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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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心就狠了,但这女人变了心,心狠的程度也并无差别。
    要知道,原主会伤得这么重,完全是因为潘明月。
    那天,天下着大雨,就因为城郊一场歌舞演出节目有马思哲的参演,她坚持要去观看,原主不放心,亲自开车送她。
    车开到半路,雨越下越大,雨水模糊看不清路线,而且在经过一条泥泞小路时打滑严重,连人带车滚到沟里。
    而原主为了保护她,在车子侧翻的一瞬间,硬是将方向盘往自己这边打,潘明月摔在他的身上,而原主却狠狠的砸在了车门上。
    出院这天,潘明月倒是光鲜亮丽的来了,新做了时下流行的卷发,别上了精致的发卡,连衣裙加上红色小皮鞋,好像要去参加舞会一般。
    贺存坐着轮椅,目光沉沉的看着。
    副团长何坤玮拎着一篮子水果,嬉皮笑脸的俯身到他耳边,将手里的一个礼品小盒子塞到他的口袋里:“啧啧啧,这么漂亮的娇妻,艳福不浅呐~”
    “是吗?”贺存淡淡的,也看不出什么表情。
    那个小盒子,是他特意拜托何坤玮带的,装的是一款价格不低的项链。
    何坤玮和原主是大学同学,也是好兄弟,两人在一起共事,性格很合拍,他信得过。
    “哎吆吆,出个院还给夫人买礼物,酸死我这单身汉了~”何坤玮将水果篮往旁边一搁,开始调侃。
    其实,何坤玮多少也有听到些潘明月的八卦,但自己的兄弟一往情深,提过一次被臭骂了一顿,便也不好再开口。
    “别贫,明天来找我,有事。”贺存看了他一眼,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招呼了家庭护工过来推轮椅,然后在几个警卫员的帮助下,上了吉普车。
    何坤玮站在原地,摸了摸后脑勺,他总觉得贺存刚刚那个眼神别有深意,可一时间也分析不出个所以然,一时有点抓心挠肝。
    车上,潘明月旁若无人的拿着镜子拾掇自己的头发。
    “等会有活动?”贺存手搭在大腿上,修长的食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敲动着。
    她把肩头的头发整理顺畅了,又细细的整理了嘴角的口红,才慢悠悠的转过头来:“嗯,今天文工团有一个迎新活动,我当然是要参加的。”
    潘明月进入文工团后,心情颇好,除了老白司令的孙女白婷婷以外,其他人的出身都不如她,但白婷婷那个人与世无争,而且又是从事文职工作,对她不构成威胁。
    因为她爹潘正群的原因,大家对她礼让有加,而她,很享受这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有些什么安排?”贺存继续问道。
    说起文工团的事情,潘明月的兴致颇高:“我们为了这次迎新,熬夜排了一支舞,其中加入了中国戏曲的元素,思哲一人挑大梁,独唱戏曲部分,肯定很出彩。”
    三句话不离马思哲,看来这些日子,是忙着去团里彩排去了。
    “要不要我给你去捧场?”贺存倒是想去看看现在的马思哲,因为原主只见过一次。
    那时原主已经入狱许久,马思哲挽着潘明月,春风得意,借着潘正群的关系,在文工团提了干,看原主的眼神里都是嘲讽和怜悯。
    他倒是想知道,在马思哲还只是个小文艺兵的时候,是哪般模样。
    “不需要了,你又不懂文艺的东西!”潘明月脱口而出的拒绝,想了想,可能也觉得欠妥,又补充道:“你刚刚出院,好好休息。”
    “好。”贺存仍然扮演着那个傻并且顺从的丈夫。
    把潘明月送到文工团,贺存便回了家。
    原主官职不低,又加上成了家,在军区大院里分了一套房子,上下两层,不是特别豪华,但是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不错的住所了。
    大概是原书的作者对房子的要求也比较高,整个屋子的装潢都十分素雅。
    见着贺存进了门,里面正在摘菜的保姆李梅香直起身子:“恭喜贺团长出院。”
    这个李梅香可有些来头,据说在潘家做了有些年头,潘明月嫁过来后,不适应菜的口味,特意把她请了过来。
    贺存点了点头,让新请的护工小王把他推进了书房。
    “我想自己呆一会,你去帮我把屋后阳台的几盆花浇了吧。”贺存眼睛看着窗外,吩咐小王。
    “好的,团长。”小王忙不宜迟的点头,还体贴的关好房门。
    小王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农村来的,就为了在城市里找个谋生的活计,能给贺存当护工,一个月二十块钱的工资,可比地里刨食强了太多。
    贺存见门关上后,健步下了轮椅走到门口,将门关上。
    他的脚其实已经痊愈了,作为一个修仙者,运气通筋骨的法子,他还是没有丢的。
    但脚的恢复情况,贺存暂时并不打算告诉任何人,要知道,原主当初可是修养了小半年。
    书房一分为二,一边柜子是原主的,放的多是一些与工作有关的书籍用品,桌面上也是十分简洁。
    另一边的大柜子则是潘明月的,上面除了工作用书以外,还有各种言情类小说,诗歌、杂谈、服装时尚等书籍,花花绿绿、琳琅满目。
    而她的书桌下面有个柜子,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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