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2/4)
,她觉得头疼,越想越疼,她有些喘不过气来,她想她现在不能跟他待在同一个地方,她必须离开这,找个地方好好静一静。
她收拾了一下东西,下楼,牵马,出城。
城外是一望无际的稻田,有稻花千里,她牵着马,走在太阳下,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突然就觉得好多了。
这才刚过完大暑没几天,天气正热,她没走几步就全身开始往外冒汗,一会儿身上就湿透了。
后来她在路上碰见一个赶车进城的瓜农,车斗里是全是花皮西瓜,西瓜上面做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练月将瓜农叫停,从荷包里摸出一块碎银子,给了瓜农,换了他的斗笠来带。瓜农千恩万谢快马加鞭的走了,生怕她反悔了似的。
练月将斗笠带在头顶,继续牵着马往前走,走累了,她就将马拴在田间地头的树上,自己坐在树根上啃干粮。
田间没有一丝风,她拿斗笠当扇子,扇了一会儿,想靠在树根上眯一会儿,只是一旦停下来,就无可避免的要去想事情。
其实也没想什么新东西,来来回回还是那些事。
想在太平城的种种,想她在安陵城的种种。
现在已经没有最初的疼痛和伤心了,估计已经过了那个劲,她能很平静的去思考这一切了。
第七十二章
原来他就是韩厥, 原来是他, 竟然是他,真不可思议。
原以为韩厥只对剑有领悟, 对女人没有这么多手段,现在想一想,怎么可能。
任何领域的第一, 都不是只靠毅力或者努力就能达到的, 这里边一定有天分。天分说白了就是某种智慧,智慧这种东西是融会贯通的,他怎么可能只对剑有领悟, 而在其他方便一窍不通呢?更何况,一个在庙堂和江湖两道同混的人,逢场作戏是家常便饭,怎么会不解风情?男女的风情他都解, 区别只是他愿接还是不愿接。
不愿意不代表不会。
她认识他的时候,他是卫庄。她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知道他对女人有一手, 只是已经懒得花心思在女人身上。现在想想,自己的判断真是神准。
她怎么会如此倒霉, 遇到这样强劲的对手。她没他见识多,没他经历多, 没他年纪大,又打不过他,自认为在萧珩那学了一点风花雪月的手段, 结果照样玩不过他。她只能庆幸他对她多少有点情意,否则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真后悔没把那九万两银子揣到身上,那样跑了也算携款潜逃,现在呢,除了身上揣了几十两银子之外,什么都没落着。而且她走了这么久,也不见他来追,一点不怕她想不开,一点不怕她不回头。
现在想想,他近来的姿态如此低,不过是因为歉疚罢了。他大约是知道了什么,所以一见面就跟她解释,他没有将她看作替身,一见面就说爱她。
当然,她相信他的确爱她,也相信他的确没将她当慧娘的替身用。
不是因为他说过慧娘害他入狱,他没有留恋,而是知道他是个骄傲的人,找替身这事,如此下流,他肯定不屑做。
她当时在断崖上相信萧珩的话,也全是因为被逼到了生死关头,一步之外就是断崖,再加上骤然跳出他韩厥的身份,她被这个给震懵了,从而失去了冷静,也失去了判断,相信了萧珩的鬼话。
练月摸了摸心口,倘若自己当时尚存一丝理智,都不会对自己下这么狠的手,导致现在胸口还时不时的蹦出游丝般的疼痛。
不过算因祸得福,萧珩终究松口答应放了她。
练月抬头去看那条热腾腾的乡间路,笔直的土路上没有任何行人,两侧的稻田耷拉着头,仿佛被烈日烤得失去了精神。
算了,还是分开走吧,留点距离,让她好好理一理,以后该怎么办。
她从马上解了水囊,喝了一些,然后骑马顺着乡间道走了,晚上借宿在路过的村庄里。
南国风光,路上的风景是极好的,走走停停,很是悠闲,倒是没有上一年一人在路上时的落寞心境了。
上一年是卫庄丢下她走了,这一年,是她丢下卫庄走了,心境当然不一样。
练月进太平城是七月初的一个黄昏,进城之后,扑面而来一股子熟悉感,这熟悉之感让她忽然有种想流眼泪的冲动。
她从小流离,无所谓故乡,如今方才知,太平城已是故乡。
故乡是这样的一种存在,你只有离开它,方知自己会怎样想念它。
在这里,她知道谁家的豆腐做得最好,谁家的蔬菜最新鲜,哪家绸缎庄的布染得最漂亮,她还知道城内最大的酒楼是哪家,府衙的门朝哪开,城内的四大家族是谁,东西南北四个城门分别通向什么地方。
她在穆国的国都首止城住了十几年,可一点也不了解那个地方,因为她从没有机会了解它,但她只在太平城待了三年,她就把这个城嵌进了心里。
她牵着马,穿过城门,站在城门口的空地上,看到百十来步之外的那条人来人往的巷子。还是她记忆里的老样子。
她看到茶铺的幌子高高的挑在旗杆上,小伙计正站在外面揽客,对面是蔡婆的布摊子,只是没看到她老人家。
