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刀山之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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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我所冒充女鬼的小叔子事情。
    大姐让我召唤出阿音后,先告诉阿音我将要投宿的具体旅店,再告诉我,只要我投宿旅店后少出去晃悠,我冒充女鬼的小叔子无法轻易就找到我。
    大姐讲到这里,也就催促阿音带我去尽早投宿旅店,阿音依言而行即时带我离开原地。
    “大姐……”我速度转头望向大姐难掩担忧情绪却不知道该再跟大姐讲些什么。
    大姐浅浅笑容持续杵在原地,无声摆手示意我只管安心离开。
    直到我再看不到大姐身影,我才转过头去。
    我眼神黯然,心情低落。
    阿音心意相通问我发生了什么,我向她坦言她入琳琅碗后发生的一应事情。
    阿音砸舌几声,没再多说什么。
    我在阿音的帮助下顺利入住旅店后,就此安分待在旅店里直到大姐再次过来找我。
    在此期间,不清楚内修黑巫术或修炼内丹会不会多惹麻烦的我,每天龟缩在房间里吃吃睡睡持续揪心大姐的安危问题。
    为免船夫找到我和阿音,阿音也持续不曾离开过旅店。
    所幸的是,船夫在此期间始终没再出现过,我和阿音待在旅店内没有遭遇多余麻烦。
    通过阿音在旅店内花费冥币收集到的讯息我知道,负责带鬼魂去往酆都城接受十殿阎王审问的鬼差,如果没能按时将鬼魂带到规定地方,会受到刀山之罚。
    刀山之罚,执行于十八层地狱中的第七层刀山地狱。
    届时,犯错鬼魂需赤身裸体爬上刀山。
    执刑鬼魂,会视犯错鬼魂的罪过轻重,界定犯错鬼魂在刀山上所需停滞时间的长短。
    鬼魂在刀山上所受的苦楚,跟活人爬上刀山所受的苦楚等同。
    我姐姐将会因我在刀山上待足十天,如果我姐姐最终能坚持着没有魂飞魄散,十殿阎王不会再审问我,审问我的事情会交到我姐姐手中。
    我姐姐只需再向十殿阎王汇报下审问结果,我就可以安然待在阴间。
    我在旅店里待足半个月后,终于再见到大姐。
    再见大姐,我即时泛红了眼眶。
    难掩憔悴的大姐,绝口不提她助我跳过十殿阎王的审问后到底遭遇了怎样惩罚。
    大姐在确认我待在旅店里毫发无损后,长舒一口气再告诉我,有关十殿阎王审讯事情已经翻篇,我随后可以在阴间自由活动。
    她随后会伺机替我得到照鬼灯,我只需静等消息即可。
    听到大姐提及照鬼灯,我立刻接腔,我已不再需要照鬼灯,我在阴间待够七七四十九天后会通过收取冥币机会离开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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