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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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各族交错杂居,坊市也不分离,这处杨记客栈就位于居民区边上,另一边是食肆林立的小铺,除了汉人装扮的男女之外,也不乏异族打扮的客商,时值傍晚,食肆仍一派热闹,吆喝声此起彼伏,居民区这边,孩童戏耍玩闹,妇女喊自家孩子回去吃饭,打水的,下工回家的,聊天打招呼的,各种气息混合在一起,令这座且末城成为沙漠边上的传奇。
    那些亡命之徒喜欢往这里跑,也就不难理解了——虽然此处没有中原腹地繁华,但该有的基本都有,天高皇帝远,还有花钱也买不到的自由,甚至在这里杀人,也未必需要偿命,对那些心中没有黑白界限的人而言,且末正是他们心目中的向往之地。
    但眼下,奇怪的是,这间杨记客栈虽然身处如此热闹的街区,望进去却有些冷静,一楼大堂也没坐满。
    客栈伙计看见门口有人停步,早就迎出来,热情地将他们往里头带。
    乔仙拽着向导的手臂将他一并拖进来。
    “几位郎君娘子,快往里边请,我们这还有几间上房,您几位需要几间?这会儿天色还早,一路赶过来也累了吧,要不要再来点酒菜?”伙计询问道。
    乔仙点点头,转身去订菜订房了。
    向导如坐针毡,一见制住自己的乔仙离开,立马转身就想溜,结果刚要起身,就听见耳旁咻的一下,他的裤子已经被一根筷子牢牢钉在地上,再往左半寸,就是他的腿了。
    再抬头望去,居然是作汉人妇女装束,一直不显山不露水的金莲。
    金莲:“你想去哪?”
    向导:……
    他登时吓出一身冷汗,哪里想得到这几个人里,居然连女人都如此厉害。
    凭他们的本事,为什么不去天福客栈祸害别人,还非闹着要离开?
    “没没没去哪!”向导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小人就是觉得腿有点麻,想动一动!”
    崔不去:“你刚才说这里邪门,为何?”
    向导抹了把汗,终于彻底熄了跑路的心思,一五一十对他们说起缘故。
    客栈邪门,是因为闹鬼。
    要说这里人来人往,很多人住一两晚就走,有个地方歇脚就不错了,闹不闹鬼,实在关系不大。
    但现在,这里不能说没客人,大厅里的座位也坐了四五成,不过比起别的客栈,甚至是他们刚刚去过的天福客栈,那种客似云来,宾客满堂的景象,那就差得有点远了。
    而且崔不去环顾四周,发现在座的大都是与他们一样,头一回过来的客商,脸上有着掩不住的好奇。
    那种经年累月经常在这条路上跑商的老油条,是不会选这里住的。
    真正说起来,这客栈闹鬼,还是一年前的事情。
    具体多久,向导也记不清,只记得最开始的一件事,是发生在客栈后面的一口井里。
    一名在客栈里投宿的人,当晚大醉未归,隔天就失踪了,他的同伴遍寻不至,当时朝廷还没派县令过来,他们没处报官,只当他醉酒失足落水,不了了之。
    之后投宿在这里的人,经常会在大半夜听见隐隐约约的呼救声,有大胆的好事者循着声音去找,发现呼救声就来自客栈后面的枯井下面,后来事情闹大了,客栈东家不得已,找人将枯井上的石头搬开,又让人下去,还真找到了那个失踪者的尸体。
    在那之后,客栈闹鬼的传闻就传开了,有人说是同伴劫财害命之后,将他丢入井中,他死不瞑目,化为冤魂求救,但这还只是一个开始。
    找到这具尸体的半个月后,又有一个住在这里的客人,去寻欢作乐,结果中途马上风发作,死在妓子的肚皮上。
    还有一个人,仅仅因为在这里吃过饭,回头去澡堂泡澡时,居然活生生被淹死。
    第四个短命鬼,则是酗酒过度,在城中一间乐坊里猝死的。
    听到这里,金莲就忍不住道:“第一个与第二个也就罢了,第三个与第四个,也太牵强了吧!”
    向导神神秘秘道:“一点也不牵强!那第四个人喝的酒,正是从这里买的!”
    金莲一脸无语。
    向导还在继续说:“虽说这城里每日斗殴,出过的人命官司也不少,但这客栈是真的邪门,据说每天晚上过了子时,住在这里的人都能听见有人在喊冤,说自己死得很惨。而且据说,只要在这里住过,就算没出事,回头买卖也会赔本,轻则损失过半,重则倾家荡产,您说邪不邪门?”
    与伙计说好房间与酒菜,折返回来的乔仙正好听见后半段,就道:“你怎么知道人家赔本?你跟着过去亲眼看见的?”
    向导理所当然道:“人人都这么说啊,那还有假?”
    崔不去与凤霄对视一眼,都觉得这传闻里以讹传讹的成分更多一些。
    不过做生意最怕赔本,更何况是千里迢迢从中原西去,一般商队来回一趟就得三五个月,去得更远的,更是不止,别说倾家荡产了,只怕赔上一小点都能心疼得要命,宁可睡一晚马厩将就一下,或者在天福客栈丢点小钱,也好过在这里沾了晦气。
    向导见他们一脸不以为然,也就不再多言,反正撞鬼晦气的又不是他,他打定主意不肯吃喝这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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