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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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符合陆一的心思。
    “谢谢。”陆一接过去,吃得斯斯文文的。
    陆明光则问陆明瑞和陆念书(欠儿)读书的事儿。
    “小哥,你干嘛哪壶不开提哪壶啊。”陆明瑞把脸埋在大包子里,啃得一脸油。
    他和小堂姐念书都普普通通,不好不坏,他还在读小学,陆念书读初中,打算读完都到镇药厂工作。
    陆念书笑道:“我打算读完初中拉倒了,实在是太费劲。哈哈。”
    想象是美好的,做起来就是很辛苦的。小时候能读书的时候,学医姐姐一腔热情,她也跟着凑热闹,想要读书学习。可真正读了以后,她发现不是那么回事,读书其实还是很难的。
    她觉得读书比下地、做饭、绣花、裁剪缝纫等等都难一万倍。
    她甚至怀疑明光的脑袋不是人的脑袋,当然也可能她的脑袋是猪的脑袋,反正他俩不像一个品种的。看他学习简直跟喝水吃饭一样容易,哪怕高中的书,也看看就会了!
    学习不是要呕心沥血,头悬梁锥刺股才能学好的吗?怎么在明光那里就那么容易!
    就算明良和学医姐姐,也比她厉害多了。
    陆明良虽然没有明光那么出色,但是年轻轻也读高中去,学医姐姐已经高中毕业在医院实习了。
    而只有陆明瑞弟弟,给她不少安慰,他们才是一类人。
    弟弟和她一样,爱踢毽子、翻花绳、跳绳,甚至会缝沙包、剪裁衣服、做衣服、绣花、织毛衣!
    陆明瑞因为从小由俩姐姐带着,和女孩子玩习惯了,所以从小玩的都是女孩子的游戏,踢毽子翻花绳跳绳,他比女孩子玩得都溜呢。
    陆明瑞也深表赞同,“我也觉得初中读完就够用的,没必要读高中。”
    读完初中常用的字都认识,复杂的他也用不上。
    他现在喜欢做衣服!
    “我们研究了好看的新款式,以后你们的衣服都归我和姐姐做。”
    前两年林菀奖了一台缝纫机,拿回来以后她也没时间做衣服,一直闲置在那里。陆念书和陆明瑞姐弟俩看了以后,捣鼓捣鼓,然后就迷恋上了。反正就是小小孩子,还没有缝纫机高呢,就站在那里踩缝纫机,看得林菀直笑。
    林菀觉得他们太好玩了,就直接做主把缝纫机搬到陆大嫂家,送给他俩了。
    从此以后他们的衣服都是自己做的,哥哥弟弟们不嫌弃也让他们做。
    陆一吃完半个包子,懒得再吃了,他道:“我觉得小学都不用上……哈哈,还是上上吧。”他看林菀拿眼瞥他,就赶紧改口。
    林菀一个包子没吃完呢,陆学医从前面医院跑回来,急忙道:“三婶,邱主任才收了一个前置胎盘的孕妇,最凶险的那种,请你去看看。”
    林菀一听立刻把剩下的那一块包子塞嘴里,跟陆大嫂二嫂摆摆手就匆忙走了。
    陆二嫂道:“弟妹也太辛苦了,这一天天的,饭都不能好好吃一顿。”
    随着医院扩大,收治的病人越来越多,几乎天天都有来的,甚至还有城里人舍弃大医院跑来找她给看病的。吃饭的时候急诊是常事,甚至半夜睡觉呢,也有人来拍门。
    陆大嫂:“念书,你给三婶把包子放锅里热乎着,等会儿她回来吃。”
    陆念书对陆明光道:“明光,你赶紧学,早点帮衬三婶,她就不用那么累了。”
    陆明光:“我现在也行。”踩着箱子可以的。
    可惜娘不让他进手术室,还说了,让他先学文化知识,学医学理论知识,背背中医书籍,等过了十五周岁想学医就再进手术室。
    陆一:“我要学医。”不用离家。
    在镇上读小学初中,然后他可以自学高中课程,这样就不需要出门。他可以跟着娘学医术,甚至现在就把理论知识学起来,等大一点就可以拿手术刀……不,手术刀有点累呢,他还是学中医诊脉这些。为了懒着,他可以把诊脉学得精通一些,这样通过诊脉、望闻问切也能看病。
    嗯,这样挺不错的,反正娘也是自学的,而且很多国医圣手都没读过什么学,都是跟着师父口传心授。
    他也可以的。
    陆明光欢喜地看着他,“俊俊,你终于知道自己将来要干嘛啦?”
    陆一看了他一眼,“嗯哪。你呢?”
    陆明光犹豫了一下,“我?”
    他自己还没那么清楚呢,明良哥哥喜欢做饭,以后也想做娘说的大厨师,学医姐姐就想跟着娘学当大夫,念书和明瑞想当裁缝,现在连俊俊也知道要当大夫。
    那么自己呢?
    陆明光以前想跟着娘学当大夫,后来又想当个旅行冒险家,去看看娘说的那些神秘而美丽的景色,过一阵子又想当个考古学家,等学了历史他觉得可以当个历史学家,而等被数学和物理迷住,他觉得数字是自己的归属。现在看着娘那么辛苦,他又想还是当个外科大夫,这样可以替娘忙,免得她累着。
    陆一:“哥,你帮我找娘的书。”
    陆明光惊讶地看着他,“你不是懒得看书吗?”
    陆一:“为了11岁的时候不秃头,现在就要加油。”
    陆明光:“……”
    我犯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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