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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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传来的熟悉歌声。
    林烈凯忽然一怔,将脸转向了声音的来处。
    ……
    摇滚乐手的改编很有新意,把原本高亢悠扬的歌曲降了几个key,大量的地方都做了变化,可是原曲中的忧伤和低沉却保留了,用嘶哑的嗓音唱出来,别有一番沉郁的风韵。
    主歌过去,副歌响起,吉他手和贝斯的加入让悲伤淡了一点,变得更加高亢和撕裂,可就算降了几个音,乐队主唱的嗓子显然有点跟不上,唱到最后几句,就有点嘶哑的力不从心。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黑影猫着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过,走到了乐队后面,拿起了放在支架上的另一只麦克风。
    再一次的副歌,同样的高潮,忽然地,在激烈杂错的乐队伴奏中,一个声音蓦然加入,猝不及防,和那个主唱的声音交织在了一处。
    “泡沫成海,化为粉末,
    “爱你不得,全是过错!
    “在风暴来临后,我看你转身离去,
    “独留我一个人,在这孤独漩涡!……”
    激昂、纯净、又高又亮,却同样带着摇滚味,嘶吼着,狂放着,完全摒弃了原版的清澈透明,直直穿透所有人的耳膜!
    ……不远处,遥遥在车窗中看向这边的青年,猛然坐直了身体。
    金寻察觉了他的异状,也跟着凝神听了一下,不由笑了出来:“哎呀,那个成焰的歌还真厉害,传唱度这么广?我还以为难度大,不便于传播呢。”
    绿灯亮了,前方的司机开始启动,可是就在这时,林烈凯却忽然地打开了车门锁,从刚刚缓步启动的车上跳了下来!
    他迈开长腿,风一样地急速躲开身后的车辆,飞奔着,向声音来处跑去!
    “我靠,大过年的,找死啊去投胎?”他身后,紧接着驶来的汽车司机差点没撞上他,破口大骂,“开个豪车,素质这么低!”
    金寻也吓了一跳,从车里慌忙伸出头:“阿林,你去哪儿?”
    林烈凯却像完全没听见,高大矫健的身影瞬间消失在人流中,只剩下身后的金寻目瞪口呆:这是疯魔了吗?听到一首相同的歌,也能这么激动?
    街心小公园里,那个乐队主唱一开始吓了一跳,斜着眼看了看身边忽然冒出来的少年,差点唱漏了几句。
    卧槽这哪里来的,唱得这么牛逼,叫他都没脸一起唱了!
    可是街头乐队一般都氛围好,在公众场所唱到兴起,遇到同行路过加入的也不少,几句一过,主唱就被带得也high了,声嘶力竭地跟着,竟然也合着那声音飙完了高潮。
    周围的听众早就激动万分了,不少刚刚路过的行人也都凑了过来,情不自禁地打开了手机开始录像。
    歌曲一完,下面就一片口哨和欢呼,鼓掌的、跺脚的,热烈无比,响彻街头。
    “好!唱得好,再来一个!”起哄的一大堆,跟着叫的越来越多。
    那个穿着鹅黄色羽绒服的身影半藏在后方,瞧不清面貌,乐队主唱好奇地凑过去打量:“小哥,唱得牛逼啊,不比原唱差,我喜欢!哎?!”
    暧昧不清的阴影下,那个少年抬起头,笑着向他挥挥手,只一眼,乐队主唱就认出了他,激动得声音都劈了:“哎呀呀,是、是原唱啊!我老喜欢你了……”
    他忽然冲着身后的乐队成员一声大吼:“给灯光啊!”
    那哥们还兼着鼓手呢,闻言一愣,赶紧把手边的简易灯控一按,一束探照灯般高强度的光,就“唰”地当头照了下来,把舞台一侧拿着麦的少年照了个清清楚楚。
    人群的最后,高大英武的青年疾跑而来,然后一个急刹车停住了脚步。
    看着前面小小的舞台,看着那上面神采飞扬的少年,他的呼吸忽然急促起来。
    眉目俊美如画,眼神灿如晨星。一张脸漂亮得如同天使,唇间的温暖笑意驱散了头顶洋洋洒洒的雪花。
    明亮光束下,简陋的舞台上,因为这个少年而忽然冰雪消融,初春降临。
    在台下某人热切的眼神中,在他心中,台上那方寸之地,似乎开出了繁盛的一片春花。
    ……
    第69章
    “啊啊啊啊啊,是成焰,是焰焰啊!”下面,忽然有几个手挽手的姑娘首先认出了他,激动地尖叫起来。
    “哎,真的是!那不是《声色偶像》总冠军吗?好久不见露面了啊!”越来越多的路人开始驻足。
    舞台上,乐队的主音吉他手兴奋地跑过去:“成小哥,你好你好!再唱一首呗?”
    在电视上看过成焰弹古典吉他的,谁不惊艳万分啊,他不由分说地把电吉他往成焰手里一塞:“能弹这个不?”
    成焰笑着接过电吉他,手指一划,清冽的音符瞬间划破周围的空气,神采飞扬:“能!来首什么?”
    乐队的几个哥们兴奋极了:“《霸王别姬》吧,这首我们也排练过,唱过!”
    长头发主唱更加激动:“我我我,我能唱霸王,我配合你!”
    台下的人群中,有姑娘忽然发现了身边的人,尖叫着喊了一嗓子:“潘羽,啊啊啊你是潘羽啊!!”
    下面黑压压的人群中,高大的少年一摘口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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