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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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友爱云云。
    沈鹤之听了,眉头一挑:听秦兄的意思,将那几个小皇子伤了,反倒是杨宇丞占礼?
    那可不,秦越骞道:那几个混世魔王无法无天的也不消停,偏要与杨宇丞杠上。杨宇丞这小子也挺邪门的,实力不过筑基期,我那些弟弟们指派去对他动手的,实力都接近元婴期了。他独身一人,不仅能全身而退,反还能将人生擒。
    杨宇丞手上握了我那几个弟弟的把柄,断掉灵根也是我那几个弟弟先想要废去他的灵根,他不过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罢了,自然道理都在他那边。
    秦方朔对那几个异母弟弟并没有什么感情,见他们吃了大亏,只差没骂上一句活该了。
    虽然他看杨宇丞不顺眼,但这都欺负到头上了,杨宇丞若还不反抗,秦方朔反而还看他不起呢。
    你也知道,秦家最是注重秩序规则。此事是那几个混世魔王挑起,五灵皇宫人多眼杂,外面不知多少眼睛盯着,父皇也不可能包庇那几个,杨宇丞又有七皇叔护着,并非好拿捏的,便只能算不了了之。
    秦家监管五灵皇朝,多的是势力想要将他们从那个位置上拉下去。若是暗地里也罢了,杨宇丞将事情闹大,如果处理得不公正,秦家遭受的损失可比让那几个混世魔王趟几天,浪费些珍贵灵药要多得多。
    不过,这不是那几位妃子不高兴吗?把皇宫弄的鸡飞狗跳的。
    秦方朔与那几个差点被废的小皇子年纪相差不大,仍留在皇宫中的皇子不多,他却是少有的完好无损的一个,当然不受那些个妃子待见。
    我天天被召去看望弟弟,那些个妃子就在我耳边明里暗里的数落,就差指着鼻子骂为啥不是我躺在上面了,听得我烦不胜烦。
    秦方朔的生母已经辞去灵妃之位去追寻大道了,秦方朔没有生母帮衬,在皇宫里总是要艰难一些。不过,他好歹天赋不俗,也没受过什么亏待。只是在那些个妃子面前,总要吃不少亏罢了。
    说起此事,他就一脸苦相:若不是为等那几个混世魔王好转,以防被父皇责骂不慈幼弟,我倒是想早早就走了。
    关键不是他不想走,只是走不掉啊。
    对此,沈鹤之也只能深表同情,爱莫能助。
    如今那几个小皇子可是好了?
    秦方朔摇头:伤了灵根,就算有办法修复,也好不了这么快。是秦方期和他母妃从母家回来了,我便将他也拖了过来,邀他一同前去那千启秘境。
    秦方期这人虽然挺讨厌的,不过他母妃对我很是照顾,在父皇面前为我说了几句好话,这才得以解脱。
    沈鹤之见秦方朔说起秦方期嘴上虽嫌弃,实则还是多有感激,就知道秦方朔不过嘴硬,这两个冤家兄弟感情还挺不错。
    当然,这话不能出口,一出口某人就会炸毛了。
    对了,此行加上一个老九没问题吧?
    沈鹤之笑道:若只有朔兄一个,我反倒有些不习惯。
    沈鹤之先前已经提前同吕晴华二人提起,他或许会带几位朋友一同前去,吕晴华二人对他颇为信任,也没有怀疑他交友的眼光,欣然应允了。
    秦方朔听了不禁翻了一个白眼:我和你传讯,你还惦记着他呢?
    沈鹤之浅笑,不说话。
    秦方朔看着他万事不过心的模样,心里不禁有些窝火,他愤愤道:咱们约好在知归城碰面,你可不要食言。
    自然。
    说完之后,秦方朔便切断了传讯。
    这个时候,六安也将大风鸟的铠甲给炼制好了。
    大风鸟的蛋壳是灰红二色,经过六安精心的炼制过后,那新生成的铠甲却是与大风鸟的羽色颜色相近,为浅灰与艳红色相间,边缘还描着金边,很是华丽拉风。
    看着六安递过来的那套铠甲,大风鸟眼睛都直了,立刻就将铠甲叼过来,一嘴啄破了自己的爪子,逼出精血,在那成套的铠甲上戳了一个竹叶形状的血印子。
    它嘴里吐出一团裹挟着零零火星的风团,将套铠甲整个包裹住把铠甲草草炼化了一番,就迫不及待的穿到了身上。
    铠甲是它自己的蛋壳所炼制,自然与它属性十分相合,收在体内就像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似的,如臂指使,没有一丝滞碍。
    铠甲从脖子套到大风鸟的心口处,像一层一层的华丽项圈,颇为好看,又不会影响大风鸟翅膀的挥舞。
    两肩处沿着翅膀得根部延伸出两条逐渐拉长延宽的甲片,将大风鸟圆滚滚的肚皮遮了遮,做出一种修身的效果。两块甲片横挡着它的肚皮,将五脏六腑护住,这块地方,也是它最重要的妖丹所在的位置。
    大风鸟心思一动,那一副铠甲便拉长延伸,从上方与两边伸展过来,在腹部合为一片整体,将它整个脖颈与腹部都护住了,在颈部和翅根活动处的设计又十分灵活,方便活动,不会勒得不舒服。
    见此,它满意的点点头。
    大风鸟有自己的防御手段,它的翅膀,它的背部厚厚的羽毛和脊骨都是它最坚固的防御。
    但有长处便也有短处,大风鸟的脖颈,与柔软的腹部都是容易被攻击的地方。这幅铠甲既能护住它的弱点,又不影响它的发挥,是极为合身的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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