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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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你现在长大了,已经可以保护他们了。】
    古扉点头,“是啊,我长大了,可以保护他们了。”
    他望向窗外,神情恍惚,“不晓得他们知道吗?”
    像是喃喃自语一样道。
    “我能保护你们了。”
    *
    清晨是菜市场人正多的时候,明生和余欢也在其中,本来打算龟缩在家里几天不出门,因为古扉提醒过他们,最近小心点,但是菜快吃完了,如果分开的话,另一个人可能会遇到危险。
    比如余欢去买菜,他缩在家里,如果有人要对付他,他就嗝屁了,虽然古扉找了人保护他,但是怎么看怎么没有余欢靠谱。
    毕竟跟他无亲无故的,余欢不一样啊,大家睡一张床小两年了,如果加上在皇宫的时候,最少五年起步。
    这样的情况下,余欢好意思不救他吗?
    “人也太多了。”小命有太多人惦记着,而他年纪轻轻根本不想死,怎么办呢?
    离余欢近一点,站在他三步之内,如此方便余欢救他,人多把他俩冲散了,吓他一跳,连忙回头去拉余欢。
    余欢注意力在四周,人多也意味着如果有人藏在其中,不容易发现。
    他一只手捏着腰间的短剑,一只手去拿菜农放在架子上的菜,刚挑了两个土豆,被明生打了一下,“你会不会过日子啊?”
    顾及着菜农,没大声宣言,在余欢耳边说,“土豆都发芽了,发芽的不能吃。”
    他让余欢在一边等着,自己挑,其实自己也不会,但是多少比余欢强一点,余欢是能活着就好,菜新鲜的还是烂的,他不管,只要能吃,再难以下咽的食物他都能吃得下去。
    以前也是皇子,怎么要求就这么低呢?
    很多东西他都吃不下,比如说麦饼,有一次买了尝尝,咬了两口发现太难吃,丢给余欢,余欢面无表情就啃完了,问他好吃吗?他点头。
    其实根本不在意吃什么,有得吃就行。
    他不介意,他介意,所以买菜做饭,或是去外头吃,这些都交给他。
    虽然累了点,但是好处是不管去哪,余欢都没意见,听他的,坏处是他吃胖了。
    一般人可能会发愁,他非但不愁,还乐在其中,胖点好啊,胖点就丑了,没人惦记了。
    他没人惦记了,余欢反而开始了,他以前开个棺材铺,也不经常出门,没人见过他,一旦出来,登时吸引去大把大把的目光,有二流子刚要朝他吹口哨,便被他冷冷瞪了过去,“滚!”
    那二流子还没见过这么凶的,想教训他,脸上刚露出不满的神情,余欢拔剑了。
    大拇指顶在剑柄上,露出锋芒的剑锋来,闪瞎那二流子的狗眼,吓得他怂怂的咽咽口水,假装若无其事的朝其它地方去了。
    “你这样这辈子都别想交到朋友。”明生已经买好了,提着包成油纸包的土豆去找余欢。
    边试图教育他,边想起了从前。
    他好心给余欢收衣裳,还被余欢冷冷瞪了一眼,说他多管闲事。
    余欢被人打了,他过去拦,也被骂过滥好人,不用他管之类的话。
    可伤人了。
    得亏他锲而不舍,坚持觉得余欢是值得结交的人,事实证明他眼光确实不错。
    “买好了,走吧。”
    余欢一言不发的跟了过来。
    明生手上不知道在哪蹭了点泥,今儿衣裳新换的,不舍得用来擦手,擦在了——余欢身上。
    第154章 摄政王爷
    余欢这身衣裳已经穿了两天,到了要洗的时候,只低头瞧了一眼便将视线转回四周。
    他大概也习惯了,不是第一次用他的衣裳擦手,他喜欢穿黑色的衣裳,除非白色的面粉,否则根本瞧不见脏。
    手上的泥大概是捡土豆的时候弄的,土豆只简单清洗一下,水一干,上面还留下很多泥。
    明生又在他身上擦了擦,一次不在意,两次就过分了,余欢刚要有什么表示,明生拉着他的袖子,把他拽到另一个摊位前,兴奋道,“有海味。”
    古扉说过,这个洗干净一些,放在火上烤会很好吃,家里每天都要在炉上烧热水,几乎十二个时辰不停歇,既然有条件,为什么不试试看?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转移话题,瞧见余欢面上有不妙的情绪。
    余欢成功被他转移了注意力,跟着看向卖海味的摊位。
    上面摆放了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鱼类,一股子腥味,还是活的,养在水里,也有些死了,腌成咸的,上面一层白色的盐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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