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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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那么多可以,如今都变成不可以了。
    他红了,红到可以一个人在九万人的场子开唱,红到可以和顾桑妮lotus一起挂在cbd的高奢品旗舰店上,红到代替唐杜成为了每个学声乐的学生都争相模仿的对象。
    多想这一场爆红只是一个梦,梦他已经做够了,快让他醒过来吧。
    第七十四章
    墓园里寂静无声。
    傅错弯腰放下花束,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来了,旁边的墓碑旁都冒出不少杂草,谭思和陈姨的墓碑却意外的很干净,仿佛早上才有人擦拭过,周围连杂草都经过一番清理,是有人来看过他吧,他心想。
    他站在这里,思绪却还停留在昨天。隋轻驰打来的电话他没有接,连带着钟岛的电话一起,因为知道隋轻驰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不管做怎样的决定,都需要太大的勇气,而他早就没有那种勇气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买了当天晚上的票,近三个小时的路程,在车上他一次都没有合眼,被心魔紧紧攥着,种种浮躁不安,一直到来到谭思安眠的地方,才得以平静。
    “……我该怎么做?”
    你说过,每一个人都该有一次改过的机会,所以我那么心安理得地相信过他,也觉得不会信错他,可他还是把机会搞丢了,而那个愿意一次次给别人机会的你,也不在了。
    我想过和他从此陌路,默认我们终将淡忘一切,再继续各自的生活,这对他来说应该比对来说更简单,因为我不会再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却会一直如幽灵般陪伴我余生,当我在电视上,网络上看到他时,我会情不自禁再想起他,想起和他在一起的过去,但那就是我们最后的一点点联系了。我知道可能直到我死去,都无法把与他之间的联系完全斩断,但它们可以随着时间渐渐飞逝,黯淡,那条连接着我和他的线,终有一日会细到再也看不见,再也不会扯痛什么。那就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可是我忘了他不是我,他这个人,中二了这么多年,已经无法指望他忘了一切从头来过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结果他根本就没有往前走,倔强了这么久,终于认错,道歉,虽然我知道这并不是他的错,可是他大约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所以到底想要我怎样呢?……你们走的走的,离开的离开,只留我一个人面对他,太不够哥们了吧……”
    离开墓园回去的路上,他又去看了那棵樱花树,树长得很好,黑黝黝的,粗壮有力,有一对情侣在树下合影,虽然这个季节看不到樱花,但它是附近最大的一棵樱花树,时常有人过来合影,毫无所觉地站在隋天王亲手掩埋过的草坪上,他已经在想象来年春天它开满樱花的样子了。
    也路过了曾经的高中,站在校门外,看校园里拍着篮球走过的勾肩搭背的少年们,人群中总是会有那么一个不爱说话的漂亮少年,吸引着女生的目光,总是会有那么一个弹吉他的少年,怀揣着一个乐队梦,总是会有那么一个善解人意的少年,他什么都懂,什么都能看透,也一定有一个啥都不懂,啥都看不穿,一根肠子通到底,成绩还老垫底的少年……所有故事都在重复上演。
    这座城市有太多记忆,所以他常会在梦中梦到,不管这些梦有多不同,是吓人的,还是毫无意义的,是碎片状的,亦或是剧情连贯的,它们总是有同一个主题,在梦中他一直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梦见一条泛滥的大河,洪水冲塌了他回家必经的大桥,他就走到河边,等待一艘船载他回去,他梦见一条塌方的隧道,地震之后的家园成为一片废土,他还是翻山越岭地走回去,他梦见开放商买走了那片土地,把它改造得面目全非,他还一个人在夜里走过那些繁华陌生的路段,想要找到家的位置……
    ctr是他们追梦的地方,这儿是他们的起点。
    他没打算在这边过夜,但也没想要那么快离开,后来干脆在星河体育场外坐了一晚上,冷风呼啸中听见那座星光穹顶合拢的声音,场外并不只有他一个人,还有许许多多没能入场的歌迷,这是lotus十周年的演唱会,虽然座位已经从六万扩到了八万,还是没有办法满足歌迷需求,但场馆外设置了大屏幕,所以没能进场的歌迷也能看到演出的现场。
    一晃lotus成军都十年了,那五个人也在一起十年了。
    他在场外和歌迷一起仰头看完了整场演唱会,好像又再一次回到第一次看lotus演唱会那个晚上,他身边站着隋轻驰,谭思和ak,乐队的梦在那一夜生根发芽。
    此刻站在他身旁的是一群不认识的激动的高中生。属于他们四人的青春已经过去了,但总有人还年轻着。
    买了午夜的车票回去,走出地铁站时已经是次日凌晨了,傅错有些疲倦地站在扶梯上,冷风从头顶吹下来时,他忽然有些头晕,想是没有休息好吗,刚踏下扶梯,低头就看见银白的地板上出现一滴滴鲜红的血,视野蓦地一暗,突然就失去了意识。
    睁开眼时看见医院明亮的天花板,他正躺在急症室的病床上,不知被哪个好心人送到了医院,他有些蒙,坐起来,病床旁的帘子被拉开,急症医生见他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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