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1)(1/3)
不知道是不是林可岑的错觉,陈尔丁的表情竟然露出了可耻的兴奋?但随后,他就矜持地点了点头,探着半个身子对着门外的林可岑笑着道谢。没事,麻烦你了呀。
不麻烦。
两人客套了一番,陈尔丁最终还是将衣服抽走关上了浴室房门。林可岑在浴室门口站了大约三秒钟,便有点恍惚地朝着自己的卧室走。
回到自己房间的林可岑,突然觉得能够理解未来的自己为什么会栽了这家伙,洗澡完的样子乖乖巧巧简直是根据他的理想型量身打造的啊!
而此时的陈尔丁,抱着衣服站在你浴室中,露出了一个志在必得的微笑。
因为林可岑的放在本来就是两室三厅的布局,所以陈尔丁与林可岑睡同一个屋子培养感情的计划宣告破产,两人在不同的房间,隔着一堵墙度过了同在屋檐下的第一晚。
第二天醒来,两人的疲惫总算是一卷而空。由于陈尔丁的衣服根本没洗,因为即便洗了一个晚上也不一定干,所以他只能忍着嫌弃套上了昨天的运动衫。
林可岑煮了粥,又从冰箱中拿出速冻的小包子蒸了六个,配了些榨菜,简单而又迅速地解决了早饭。警惕起见,林可岑与陈尔丁并没有直接出门,而是由林可岑靠在猫眼上观察了一下楼梯内的情况。
少了一个丧尸。林可岑一共数到了两个丧尸,一个在701的门前,一个依旧还在楼梯口,只是看那样子应该也是动了的,还有一个昨日就提早苏醒的丧尸并未看见。
两人下意识地提高了警惕,这一次,他们可用的武器可比之前锋利。林可岑拿了在他厨房里放着的尖刀,将自家的拖把给拆了,同时将尖刀用绳子与胶带捆在了一块,做成了一个简单的□□虽然是不太确定牢不牢固,但现在显然不是在这个方面精益求精的时候。
而陈尔丁则拿了一把小刀。他的力气没有林可岑大,要是贸然使用那厨房中的菜刀,说不定根本挥不动见几次。在重生回末世之前,他所做的努力就在跑步上,因为他知道他力量虽然不行,但却在高中的学生时期年年参加田径比赛,所以他的速度拿得出手。
为此,他在回到末世之前,就捡回了他荒废了好几年的跑步,几乎是没命地在跑。他的这种行为显然是让他的家人以及他的前女友感到奇怪,但他并未多加解释些什么。
因为他对他们早就已经心凉了。
心凉是个很笼统的词汇,陈尔丁无法具体定义到哪个方面,但至少,如果让他做出选择,他会选择与前世完全不一样的答案,他会选林可岑。
将心比心,他也应该选择他即便他会被家人说不孝,但也比被家人逼迫着压榨林可岑好太多,同时也比被女友背叛一次又一次好太多。
打一下给颗甜枣这种事情,一次还好,若是连续来了两次,那么,抱歉了,谁都不是傻子,他陈尔丁就更加不是,所以他怎么样也不会重蹈覆辙。
你确定你不把菜刀拿着?在打开大门之前,林可岑最终还是决定提醒一下陈尔丁。
不用,我要是拿着菜单,反而还发挥不出自己的实力。
虽然对实力两个字有点不一样的看法,但林可岑最终还是叹了口气,道:好,准备一下,我们等会冲出去,如果只有一个丧尸,那显然还是可以一战的。
好,我跟着你。陈尔丁并未提出异议。
对方乖乖巧巧,林可岑便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紧张地旋开了大门把手
大门推不开!
大门,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两人都是一阵无语,因为想到了什么,便明白自己真的是白紧张一场了。看来那个丧尸在我家门口。林可岑耸了下肩,这个时候,他的心情也轻松多了,语气都变得轻快起来。
两人齐力推开了房门,果然,门外就是一个沉睡着的丧尸,他脸上的颜色更加的青黑了,林可岑多看了两眼,觉得对方脸上的颜色似乎的确和其他两个丧尸有着些微的不同。但他并未多加停留。
两人朝着电梯的方向走去,但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的身后传来了一道开门的声音,随后,两人听到了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
小林!是林可岑的邻居李大爷,李大爷是林可岑父母的朋友,也已经上了岁数,早已白发苍苍,即便是站立着有点颤颤巍巍的。
李大爷!在看到对方的一瞬间,林可岑的眼睛都亮了一下。他本来以为李大爷已经被丧尸咬了,但看来李大爷福大命大,那个晚上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出过门。
你也好好活着,真是太好了李大爷的手都有点抖,他苍老的眼眸中满是湿润的水光,浑浊的眼睛中却好似看透了一切。最近发生的一切,真是灾难啊你们这群年轻人该怎么办啊
李大爷,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离开?留在这里显然只能等死,即便他一直不出门,但总有一天会连食物都没有。就算现在在早上,丧尸并不会行动,人类还可以去超市囤积食物,但食物只有出没有进,总有一天食物会全部吃个干净,更加重要的是,超市想想就是丧尸的根据地,肯定有大批的丧尸在那里沉睡着。
而丧尸会进化,等有一日,大批的丧尸可以在日间行动,那超市又有多少人敢去?
