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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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场大火,宋时洋在医院里住了近半年,最后不得不坐着轮椅,身上仍有很多花再多钱也无法完全抹去的伤痕。
    辜玉骂他“简直是世界上最蠢的人”、“不要命,真是没救了”……宋时洋都当笑话听。
    男人为宋时洋推着轮椅,无数天如一日地来到某个小区,从小门绕进,最终,停在距离某幢房子百米外的花园中。
    男人恭顺地说:“如果您想离开了,就给我打电话吧。”
    “嗯。”宋时洋应。
    而后,男人暂时离开了,没再打扰。
    回归正常生活后,宋时洋几乎每天都穿着卫衣、戴着口罩,而后将卫衣帽子扣上,有点像,最后一天见到某人时的情景。
    这么做,不仅可以隐匿住火灾后留下的些许疤痕,这种在一片阴影里看时间的感觉,也很舒服。
    雨后的天空还未放晴,一片灰白。
    空气中,弥漫着十分浓重的潮湿水汽。地面上水洼片片,身边灌木湿漉漉的,一串串水流汇集在其片片叶尖,化为水滴,断断续续地往下滴落。
    忽然,一串“啪嗒啪嗒”的蹚水声传来,从某个熟悉的方向。
    没一会儿,一只小花猫进入视线。
    小猫一看就很幼小,面庞甚至还没长开,十分稚嫩。
    此时,多半是它第一次跑到外面的世界来,不知怎么就从家里溜出来了。
    但小猫看起来机灵又勇敢,谨慎又敏捷,沿石板道一路向前。
    当小猫就要跑到宋时洋周围时,忽然又一串断断续续的蹚水声响起,磕磕绊绊,“啪嗒”、“啪嗒”……
    “岛,岛……”
    小孩稚嫩的声音随之传来。
    熟悉的字,熟悉的音调,在熟悉的场景里飘荡着。
    宋时洋瞬间感到有些恍惚。
    “小孩,你过来。”眼见小孩就要跑到自己面前,宋时洋向下拉了拉口罩,冲她道。
    小孩听见声音,立即停下脚步,这才注意到宋时洋的存在,懵懵地抬起头,与他对视。
    小孩一身粉色草莓印花的裙子,脚上还穿着小小的拖鞋。地上积水早已把她白色的花边短袜浸透,依稀可以看见其小小的、可爱的脚趾。星星点点泥浆,溅落在她白皙的小腿上,留下斑斑波波的痕迹,狼狈,却很可爱。
    女孩有一张小巧白皙的面庞,一双清澈又无辜的大眼,玲珑的鼻子与嘴巴,唯美也空灵。将来长大后,也必定是个标致美丽的女孩。
    特别像,某人。
    宋时洋露出笑意,小孩却害怕地绕开了,继续忙着自己眼前的事,颠颠跟在小猫身后追。
    远处,某熟悉的房子与院子里,一个女人走出。
    时光如梭,却并未减少她半分美与风韵。
    时霁月看向花园方向,喊道:“樱桃,刚学会开门你就乱跑了,是不是?猫也跑了?”
    宋时洋侧过脸,看小孩闻声一顿,立即加快脚步,追上猫咪。
    趁猫咪在被水洼里一片打转的树叶吸引去注意、停下时,小孩有些笨拙地弯下腰,囫囵将小猫拦腰抱起,扭头,踉踉跄跄地往家跑。
    甩飞了一只拖鞋,也没在意。
    几分钟后,时霁月循着路线找到拖鞋,起身时,忽然看见宋时洋。
    两人对视片刻。
    时霁月面上露出有些伤感的笑容,问:“要到家里来坐坐吗?”
    “不了。”宋时洋道。
    “嗯。”时霁月迟疑地点点头,笑容愈发牵强,“那我先回去了,樱桃和岛……樱桃和猫刚弄了一身泥,我得赶紧回去处理一下,让你见笑了。”
    “没什么。”
    见时霁月就要消失在视线里,宋时洋又说:“阿姨。”
    “嗯?”时霁月转身。
    “我要离开北城了。”宋时洋说。
    “哦……”时霁月点点头,若有所思,笑笑,“挺好的。”
    继而,转身往家走。
    虽然,时霁月很想问宋时洋,如果他离开北城,以后是不是也不会经常回北城看岛岛了。
    但想了想,还是算了。
    宋时洋和林千岛的事,时霁月是大火后才知道的。
    时霁月觉得,或许,在泉下,岛岛是希望有宋时洋看望的,但每个人也都有忘记过去、重新开始的权利,不是么。
    何况,宋时洋已经为林千岛做得够多了,忘了翻篇,也挺好的。
    时霁月离开后,宋时洋摸出手机,打通电话:“来接我走吧。”
    大火后,林浅樱对谋害自己妹妹的罪行供认不讳,进了监狱,此后一生都注定黯淡无光。
    震惊之余,无数人唏嘘不已。
    后来,林城与时霁月收养了一个小女孩,叫“樱桃”。
    但宋时洋今天是第一次知道,他们还养了只猫。
    宋时洋记得,林千岛曾无数次不无遗憾地告诉他,自己想养只猫。可惜,时霁月对宠物过敏,所以计划泡汤,但她准备高中毕业后自己养。
    但宋时洋觉得,这只是林千岛随口一说。因为,就算她毕业后有精力照顾猫,宋时洋也不知道,她打算把猫养在哪儿。
    然而,纵然对宠物过敏,林家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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