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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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蔚正预开口,话还未说出来,就被小四给拦住了。
    小四先是将二狗哥往他家院门外送了送,这才回转过身来,搓着两手,笑嘻嘻道:“怎么着?大娘您这是看上我啦?”
    “我呸!哪里来的泼皮无赖,喊谁大娘!”
    “喊你呀,大娘!我可是听老人们说了,这女人啊,一到四十皮肤就开始松弛了,您瞅瞅自己的脸,我哪里喊错啦?”
    小四惯会埋汰别人,偏生王氏生得花容月貌,也极其在乎自己这张脸,哪里就能听得旁人说她又老又丑?本来就有一肚子的气,眼下操起门边上的扫帚就要冲过来打人。
    林蔚眼疾手快,赶忙一把将扫帚劈手夺了过来,手指了指小四,对王氏道:“你可要看清楚了,他可不是村里头的毛头野小子,你打了就打了。他可是医馆的小大夫,往后咱们村看病都要去医馆。你要是不怕得罪整个医馆,你就动手吧。”
    王氏一听小四居然是医馆里头的“大夫”,脸色登时就变了。在他们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县太爷和商贾姑且不说,就属大夫的身份最好,也最受百姓爱戴。
    虽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可在这乡下,能有几个人读书进京赶考的。就比方说林秀才,的确是个秀才身份,可那又如何,还不是一穷二白,只能给别人抄抄书帖换几个银子养家糊口。
    百无一用是书生,说得其实也对。
    “哎呦,还是大夫呢啊!来来,到家里头坐坐,喝杯水再走啊!”
    王氏翻脸比翻书还看,这清河镇以外,方圆二百里都是穷乡僻壤,就属仁合堂大夫最多。且不说林惜跟林晨年纪小,生病得去医馆治,就连王氏腹中的胎儿,也得喝医馆大夫开的安胎药。眼下,怎么好得罪了大夫。
    林蔚早把王氏心里打的小九九看穿了,也懒得理她,干脆就侧过身子,同小四道了几声谢。
    小四哪里就缺那一杯水喝了,当下拍拍屁股就要走人。这从莲花村到清河镇要走十几里的山路,眼下天也黑透了,林蔚便将家里唯一的新灯笼翻找出来,让小四提着走。
    毕竟人家是为了送他们才来这儿的,总不是能人摸黑走山路。
    作者有话要说:
    元旦快乐鸭!
    这几天有点忙,没来得及回复评论啥的
    晚点给大家发红包~
    啾咪~
    第17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林蔚的想法极其简单,唯有四个字“知恩图报”而已。可王氏却以为她这是喜欢上了小四,还不忘继续挖苦几句。
    大致就是在嘲讽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林蔚也不同她客气,该呛声呛声,该还手就还手,也没个怕的。听到这里,甚至还颇有闲情逸致的暗暗想道:
    “这要是被王氏瞅见了常宁,岂不是要把我骂成癞**都不如?”
    “出去一天了,挣的银子呢?快交出来!”
    王氏把手一摊,向林蔚要银子。
    林蔚自然是不会把银子给王氏的,自顾自的走回了屋中。将今个除却接骨的钱,还有拿药的钱之外,挣的所有铜板都藏在墙角的石洞里,这才拍了拍手上的灰,出去喂猪去了。
    家里的活,一样不干都不行。林蔚感慨生活的艰苦同时,脑中渐渐浮现出常宁那张过分清俊的脸。
    这人要是生成常宁那样,根本不怪镇上的姑娘们惦记着。讲道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她林蔚自然也有,可同时也深知就自己这个穷酸样,怕是给常宁提鞋,人家都嫌弃她呢!
    待回到医馆时,时辰已经不早了,小四提着灯笼打外头进来,见后堂还有些微亮,猜想定是常宁坐在后面阅览医书。遂轻手轻脚的将大门拴好,这才吹熄了灯芯,打算绕到卧房里休息。
    医馆后院专门给大夫们准备了房间,小四虽是个小工,在医馆负责打杂,可因跟着常宁学医,也算是他半个徒弟。身份自然跟一般打杂的小工不一样。
    “跑什么?还不快出来!”
    常宁正坐在灯下,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家常长衫,头发仅用一根极普通的木簪子插上。打扮的随意,可却极好看,硬是比别人穿出了三分风流滋味。
    手里头握着一本质地古朴的医书,说这话时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哎呀,常小大夫还没睡呐?”
    小四脸皮早厚得跟城墙似的,被抓到也不心虚,伸了伸懒腰,打着哈欠道:“今个太累了,林蔚家离咱们镇忒远。这黑灯瞎火的,幸亏有个灯笼,要不然我摸黑走山路,准能一头扎坡底下。”
    “坐。”
    常宁用医书轻轻拍了拍身侧的位置。
    “别了吧?这时候也不早了,咱们各睡各的吧?明天还要早起干活呢!”
    小四打着哈欠,脚底下抹油就要开溜。
    常宁嗤笑一声,道:“你跑什么?我又不会把你怎么样。”
    小四一听,又折回身来,凑到常宁跟前坐好,笑眯眯道:“不愧是常小大夫,果然……”
    常宁拧着小四的耳朵,挑起一边眉毛,轻“嗯”了一声。
    “果然……宽宏大量。”
    小四昧着良心夸了一句,嚷嚷道:“常大夫,你怎么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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