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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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先生道:“看你如今浪子回头,那我就不再多念叨。
    已经是当父亲的人了,应当戒急戒躁,一心向学,考取功名,也好光宗耀祖、荫妻庇子。”
    黎锦自然应下。
    宋先生又问:“明年二月的童生试,你可要参加?这两年来,你都在守孝,已经耽误良久。
    我这里的学生,一般都会在十四岁参加第一场考试,不为求取功名,只是为了感受气氛、熟悉环境。
    好为了下一次一举中的做准备。”
    ……所以这就是把正式考试当模考。
    黎锦说:“先生觉得我的学问,可以去参加考试吗?”
    宋先生说话丝毫都不委婉:“第一次当然考不上,所以说让你先去熟悉环境。”
    黎锦很想说,自己还可以抢救一下。
    毕竟是成年人了,定力和自制力比小孩子好很多,头悬梁锥刺股一般发奋的学习,大概还是有点机会的吧……
    宋先生看出黎锦的想法,劝诫道:“切不可好高骛远。
    童生试分为三场,第一场县试就要考五科,准备起来难度很大。”
    顿了顿,他又说,“不过你如果有这份上进心,明日自备纸笔,把我这里的《四书》《五经》都抄了去,回去多加背诵。
    如果你能在九月背完这些书,我就提前教你八股文、经论、策论的写作模式。”
    黎锦赶紧站起来再次作揖:“拜谢先生。”
    宋先生很满意他的态度,况且这次黎锦跟以往那畏畏缩缩、心不在焉的状态完全不一样。
    就好像真的突然长大了一样。
    作为先生,对努力勤奋的学生,自然不会泼冷水。
    眼看着就要到午饭时间,黎锦也不多留,出门买纸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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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先生家里也不慎富裕,他的妻子是同村的一个女人。
    并无任何妾室。
    中午吃饭的时候,妻子看到那两百文,有些惊讶。
    “孩子说黎锦来拜见你,我还不当回事,他这怎么突然送礼?”
    顿了顿,“早知道应该留他吃饭的。”
    两百文虽然不多,但也得普通庄家汉赚半个月了。
    宋先生想,自己的妻子什么都好,就是对这黄白之物看得太重。
    在他看来,黎锦拿多少束脩礼都行,礼轻情意重。
    宋远说:“无碍,我让他明日来把《四书》《五经》抄了回去背诵,你明日可以留他吃饭。”
    妻子:“………………”她真的只是嘴上说说。
    她家丈夫别看是个秀才,做人却如此木讷。
    不过这样也好,做事一板一眼,正正经经,一辈子都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
    黎锦这回在正街上逛了两三家,比对了一下纸笔的价格。
    他之前写病历都习惯了用电脑敲,最多就是签字的时候用一下钢笔。
    一朝穿越,一切都回到解放前。
    黎锦最后选了最便宜的兔毛毛笔,至于原主之前的纸笔,好像都卖掉买酒喝了。
    酒瘾上来后什么都控制不了,这种人黎锦上辈子也见过,只是没想到原主居然也是其中一位。
    至于抄书和练字用的纸,黎锦打算买不一样的。
    抄书是为了着墨均匀,以后好拿着背诵;但练字,那就比较耗费纸,黎锦打算买最便宜的毛边纸。
    “少年郎,宣纸一刀一两银子,买起来不划算。不若买四开的竹叶纸,只要两百文一刀,毛边纸一刀四十文。
    如果你两个都各买一刀,送你两支兔毛笔和一块墨,如何?”
    店家看黎锦年纪小,虽然穿着读书人的长袍,但因为洗的次数多,颜色已经有些褪去。
    一看就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所以他也让着一点,寒门出贵子,万一这年轻人以后飞黄腾达、考上秀才了,那他这家店肯定不愁没生意!
    反正这么卖他也不亏,只是赚的不多罢了。
    竹叶纸的主要原材料是竹子,纸张表面光滑,没有宣纸那样着墨方便,抄了书需要晾干一段时间。
    但却比宣纸实惠太多。
    黎锦觉得老板人委实不错,把竹叶纸和毛边纸都买了,放进背篓里。
    至于毛笔和墨,他包起来放进袖口里。
    老板见黎锦买完还在店里打量,他推销道:“我这里还有些字帖,颜体和柳体都有,少年郎可需要?”
    黎锦最后把两本字帖都买了去。
    虽然他上辈子学的是柳体,但这辈子活在了古代,他不想单单只学一种字体。
    柳体和颜体如今已经是科举写文章的主流字体。
    但正因为主流,所以成了每一位考生都会写的字体。
    要想让自己的答卷从一众考生中脱颖而出,那自然不能一味的临摹和模仿。
    黎锦思考着,或许,等到他练字十几年后,可以集众人之所长,写出有自己独特风格的字体。
    比如,明清时侯盛行的馆阁体。
    现在已经六月中旬,明年二月就该考试,黎锦现在也只能从临摹起步。
    他只希望在考试前,自己写出来的柳体可以又快又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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