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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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妻子的故事里,
    这只狗很可爱,很懂事,很听话,
    它是喜欢吃火腿肠,
    但真正每天必须吃的,不是火腿肠也不是狗粮,
    而是活人的鲜血。
    在故事里,每天晚上,它都会出去一段时间,是为了觅食。
    它会出去咬人,吸食它的鲜血后再回来,被吸食鲜血的人只会觉得昏沉了一下,精神有些不济,不会有其他的问题,甚至都不会察觉到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它吸食血的分量,其实是目标对象身上的孽债,如果作恶的少,坏事做得少的人,就只吸食一点点,如果是那种彻头彻尾的坏人,被直接吸食致死都有可能,当然,如果是好人的话,它根本就不会找到你。
    记得当初妻子说过,她原稿里这只阿拉斯加可不是这样子的设定,她想写出一个饿了就出去随便找人神不知鬼不觉吸食鲜血进食的狗,在外面是魔鬼,在家里是乖宝宝宠物,是孩子们的好玩伴。
    这才是她想要的感觉,但为了出版和规避政策原因,不得不这般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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