不麻烦。
两人客套了一番,陈尔丁最终还是将衣服抽走关上了浴室房门。林可岑在浴室门口站了大约三秒钟,便有点恍惚地朝着自己的卧室走。
回到自己房间的林可岑,突然觉得能够理解未来的自己为什么会栽了这家伙,洗澡完的样子乖乖巧巧简直是根据他的理想型量身打造的啊!
而此时的陈尔丁,抱着衣服站在你浴室中,露出了一个志在必得的微笑。
因为林可岑的放在本来就是两室三厅的布局,所以陈尔丁与林可岑睡同一个屋子培养感情的计划宣告破产,两人在不同的房间,隔着一堵墙度过了同在屋檐下的第一晚。
第二天醒来,两人的疲惫总算是一卷而空。由于陈尔丁的衣服根本没洗,因为即便洗了一个晚上也不一定干,所以他只能忍着嫌弃套上了昨天的运动衫。
林可岑煮了粥,又从冰箱中拿出速冻的小包子蒸了六个,配了些榨菜,简单而又迅速地解决了早饭。警惕起见,林可岑与陈尔丁并没有直接出门,而是由林可岑靠在猫眼上观察了一下楼梯内的情况。
少了一个丧尸。林可岑一共数到了两个丧尸,一个在701的门前,一个依旧还在楼梯口,只是看那样子应该也是动了的,还有一个昨日就提早苏醒的丧尸并未看见。
两人下意识地提高了警惕,这一次,他们可用的武器可比之前锋利。林可岑拿了在他厨房里放着的尖刀,将自家的拖把给拆了,同时将尖刀用绳子与胶带捆在了一块,做成了一个简单的□□虽然是不太确定牢不牢固,但现在显然不是在这个方面精益求精的时候。
而陈尔丁则拿了一把小刀。他的力气没有林可岑大,要是贸然使用那厨房中的菜刀,说不定根本挥不动见几次。在重生回末世之前,他所做的努力就在跑步上,因为他知道他力量虽然不行,但却在高中的学生时期年年参加田径比赛,所以他的速度拿得出手。
为此,他在回到末世之前,就捡回了他荒废了好几年的跑步,几乎是没命地在跑。他的这种行为显然是让他的家人以及他的前女友感到奇怪,但他并未多加解释些什么。
因为他对他们早就已经心凉了。
心凉是个很笼统的词汇,陈尔丁无法具体定义到哪个方面,但至少,如果让他做出选择,他会选择与前世完全不一样的答案,他会选林可岑。
将心比心,他也应该选择他即便他会被家人说不孝,但也比被家人逼迫着压榨林可岑好太多,同时也比被女友背叛一次又一次好太多。
打一下给颗甜枣这种事情,一次还好,若是连续来了两次,那么,抱歉了,谁都不是傻子,他陈尔丁就更加不是,所以他怎么样也不会重蹈覆辙。
你确定你不把菜刀拿着?在打开大门之前,林可岑最终还是决定提醒一下陈尔丁。
不用,我要是拿着菜单,反而还发挥不出自己的实力。
虽然对实力两个字有点不一样的看法,但林可岑最终还是叹了口气,道:好,准备一下,我们等会冲出去,如果只有一个丧尸,那显然还是可以一战的。
好,我跟着你。陈尔丁并未提出异议。
对方乖乖巧巧,林可岑便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紧张地旋开了大门把手
大门推不开!
大门,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两人都是一阵无语,因为想到了什么,便明白自己真的是白紧张一场了。看来那个丧尸在我家门口。林可岑耸了下肩,这个时候,他的心情也轻松多了,语气都变得轻快起来。
两人齐力推开了房门,果然,门外就是一个沉睡着的丧尸,他脸上的颜色更加的青黑了,林可岑多看了两眼,觉得对方脸上的颜色似乎的确和其他两个丧尸有着些微的不同。但他并未多加停留。
两人朝着电梯的方向走去,但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的身后传来了一道开门的声音,随后,两人听到了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
小林!是林可岑的邻居李大爷,李大爷是林可岑父母的朋友,也已经上了岁数,早已白发苍苍,即便是站立着有点颤颤巍巍的。
李大爷!在看到对方的一瞬间,林可岑的眼睛都亮了一下。他本来以为李大爷已经被丧尸咬了,但看来李大爷福大命大,那个晚上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出过门。
你也好好活着,真是太好了李大爷的手都有点抖,他苍老的眼眸中满是湿润的水光,浑浊的眼睛中却好似看透了一切。最近发生的一切,真是灾难啊你们这群年轻人该怎么办啊
李大爷,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离开?留在这里显然只能等死,即便他一直不出门,但总有一天会连食物都没有。就算现在在早上,丧尸并不会行动,人类还可以去超市囤积食物,但食物只有出没有进,总有一天食物会全部吃个干净,更加重要的是,超市想想就是丧尸的根据地,肯定有大批的丧尸在那里沉睡着。
而丧尸会进化,等有一日,大批的丧尸可以在日间行动,那超市又有多少人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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