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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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就在,她现在拜了茅康山当老师,茅康山原本是不问世事的,为了夏晓兰把杭城省建院那边的工作都辞了,一心要替夏晓兰打算。茅康山的脾气多年如一日,难道你没有感受过吗?他是不会眼睁睁看着夏晓兰浪费天赋,也不会只图开发住宅售卖能获利,他肯付出这么多精力,应该是要让夏晓兰从实践中快速成长,茅康山在用这种方式,让夏晓兰追赶你。”
    茅大炮的脾气谁不知道。
    宁彦凡自认是个俗人,茅康山绝对是个脾气火爆的仙官——宁彦凡要替家人考虑,茅康山我行我素,才不会替儿女操劳,为了所谓的五斗米折腰。
    夏晓兰别想用钱打动茅康山,能叫茅康山辛苦奔波的原因只有一个,要把夏晓兰操练成才!
    茅康山不服天不服地,不受管束,也不服气任何建筑官方或民间组织的约束,就那怼天怼地的脾气,肯定要给夏晓兰树立一个假想敌。
    想来想去,有资格当这个假想敌的,不正是他的孙女宁雪么?
    一大把年龄了,康山同志还是那么争强好胜,宁彦凡无语归无语,也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和夏晓兰做不成挚友,让阿雪拥有一个竞争者也不错。
    高山之巅巍峨壮丽,却也孤单寒冷。
    有人一同攀那高峰,想必过程不会寂寞!
    人与人的关系,也不必局限在某种固定的关系中。相互警惕,相互追赶,有时是不服气,有时又是欣赏……这样的关系,不也同样很有趣吗?
    宁雪皱眉:
    “所以夏晓兰圈地盖房,她自己能做主的地盘,自然想怎么设计都行?”
    这倒是一个优势。
    宁雪再有天赋,毕竟还是一个建筑系的本科生。
    她能发论文,能参加研讨会,能用自己的设计去角逐国内的一些建筑设计比赛。
    但她的设计,能不能变成真实的建筑物?
    宁雪还是第一次感觉到压力,她对夏晓兰在鹏城的住宅开发充满兴趣,离开爷爷书房后,就瞧见她妈满脸是笑的走来:
    “阿雪,你下个月陪妈妈去一趟鹏城好吧,你季阿姨的婚礼要在鹏城举行!”
    第1096章 为啥在鹏城举行婚礼?(3更)
    “季阿姨要在鹏城举行婚礼?”
    甄文秀喜气洋洋,宁雪却一下抓住了重点。
    难道季雅换了一个结婚对象,要是和乔治的话,应该在京城举行婚礼才对,季家可是在京城定居几十年了!
    甄文秀不甚在意,“在鹏城有什么奇怪,现在乔治主要在鹏城发展事业,他们的婚礼或许会请一些乔治的生意上的朋友。”
    这样一说倒也有点道理,宁雪在这些人际关系上花的心思不多,也没过多纠结。
    甄文秀兴致很高,要让宁雪一起去鹏城参加季雅的婚礼。
    宁雪刚刚好对夏晓兰在鹏城的动作很好奇,也就答应了她妈。甄文秀将女儿从头打量到脚:“你平时穿衣服太素净了,去参加你季阿姨的婚礼,还是喜庆漂亮点好。”
    “好的,我会抽空上街去买两件新衣服的。”
    吃什么穿什么很重要吗?对宁雪来说都不太在意,有这空闲时间,还不如多学一会儿,世上哪有什么生而知之的天才,知识都是一点一滴积累的,非要说有不同,那就是像宁雪这样智商高的,同样的时间能记住更多的知识,理解的也更快。
    宁雪的衣服大多是深色系,不用费心搭配,也更耐穿。
    不过她妈说的也有道理,那毕竟是季阿姨的婚礼,宁雪对季雅的观感不如从前,到底宁、季两家是世交,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的。
    甄文秀眉头一挑,“你自己去选衣服?别又选些素净的衣服回来,还是妈带你去买吧,也别挑时间了,现在就去。”
    让宁雪自己去买,宁雪连街都懒得逛的人,主动去过的服装店大概只有‘蓝凤凰’。
    想到宁雪要去照顾夏晓兰家的生意,甄文秀堵心的很。
    她直接把宁雪带到了季雅在王府井的工作室。
    季雅这个工作室投入了重金,虽然最近两三个月人季雅人都在外面,工作室还是在稳稳当当的发展。
    季雅把握大方向,具体的活都交给别人去做,她也觉得有何不对,她付了薪水,请来的人自然要干活。除了国外请回来的设计师和助手,季雅在国内又招了三个服装设计师,这三人都是从羊城和沪市挖角过来的,季雅认为他们的水平不够,也只能依赖他们干点基础工作。
    甄文秀带着宁雪来,工作室是热情招待,都知道甄文秀是季雅的好朋友,季雅不在京城,甄文秀经常替工作室带客户来。
    “宁小姐的身形很好,什么衣服穿在她身上都会很好看。”
    这倒不是全在拍马屁。
    宁雪的长相一点都不甜美,她留着齐耳短发,个子非常高,这点是最难得的。
    宁雪和夏晓兰这一批女生,其实是60年代出生的人,那个年代就算能吃饱肚子,也不可能像后世那样营养充沛,所以像宁雪和晓兰这样身高逼近170cm的年轻女孩儿本来也不多见,北方还要多些,南方就真的普遍很娇小了。
    个子高,不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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