她收拾了一下东西,下楼,牵马,出城。
城外是一望无际的稻田,有稻花千里,她牵着马,走在太阳下,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突然就觉得好多了。
这才刚过完大暑没几天,天气正热,她没走几步就全身开始往外冒汗,一会儿身上就湿透了。
后来她在路上碰见一个赶车进城的瓜农,车斗里是全是花皮西瓜,西瓜上面做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练月将瓜农叫停,从荷包里摸出一块碎银子,给了瓜农,换了他的斗笠来带。瓜农千恩万谢快马加鞭的走了,生怕她反悔了似的。
练月将斗笠带在头顶,继续牵着马往前走,走累了,她就将马拴在田间地头的树上,自己坐在树根上啃干粮。
田间没有一丝风,她拿斗笠当扇子,扇了一会儿,想靠在树根上眯一会儿,只是一旦停下来,就无可避免的要去想事情。
其实也没想什么新东西,来来回回还是那些事。
想在太平城的种种,想她在安陵城的种种。
现在已经没有最初的疼痛和伤心了,估计已经过了那个劲,她能很平静的去思考这一切了。
第七十二章
原来他就是韩厥, 原来是他, 竟然是他,真不可思议。
原以为韩厥只对剑有领悟, 对女人没有这么多手段,现在想一想,怎么可能。
任何领域的第一, 都不是只靠毅力或者努力就能达到的, 这里边一定有天分。天分说白了就是某种智慧,智慧这种东西是融会贯通的,他怎么可能只对剑有领悟, 而在其他方便一窍不通呢?更何况,一个在庙堂和江湖两道同混的人,逢场作戏是家常便饭,怎么会不解风情?男女的风情他都解, 区别只是他愿接还是不愿接。
不愿意不代表不会。
她认识他的时候,他是卫庄。她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知道他对女人有一手, 只是已经懒得花心思在女人身上。现在想想,自己的判断真是神准。
她怎么会如此倒霉, 遇到这样强劲的对手。她没他见识多,没他经历多, 没他年纪大,又打不过他,自认为在萧珩那学了一点风花雪月的手段, 结果照样玩不过他。她只能庆幸他对她多少有点情意,否则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真后悔没把那九万两银子揣到身上,那样跑了也算携款潜逃,现在呢,除了身上揣了几十两银子之外,什么都没落着。而且她走了这么久,也不见他来追,一点不怕她想不开,一点不怕她不回头。
现在想想,他近来的姿态如此低,不过是因为歉疚罢了。他大约是知道了什么,所以一见面就跟她解释,他没有将她看作替身,一见面就说爱她。
当然,她相信他的确爱她,也相信他的确没将她当慧娘的替身用。
不是因为他说过慧娘害他入狱,他没有留恋,而是知道他是个骄傲的人,找替身这事,如此下流,他肯定不屑做。
她当时在断崖上相信萧珩的话,也全是因为被逼到了生死关头,一步之外就是断崖,再加上骤然跳出他韩厥的身份,她被这个给震懵了,从而失去了冷静,也失去了判断,相信了萧珩的鬼话。
练月摸了摸心口,倘若自己当时尚存一丝理智,都不会对自己下这么狠的手,导致现在胸口还时不时的蹦出游丝般的疼痛。
不过算因祸得福,萧珩终究松口答应放了她。
练月抬头去看那条热腾腾的乡间路,笔直的土路上没有任何行人,两侧的稻田耷拉着头,仿佛被烈日烤得失去了精神。
算了,还是分开走吧,留点距离,让她好好理一理,以后该怎么办。
她从马上解了水囊,喝了一些,然后骑马顺着乡间道走了,晚上借宿在路过的村庄里。
南国风光,路上的风景是极好的,走走停停,很是悠闲,倒是没有上一年一人在路上时的落寞心境了。
上一年是卫庄丢下她走了,这一年,是她丢下卫庄走了,心境当然不一样。
练月进太平城是七月初的一个黄昏,进城之后,扑面而来一股子熟悉感,这熟悉之感让她忽然有种想流眼泪的冲动。
她从小流离,无所谓故乡,如今方才知,太平城已是故乡。
故乡是这样的一种存在,你只有离开它,方知自己会怎样想念它。
在这里,她知道谁家的豆腐做得最好,谁家的蔬菜最新鲜,哪家绸缎庄的布染得最漂亮,她还知道城内最大的酒楼是哪家,府衙的门朝哪开,城内的四大家族是谁,东西南北四个城门分别通向什么地方。
她在穆国的国都首止城住了十几年,可一点也不了解那个地方,因为她从没有机会了解它,但她只在太平城待了三年,她就把这个城嵌进了心里。
她牵着马,穿过城门,站在城门口的空地上,看到百十来步之外的那条人来人往的巷子。还是她记忆里的老样子。
她看到茶铺的幌子高高的挑在旗杆上,小伙计正站在外面揽客,对面是蔡婆的布摊子,只是没看到她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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