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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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脸颊火速发烫,他侧过身说:“柏先生,我没事,等会儿抹个药酒就好。”
    “又不听话?”
    柏云孤一句几乎不带情绪的话,就让他周身酥麻。
    他低下头,慢吞吞地解开纽扣,脱下衬衣。
    里面还有一件背心,但右肩的伤已经遮不住。
    淤血呈点状分布,青黑泛红,足有成年人手那么大一片。
    没了布料的覆盖,伤处似乎变得敏感,连目光都能察觉到。
    他知道淤血伤看上去很恐怖,不愿让柏先生盯着看,正想将衣服穿回去,已经有人送来药酒。
    “去沙发上趴着。”柏云孤说。
    他看了看来人,以为对方将为自己上药,于是乖顺地趴在沙发上。
    不料柏先生却接过药酒,坐在他腰边。
    他眼含诧异,“柏先生,您……”
    “我怎么?”柏云孤说,“我不能给你抹药酒?”
    “不是!”您当然能!
    柏云孤笑了笑,往他裸丨露着的腰身上一按,“别动。”
    药酒的气味非常浓郁,刺激着神经,他大气不愿出,屏气凝神感受着肩上手指的碰触,恨不得将所有感觉都集中在那一处。
    柏先生身份尊贵,手指却并不细腻,生着和“孤鹰”队员们相似的枪茧,摩挲在皮肤上有种粗粝的压迫感。
    若要论使枪,没多少人是柏先生的对手——身为柏先生放在身边的人,他对此再清楚不过。这些年柏先生不怎么玩枪,只是因为没有必要。
    上药的时间太过短暂,他简直意犹未尽,在手指从肩头离开时,竟是本能地弓起肩背,想再讨要些许抚丨慰。
    柏云孤未让他得逞,擦了擦手指,“起来收拾一下,一会儿有个晚宴,你同我一起去。”
    “是。”他立即翻身,迅速披上衬衣,系扣子时却摸到了残留的线头。
    柏云孤看着他窘迫的模样,唇角略一勾,似乎心情不错。
    他很快将自己收拾妥帖,唯有领带拽在手里。
    二十岁的男人,说小不小,说成熟也没多成熟。身板撑得起最考究的西服,双手玩得转最骇人的重狙,却系不好一条领带。
    迎着柏先生玩味的目光,他下意识将手往后挪,领带在手中团了又团。
    “不会系领带?”柏云孤低笑着问。
    “会。”他挺着胸丨脯,“会的,早就学会了。”
    “那为什么不系?”
    “您不是让我去换衬衣吗?现在系了也会摘,等会儿换了我再系。”
    柏云孤轻嗤,“你倒是提醒了我一件事。”
    他不明就里,“什么?”
    “上次你在我这儿欠的罚,好像还没有兑现。”柏云孤说:“撒谎成性,不挨鞭子不长记性,是不是?”
    他愣住,手一松,领带掉到了地上。
    “这是别人的地盘,暂时记着。”柏云孤在他红得厉害的脸颊上拍了拍,“回去之后,你自个儿挑根鞭子。”
    第十四章 枪在咽喉
    军火商的晚宴不同于寻常富豪的宴会,与会者并非全都西装革履,多的是衣着随意的宾客。
    游轮的中央大厅里,甚至随处可见手持自动步枪巡逻的保镖。
    助兴的美人也更加“野性”,不分男女,个个着装暴丨露,举止奔放,有的被当众撕掉了遮羞布,有的浑身已经被贴满钞票。
    柏云孤一袭荒漠迷彩,脸上带着极淡的笑,比紧紧跟随他、身穿深灰色礼服的秦轩文更像雇佣兵。
    他这一套装扮在晚宴里不算稀奇,但穿在他身上,就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孤鹰”雇佣兵团之所以令人闻风丧胆,不仅是因为其队员作战力极为强悍,更因为柏云孤本人就是最可怖的杀手。“孤鹰”之名由他而来,一直以来,他都是“孤鹰”猎猎作响的战旗。
    不过最近几年,他出现在人前时要么一身休闲装,要么笔挺的西装,资历尚浅的人几乎没有见过他穿作战服的样子。
    晚宴开始之后,他才姗姗来迟,从容不迫,即便被所有人注视,也分毫不乱,好似本就该是这场晚宴的中心。
    秦轩文却淡定不下来。
    倒不是怯场,而是心中小鹿乱撞。
    旁人想不到柏先生会穿荒漠迷彩出席,他也没想到。
    离开擂台贵宾席后,他先去休息室,换衣整理,匆匆收拾完毕,立即赶去柏先生的房间。房门打开,他愣在原地,半天没挪动步子。
    “柏,柏先生……”
    如果说穿西装的柏先生有种强大而冷清的压迫力,那么身着征衣的柏云孤就令人畏惧、臣服。
    “领带打好了?”柏云孤笑了笑,“过来我看看。”
    他胸口满胀,感到空气都灼热起来,四周仿佛弥漫着硝烟与沙尘的气味。
    “过来。”柏云孤又道。
    他堪堪回神,连忙红着脸跑过去,“柏先生,您今晚穿这身?”
    “不行?”
    “当然行!”
    柏云孤轻笑,喝了口水,漫不经心地摆弄着一把手枪。
    他看着柏先生修长的手指,心脏跳得飞快,也不知是因为许久未看到柏先生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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