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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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有谁未征得允许先行动兵,则其他宗门有权利对其讨伐”来压了下去。
    原因是当时十大宗刚刚送出了三十车灵石和两座城池换了五十年和平,他们认为刚刚签了合约现在又主动动兵,一是有悖条约,显得自己出尔反尔不是正派君子;二是害怕刺激了魔族和邪修,让他们对整个修真界群起而攻之,到时候主和派的门派依旧不得不动兵。
    那时候玄鸿门的副掌门站出来,以“宗门弟子还小,怎能忍心让他们年纪轻轻就葬身沙场”为题,热泪盈眶包含情感地读了一首他做的赋。其中情真意切得到了修真界的大片称赞。
    确实,横在众人面前很大的一个问题——宗门弟子的性命。
    一旦动起干戈,就是死伤无数。这些生命,有谁能担负的起?
    比起再经历一次两百五十年前那样的流血,他们更愿意用钱财外物来换取和平。
    两百五十年前的玄鸿门尚且弟子折损近半,在座的许多排名较低的门派,甚至最后只剩下了数十个人,一些小宗门更是直接消失了在这个世界上。
    战、还是和
    哪怕是历经百年的商讨,众人也没有定下决定,也没有人敢定下决定。
    容想云坐在位置上百无聊赖地听这些老家伙又争论了开来,她从屁股底下抽出那本《听说我毁天灭地了很多次》,支着头翻了起来。
    左右这个修真界是完蛋了,飞升什么飞升,再过两年大家一起下地狱么算了,说不定地狱里还能清净些。
    她把书页翻得哗哗作响,果然还是这种只需要杀杀杀的话本子读起来爽啊。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戏精仙女本仙、第七人格的地雷!!!谢谢老爷们的营养液!!!
    ☆、第六十二章
    时隔百年再次见到江愁枫, 烟花是有点欣喜的, 当她到了元婴时再来看四周的人, 会发现和从前不一样的东西。
    比如江愁枫,烟花能比小时候更深刻的感受到男人的强大, 十分纯粹的强大。
    如果说师兄的强大是宽泛到天地万物,那么江愁枫的强大就很具体了,他专注手中的枪,所作所为皆是为了能让自己和那杆枪更加锋利。
    那是绝对的集中,不可忽视的锋芒。
    江愁枫上上下下地打量了遍仰头看他的小姑娘,然后点点头,嗯,长得更随他了。
    “江兄, 稀客。”殷旬笑着迎上,沏了茶递给他,“是来参加十大宗的会议么?”
    “掌门去了, 我来送礼。”江愁枫毫不婉转地道出自己的目的, 然后从储物袋里掏啊掏, 掏出了一个鸟笼递给烟花。
    烟花接过, 看见里面有只白首红身的短吻小鸟。
    “鸟?”她偏头,将眼睛从笼子的另一边露出来不解地看向江愁枫。
    江愁枫颔首,“鸟。”
    两人面无表情一言不发地对视着, 显然沟通得不是很顺畅。
    殷旬挑眉,“这是窃脂?”
    窃脂,好窃肉食。因为可以御火又长得好看, 是修真界很受欢迎的宠物。虽然数量稀少也没什么人能把它做宠物。
    “嗯。”江愁枫点头,“鸣仙子是雷火灵根,万一烧起来了,可以用它。”
    烟花和笼子里的小鸟对视,然后红身白首的鸟冲着她大叽了一声,背过了身去。
    烟花眨巴眨巴眼睛,她好像被讨厌了。
    殷旬听了江愁枫的解释,屈指掩唇笑道,“江兄,烟花儿不是小孩子了,不会没事放火烧着玩的。”况且这只窃脂看起来还很小,也不知道等它长成还需要多少年。
    江愁枫不这么想,“以防万一。”说不定哪天就烧起来了呢。他从前给他妹妹江愁眠也抓了一只,结果两百岁的时候,火灵根的江愁眠真的把自己房间烧起来了,她只顾着去救自己房里的话本手稿,不肯离开被火烧着的房子,还好当时那只窃脂在场。
    想到这里,江愁枫用一种很有经验的过来人的样子,对着殷旬语重心长道,“你不懂,女孩子都是喜欢亮的东西的。像什么烟花爆竹花纸灯,她们对火天生向往。”
    殷旬受教地点点头,“那看来确实有必要养些御火的小东西。”
    “师兄,那是女孩子,我现在已经是个女子了。”烟花定定地看向殷旬,要求他把中间的“孩”字去掉。
    “差不多,差不多。”殷旬安抚地拍了拍烟花的手,目光没有从江愁枫身上移开,“令妹除了喜欢这些,还喜欢什么吗?”
    他微微蹙眉,露出失落的神色,“烟花儿总是乖巧地什么都不和我说,我这个做师兄的,到现在也不知道她到底喜欢什么。”
    江愁枫握着长。枪直视殷旬,沉声道,“你是在炫耀?”炫耀你家孩子很乖么。
    “没有怎么会。”殷旬笑着,“主要还是想知道这个年纪的小姑娘都喜欢什么。”顺便炫耀一下。
    但是实心眼的江愁枫并没有听出后半句,他很认真地想了想,摇头道,“妹妹已经四百岁了,鸣仙子才一百多点,不同龄。”
    “但是,我记得她小时候是很喜欢看话本的,到现在也很喜欢。”
    “哦?”大师兄露出了很感兴趣的神情。
    烟花抿了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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