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生存指南_111(1/1)
陈臻皱了皱眉,还没说话,刘长生已经站了起来,伸手在屏障内侧画了一串咒字,大步地离开了这个地方。
他的背影看上去有些落寞,但很快就消失在陈臻的视线里了。
陈臻愣神了半天,才弯腰捡起了自己的刀。
那上面沾满了血。
这也是奥兰把刀交给他这么多年以来,这把斩血刀,第一次见同族的血。
作者有话说:正文里面不会再写副CP的东西了,有缘写番外吧。其实就是个不会表达的偏执强制爱大佬的血腥罗曼史,跨度有点久,88年。他们的恩怨情仇太长了,再写就抢戏了。风吹过了,这是风最好的结局。
第四十二章新任和意义
陈臻离开那儿以后,游魂一般地走了很久。
街上有很多人,都和他不一样。
这些人有父母家庭亲戚同学朋友,有工作事业学业未来,神色匆忙而真实,都在为了过得更好奔走。而陈臻不一样,他不需要工作和努力就可以顺遂地一直过下去,有人能为他安排好一切,不用担心吃穿用度和明天。
人类的乐趣是由意义组成的吧。那种‘意义感’被琐碎的小事组成——因为生命脆弱而渺小,所以都尽力绽放光芒,努力去让生命饱满丰盛……
譬如去和别人产生联系;或者是去对一件事物付出心血和爱。人们都在追逐着自己存活的那个‘意义’,竭力在不变的这片土地上留下自己活过的一些痕迹。
因为有限,所以人类或多或少都会珍惜光阴。
那我呢?
陈臻问自己。
永生的意义是什么?
活的意义是什么?
如果生命真的可以没有尽头,可以不老不死,那么……意义是什么?
没有一个血族是因为‘老’而死去的。他听过的很多同族的死法,有因为太过得意忘形混在人类中被发现了抓回去烧死的,有太过猖狂随意猎杀人类被血影发现立即处死的,更多的是过得太过无聊自己把自己弄死的。
弄死自己的方式也千奇百怪——有的死之前拥抱了烈日,最后享受了一次沐浴阳光的权利。有的死在十字架前,用死去讽刺上帝,把自己的血泼在十字架前面。还有的把自己杀死在浴缸里,用自己的血在墙壁上写:活着真没意思,后面接的是一个F开头的单词。
他们活在这个世界的黑暗中,和光明对立着。永生对一部分人而言是漫长的狂欢,但太过漫长,有时候也会把人逼疯,变成怪物。
陈臻想……刘锋在血族里活得不算久,也过得不算好。支撑他活的信念一个个毁掉,他用报复别人和自己的方式让刘长生痛苦,也算是真的得偿所愿了吧。
他们好像爱着对方,但却一直伤害着彼此。
《血族生存指南》里面没有记录爱情,甚至没有关于人类的爱情的模板和记载,大概是因为人类自己也还弄不清楚什么是爱,爱什么时候发生,什么时候变质,又什么时候消逝,这些都没有答案。
陈臻保持着这种状态没头没脑地在路上乱晃,一直走到傍晚。
天际出现大片如血的红霞,整个城市都笼罩在一片橙红的霞光里,有些应景也有些讽刺,像是在为那个随风而逝的生命哀悼什么一般。
陈臻走在残阳中,不知不觉地,居然无意识地走到了沈明光和他那个所谓的家楼下。
也或许是因为自己无处可去?
这个家对面有一颗很大的槐树。他一开始喜欢这个人类的时候,还偷偷地藏在树上,看着他进家门,出门上学,看他熄灭房间的灯。
他看了一眼那颗槐树,抬步往那个家里走,就看到了沈明光。
他站在霞光里,皱着眉,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还没有看到自己。
他在等我,陈臻心里重复了一次。
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陈臻看着面前的人,觉得自己浑身脱力。
沈明光站在霞光中长身玉立的样子,就是他可以找到的那个意义吧?
可以相信吗?
他的背影看上去有些落寞,但很快就消失在陈臻的视线里了。
陈臻愣神了半天,才弯腰捡起了自己的刀。
那上面沾满了血。
这也是奥兰把刀交给他这么多年以来,这把斩血刀,第一次见同族的血。
作者有话说:正文里面不会再写副CP的东西了,有缘写番外吧。其实就是个不会表达的偏执强制爱大佬的血腥罗曼史,跨度有点久,88年。他们的恩怨情仇太长了,再写就抢戏了。风吹过了,这是风最好的结局。
第四十二章新任和意义
陈臻离开那儿以后,游魂一般地走了很久。
街上有很多人,都和他不一样。
这些人有父母家庭亲戚同学朋友,有工作事业学业未来,神色匆忙而真实,都在为了过得更好奔走。而陈臻不一样,他不需要工作和努力就可以顺遂地一直过下去,有人能为他安排好一切,不用担心吃穿用度和明天。
人类的乐趣是由意义组成的吧。那种‘意义感’被琐碎的小事组成——因为生命脆弱而渺小,所以都尽力绽放光芒,努力去让生命饱满丰盛……
譬如去和别人产生联系;或者是去对一件事物付出心血和爱。人们都在追逐着自己存活的那个‘意义’,竭力在不变的这片土地上留下自己活过的一些痕迹。
因为有限,所以人类或多或少都会珍惜光阴。
那我呢?
陈臻问自己。
永生的意义是什么?
活的意义是什么?
如果生命真的可以没有尽头,可以不老不死,那么……意义是什么?
没有一个血族是因为‘老’而死去的。他听过的很多同族的死法,有因为太过得意忘形混在人类中被发现了抓回去烧死的,有太过猖狂随意猎杀人类被血影发现立即处死的,更多的是过得太过无聊自己把自己弄死的。
弄死自己的方式也千奇百怪——有的死之前拥抱了烈日,最后享受了一次沐浴阳光的权利。有的死在十字架前,用死去讽刺上帝,把自己的血泼在十字架前面。还有的把自己杀死在浴缸里,用自己的血在墙壁上写:活着真没意思,后面接的是一个F开头的单词。
他们活在这个世界的黑暗中,和光明对立着。永生对一部分人而言是漫长的狂欢,但太过漫长,有时候也会把人逼疯,变成怪物。
陈臻想……刘锋在血族里活得不算久,也过得不算好。支撑他活的信念一个个毁掉,他用报复别人和自己的方式让刘长生痛苦,也算是真的得偿所愿了吧。
他们好像爱着对方,但却一直伤害着彼此。
《血族生存指南》里面没有记录爱情,甚至没有关于人类的爱情的模板和记载,大概是因为人类自己也还弄不清楚什么是爱,爱什么时候发生,什么时候变质,又什么时候消逝,这些都没有答案。
陈臻保持着这种状态没头没脑地在路上乱晃,一直走到傍晚。
天际出现大片如血的红霞,整个城市都笼罩在一片橙红的霞光里,有些应景也有些讽刺,像是在为那个随风而逝的生命哀悼什么一般。
陈臻走在残阳中,不知不觉地,居然无意识地走到了沈明光和他那个所谓的家楼下。
也或许是因为自己无处可去?
这个家对面有一颗很大的槐树。他一开始喜欢这个人类的时候,还偷偷地藏在树上,看着他进家门,出门上学,看他熄灭房间的灯。
他看了一眼那颗槐树,抬步往那个家里走,就看到了沈明光。
他站在霞光里,皱着眉,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还没有看到自己。
他在等我,陈臻心里重复了一次。
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陈臻看着面前的人,觉得自己浑身脱力。
沈明光站在霞光中长身玉立的样子,就是他可以找到的那个意义吧?
可以相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