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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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古遗种,天生是法则的宠儿,它们对天地元气的亲和度,远不是人类能比拟的。
    如果真能杀死一头太古遗种,将它的荒骨做成荒骨舍利,那么这舍利绝对能掀起一场血雨腥风!
    吃下太古遗种的舍利,除了能够获得强大的能量之外,最重要的是,还能获得少量太古遗种的法则领悟,这可是人族绝世强者都眼馋的东西!
    这一本《神荒》,易云一直看到后半夜,直到接近天亮的时候,易云才打坐调息了一个多时辰,对易云这等级别的武者而言,如果不是大的消耗,那么打坐一个时辰,足以恢复到全盛状态。
    “集合了!”
    天刚亮的时候,在居住区外,有人喊了一声。
    易云快速的洗漱,穿上衣服,走出了房间。
    屋外的空地上,这个时候已经聚集了几十人,都是跟易云一起来的这一群人,其中自然包括了周魁。
    今天的周魁,依旧背着他那招牌似的大环刀和碎颅锤,给人一种气势汹汹的感觉。
    周魁看向易云,易云也看向了周魁,两人只是对视了一眼,并没有说话。
    秦秃头摸了摸下巴,嘴角泛起一丝玩味的弧度,来太阿神城的年轻俊杰,彼此之间都是竞争对手,资源有限,什么都要争夺,彼此杠上了也很正常。
    应该说,这是必然的。
    “今天,带你们去荒神殿!出发!”
    秃头男子一句废话都不多说,直接带着众人前往神城的中心。
    荒神殿,是坐落于中央神塔正前方的一座大殿,荒神殿巨大无比,它是整个太阿神城中除中央神塔之外最高大的建筑,诸多年轻俊杰走到这里,都感觉自己仿佛是一只蝼蚁钻进了帝君所在的恢宏殿堂里。
    大殿门口的立柱,全部经过精心打磨,足有几十丈高,十人合抱粗细,让人叹为观止!
    建造大殿的岩石,一个个也是沉重巨大,像是一座座削平的小山拼接起来,中间浇灌铁水,在萤石灯的照耀下,闪烁着金属的寒芒。
    大殿十分宽阔,易云一眼看过去,见到这里聚集了不少人。
    这些人有男有女,女子的数量,大概占了三分之一,锦龙卫里面全是男人,但是太阿神城的试炼者却有不少女性,这些女性有的来自于大家族,有的来自于皇族,还有些来自于跟锦龙卫相对应的青鸾卫,这青鸾卫,就是女子军团。
    大殿中的人,大部分衣着光鲜,一看就是出身不凡,还有些人,身着贵族服饰,除了飞鱼服外,还有蟒服!
    蟒服,是男爵才能穿的!
    太阿神国的爵位,不能世袭,甚至不是终身制,如果武者因为某些原因失去了力量,那么他的爵位和待遇,甚至可能被削掉一部分,当然,为国家战斗负伤不包含在此列。
    易云看那穿蟒服的少年,不过十四岁左右,这么年少就被封为男爵,原因只能是此人拥有超人一等的天赋!
    “十四岁的男爵……不知道他的实力到底到了何种程度?”
    易云心中自语着,突然瞳孔微微一缩,望向了另一个方向。
    在那里,有一个锦衣少年,身穿囚牛服,金刀大马的坐在椅子上。
    囚牛服,子爵!
    十五六岁的少年,被封为子爵?
    子爵是什么概念,锦龙卫天都城将军闫猛龙,不过是个子爵而已。
    一个少年,跟一个将军爵位相当!
    易云着实吃惊。
    他发现,在场大殿之中虽然人多,可是以这个锦衣少年为中心,周围一圈都没有人靠近。
    在场九成九的人是站着的,而这个少年,却如此淡然的坐在椅子上,简直像是一个君王一般。
    少年目光睥睨四方,手中拿了一柄紫色的长剑,手指上戴了一枚红色的戒指。
    “空间戒指……”
    易云认出了这枚戒指,一枚空间戒指,价格极为高昂,易云到现在也没有空间戒指,他来神荒的路上,一直要背着一个半人高的大兽皮包裹。
    “你认识他吗?”易云问身边的宋子俊,他以眼神示意那个少年,而易云没想到的是,仅仅用眼神示意,竟然被对方察觉了!
    那少年的目光扫向易云和宋子俊,只是停留了极短的时间,便不再理会易云,目光又扫向别的方向了。
    而就是这极短时间的对视,让宋子俊倒吸一口凉气。
    “剑意!他的目光中已经领悟了一丝剑意的雏形……”
    刚才少年一眼望过来,宋子俊觉得自己眉心处就像是抵了一柄剑,寒森森的触感,让他毛孔都收缩了。
    剑客修剑,可以将自己的手臂、手掌、双脚都修成剑,一掌斩出跟出剑是一样的,甚至到了最后,连目光都能当剑,以目光杀人!
    这个少年,还没有达到目光如剑光的境界,但是已经初具雏形了。
    “他是谁?”易云又问一次。
    然而宋子俊只是摇头,“不知道……”
    宋子俊出身于荆州南郡的宋家,荆州本来就是一百零八州之一,南郡又是荆州的一小处地方,南郡对比无比广袤的太阿神国,就微不足道了。所以很多俊杰,宋子俊根本不认识。
    这时候,在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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