期爱听的,每次和顾森学习时,休息时,都会听。
百听不厌。
陈奕迅唱的歌他们几乎都喜欢。
两个热爱嘻哈的少年,在安静时最爱听他的歌。
他
作者有话要说: 电脑出问题了,第二更会接上的。稍等。
第49章 二更(周六万更结束)
陈奕迅唱的歌他们几乎都喜欢。
两个热爱嘻哈的少年, 在安静时最爱听他的歌。
陈奕迅的歌几乎都藏了一个故事,令人浮想联翩之后能主动袒露最真实的情绪。
其中有两首《红玫瑰》,《白玫瑰》。
从词来说喜欢《红玫瑰》,从故事来说最爱《白玫瑰》。皆取自张爱玲经典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概括来说《白玫瑰》是白月光, 《红玫瑰》是朱砂痣。
里面有一句词儿写得好,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得不到的从来矜贵, 身处劣势如何不攻心计。
词深沉又有深度再配上旋律总结来说隐含的很生动。
这样寂静的晚上,再一次打开,仿佛回到蝉声鸣叫的夏季, 回到书声琅琅的校园
周ting筠不知不觉地泪流满面, 他抑制不住地打开了记忆的洪流,将那些统统放了出去。
他想起了顾森, 想起和他一起疯狂的每一天。
舞台上挥洒每一分热爱都来之不易,是少年青春最后的冲动。
顾森走了,也带走了他的热爱。
在他眼里, 顾森和音乐是他的青春。
刀应该回归它应该待的位置,厨房。
别做了,今天训练完,我们出去吃。
也好。
他没有将刀扔了,而是时刻揣在身上。
周ting筠心疼那道带血的印子,去附近医院买了创可贴,前前后后贴了三个。
然后才回训练室。
罗嘉在里面翩翩起舞,一如既往走国风路线。
而周ting筠下一场直播现场并没有打算跳舞,而是单独好好唱一首歌,原创的。
他在大学期间用了一个音乐账号自己创作了几首,反响不错,小范围火了。
所以这次决定拿出来一首进行修改后用于比赛。
曲调简单,副歌部分并不激昂,这是他有一次晚上反复听陈奕迅《红玫瑰》《十年》,某一刻来的灵感写下来的。
在那之前,观看了a大啦啦操比赛,他平时在学校并不活跃,上课也不爱去,偶尔老师上课点名会念出周ting筠这个名字,但也是没人应,有时候室友在的话会帮衬着应一声。所以班上的人几乎没怎么见过本人,特别陌生。
那天大学班长再三警告他必须去,这种活动实行轮流制,因为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格外不愿意去参加这种活动。这一次轮到他头上了。
他本着签个到就离场的打算过来了,但觉得既然来都来了,多看两眼。其实是被现场高昂的氛围感染了。
比赛是以学院为团队。
他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女生很少,所以参加的全是一群男孩子,跳得并不专业,甚至笨拙,但他们热情有活力,每一个动作都用来十分的力气,毫不吝啬。
最厉害是自然是艺术学院,他们的腰简直是任意弯曲,下腰,空翻,劈叉,各个高难度动作轻轻松松地做出。
体育学院直接表演高抬腿隔空劈木头,引得全场尖叫,呐喊,为之沸腾。
此时此景,触动他脑海里某个隐秘的场面,被灭顶的热闹包围,仿佛所有热烈,赞赏,兴奋,发狂的目光,为自己存在。
渴望,是他心底一直渴望的。
为舞台而生。荣耀满身。
所以比赛结束了,热闹退场了,内心格外失落,落寞。
他讨厌这种感觉,无边的空虚侵蚀着他五脏六腑,痛苦,隐忍,只能麻痹。
又去了当地比较有名的会所,里面全是各式各样的男孩。
这种会所是全国连锁的,隐晦又色,情,高级又烂俗。
之所以他会知道,是贺邵给办的会员卡。
欲,望会绞碎所有不该有的念头,捣毁他重新燃起的那一点点渴望。
可是那天晚上,无论身下的男孩怎样卖力,丝毫激不起一点波澜。甚至越做越乏味,厌恶。
男孩也很苦恼,主子是常服侍的那位主子,只是怎么努力都好像不会让对方起来,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要失宠了,要被赶出去了。
周ting筠推开他,恍然若失地看了他一眼,生冷地说了一句:出去。
男孩小心翼翼地望着,没有动作。他这样出去,今晚不仅拿不到钱,还会被扣钱的。
钱不会少你。周ting筠自然清楚规矩,从旁边衣服里拿出一叠钞票,不要再进来。
他重新躺下,不知想到什么,突然想听歌,就取出耳机。他是从学校体育馆直接来这的,耳机什么的都揣着 的。
打开手机,翻自己的歌单列表。
有一个最下面的歌单是他一直未打过的,高中那段时期爱听的,每次和顾森学习时,休息时,都会听。
百听不厌。
陈奕迅唱的歌他们几乎都喜欢。
两个热爱嘻哈的少年,在安静时最爱听他的歌。
他
作者有话要说: 电脑出问题了,第二更会接上的。稍等。
第49章 二更(周六万更结束)
陈奕迅唱的歌他们几乎都喜欢。
两个热爱嘻哈的少年, 在安静时最爱听他的歌。
陈奕迅的歌几乎都藏了一个故事,令人浮想联翩之后能主动袒露最真实的情绪。
其中有两首《红玫瑰》,《白玫瑰》。
从词来说喜欢《红玫瑰》,从故事来说最爱《白玫瑰》。皆取自张爱玲经典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概括来说《白玫瑰》是白月光, 《红玫瑰》是朱砂痣。
里面有一句词儿写得好,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得不到的从来矜贵, 身处劣势如何不攻心计。
词深沉又有深度再配上旋律总结来说隐含的很生动。
这样寂静的晚上,再一次打开,仿佛回到蝉声鸣叫的夏季, 回到书声琅琅的校园
周ting筠不知不觉地泪流满面, 他抑制不住地打开了记忆的洪流,将那些统统放了出去。
他想起了顾森, 想起和他一起疯狂的每一天。
舞台上挥洒每一分热爱都来之不易,是少年青春最后的冲动。
顾森走了,也带走了他的热爱。
在他眼里, 顾森和音乐是他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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