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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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有人就劝她:“猪蹄膀没多少肉,都是大骨头,猪毛收拾起来还费劲,你拿这么多钱还不如去买块肉,现在还有五花肉呢!”
    董馥梅笑着解释:“孩子们爱吃猪蹄,难得有卖的,麻烦些也没事。”
    “你这也太宠孩子了,他们想吃什么就给吃什么可不行,买猪蹄多亏呢。”
    “不亏,孩子们吃得高兴我也高兴。”谁耐烦管别人家事,能这么劝的都是好心,真正坏心的当面才不讲,都是背后说人的。故董馥梅对好心劝她的人都是耐心回应,只是要手上想做什么还是坚持做什么。
    既然董馥梅坚持,劝她的人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了,只是难免也会在心里嘀咕几句她不会过日子。现在孩子都小吃得不多靠分的人头粮勉强能养得起,等过两年都长到半大了吃的多了她一个人那点工分怎么养的活,现在该省的不省,以后得哭的。
    董馥梅并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他们家要怎么生活,她也不可能和人说她兜里有钱,有多余的功夫琢磨别人还不如想想怎么变着花样将自家孩子养的白白胖胖。
    董馥梅回家将猪蹄都卤了,都是对半切的,孩子们一人两只,她自己口腹之欲不重只留了一个。剩下两只,也就是四块,她送给了陈宝珠家,她家四口人刚好一人一块。
    自从成了邻居,他们来往的更多了些,冬至时候陈宝珠家做粿给她家送了好几个,现下有了好东西,她当然也不能吝啬。
    只是她这猪蹄送的,肖学平、肖学安吃过后都不爱吃陈宝珠做的饭了,天天和他们妈闹要去阿婶家吃饭。
    陈宝珠怎么可能答应这无理要求,赏了两个大巴掌给孩子。
    这事陈宝珠没和董馥梅说,董馥梅一直都不知道。
    倒是开春后学校开学,肖学平有事没事向肖家两姐妹投去又羡又妒的眼神让小姐俩瘆得慌,根本不能和妈妈说的那样跟宝珠阿姆家的孩子好好玩,只恨不能躲远些。
    经过这几年董馥梅的调养,肖小溪他们比起几年前已经圆润健康了不少。不过这两年老天爷给面子,大家都过得不错,尤其是今年,过年几乎家家都有肉吃,年过了胖的人不老少。董馥梅的审美又是保持丰润但不肥胖才是美,所以他们丰腴起来的身躯也不算太显眼。
    就是皮肤养白的肖小溪更加可爱了,王爱英看着喜欢,某天遇到董馥梅,忍不住问道:“阿嫂,你让小溪和我学跳舞行不行?她那身段学跳舞肯定好看。”
    原来王爱英读书的时候上过舞蹈班,还是学校歌舞团的团员,只不过她在歌舞团表现也不算出色,就是个擦边的。
    唱戏跳舞董馥梅自己也是会的,只是她记得她会的那些在这里好像都是被称作封建主义产物,是该被破除、摒弃的,从来没想过要教孩子。
    而这时候推崇的红色歌曲、戏剧之类的东西她并不会。
    或许王老师想教给小溪的就是红色舞蹈吧。董馥梅想了想,没答应也没拒绝:“如果小溪自己想学的话可以,我虽然是她妈妈,但我不能逼她做她不想做的事。”
    董馥梅这么说的时候完全忘了自己是怎么逼着孩子们背书的。
    毕竟在她眼里读书和跳舞不是能放到同等位置上的事,读书认字在她看来是每个人都要会的基础技能,唱歌跳舞是可以选择的个人爱好,位置不同当然要不同对待。
    这时候要孩子学什么做什么都是大人直接决定,头回听见还要问孩子想不想学的,王爱英愣了一下才点点头:“这样也好。”
    不知道是真的很想要这个学生,还是王爱英行动力强,她直接跟着董馥梅回了家。
    肖小溪在厨房里生火,被喊出来时还懵懵的。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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