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阳光(1/2)
时间过得飞快。
系里的大合唱演出十分顺利,众人提议去酒吧庆祝。
余应晚跟在人群后面,一边拿着手机给何景梧发定位,一边心不在焉的听着班级安排。
“晚晚,晚上一起去庆祝?”
阮暮蘅不知何时,走到她的身边。
余应晚抬头,神色有丝尴尬,近来学业繁忙,再加上合唱比赛调了位置,两人倒不如从前那般亲密。
其实,这些都是借口,真正让两人疏远的原因,还是何景梧。
“是啊,是啊,晚晚,一起去吧。”
很意外,未等余应晚说话,刚才还在商量去哪儿玩的人群,齐刷刷的将目光递到她的身上。
众人屏住呼吸,似乎都在等她的答案。
余应晚虽然人情淡薄,可如果这个时候还拒绝,那简直是不懂事。
“好。”
简单应下,她又打开手机,给何景梧发微信。
gt;gt;
包厢内,音乐开得震天响,眼前是疯狂摆动的身体,人群嘈杂,哪怕面对面都难以听见彼此的声音。
不过,在这种地方也不需要语言交流。
所以,当阮暮蘅朝着余应晚咬耳朵时,余应晚一脸呆滞的看向她。
听不见她在说什么,从余应晚这个角度,只能瞧见阮暮蘅发烫的耳尖,就像只毛茸茸的兔子。
阮暮蘅低头,又凑近几分,嗓音歉疚,“晚晚,之前的事,是我给你添麻烦了。”
余应晚咬着吸管,对她的话没多大表示,只觉得一个小姑娘,脸红低头的样子,真可爱。
难怪何景梧这么喜欢弄自己。
阮暮蘅不再说话,而是拉着她的手,指了指舞台。
舞台不知何时静了下来,少年穿着卡其色的皮夹正在弹奏吉他,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来回扫动,她看不清那人的五官,只觉他右耳的耳钉十分闪眼。
合唱比赛的时候,余应晚就常常被那颗耳钉闪瞎。
台上的人似乎察觉到了她的目光,抬起脸,朝她微微一笑,帅气迷人。
原谅我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也怕有一天会跌倒
背弃了理想
谁人都可以
那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
都说beyond的歌最适合吉他,小提琴太轻柔,钢琴太亮丽,挥洒青春汗水里的肆意疯狂,不需要多么娴熟的技巧,只需要一颗滚烫而又鲜活的心。
人人都可以。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老去,可每个人都年轻过。
气氛太好,灯光也合适,就连温度,都是最适宜的18℃,有风拂过她的脸颊,丝丝凉意。
余应晚慢慢的,跟着唱了起来。
一曲完毕。
沉郁然当众走下舞台,将手中的吉他递到她面前,他勾起嘴角,少年的声音总是清澈如水,不含一丝杂质。
他说:“余应晚,跟我在一起吧。”
天之骄子大多是这样的,追一个姑娘,从来不会认真表白,想要什么就去拿,拿不到就强迫。
余应晚也笑,她想到了何景梧。
何景梧真是讨厌。
那晚,余应晚没有回家。
拒绝的话太多,一天一夜都说不完,她不会浪费时间在这种事情上,受何景梧的影响,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利己主义者,选择不回家,自然有她的理由。
gt;gt;
凌晨,天色熹微。
余应晚踩着一深一浅的脚步回别墅,满身酒气,白兰地酸涩,威士忌清苦,朗姆酒甜润……今天也算尝了个遍。
从未喝过酒的人,总比旁人易醉。
其实在第二杯的时候,余应晚就有些上头,后来勉强喝了那么一堆,只是想试试能不能盖去白兰地留在味蕾上的涩。
终是徒劳。
咔嚓——
她掏出钥匙开门,屋内光线很暗,烟雾萦绕,尼古丁的味道在空中肆意蔓延,唯阳台那处亮着零星的红点,勾勒出男人挺拔身形。
只要有一点光就够了,她不贪心的。
余应晚脑袋很沉,意识快要支撑不住,她闭上眼,脚步虚软,跌跌撞撞的走过去。
没走两步,身子便被拦腰抱起,跟她预计好的一样。
余应晚顺势搂住男人的脖子,在他的脸颊亲了一口,笑得像只喝醉了的猫,“何景梧,你是在等我吗?”
男人不答反问,“去哪儿了?”
“酒吧。”余应晚回得干脆,“今晚,有人跟我告白了。”
说完这句话,她努力睁开醉眼,仔细的打量着男人,想从他的脸上看到些许变化。
一些,她期待的变化。
谁知,光线暗,她看不清。
男人嗯了一声,又问,“那你怎么回答的?”
“我……”
余应晚偏着小脑袋,突然笑了,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还是醉酒后的自然反应。
她虽然酒量不好,但酒品不错,喝醉之后,不哭不闹,顶多就傻笑几声,笑的鼻涕和口水一齐流出,沾在他衬衫的后衣领。
“我”了半天也没“我”出个具体答案。
系里的大合唱演出十分顺利,众人提议去酒吧庆祝。
余应晚跟在人群后面,一边拿着手机给何景梧发定位,一边心不在焉的听着班级安排。
“晚晚,晚上一起去庆祝?”
阮暮蘅不知何时,走到她的身边。
余应晚抬头,神色有丝尴尬,近来学业繁忙,再加上合唱比赛调了位置,两人倒不如从前那般亲密。
其实,这些都是借口,真正让两人疏远的原因,还是何景梧。
“是啊,是啊,晚晚,一起去吧。”
很意外,未等余应晚说话,刚才还在商量去哪儿玩的人群,齐刷刷的将目光递到她的身上。
众人屏住呼吸,似乎都在等她的答案。
余应晚虽然人情淡薄,可如果这个时候还拒绝,那简直是不懂事。
“好。”
简单应下,她又打开手机,给何景梧发微信。
gt;gt;
包厢内,音乐开得震天响,眼前是疯狂摆动的身体,人群嘈杂,哪怕面对面都难以听见彼此的声音。
不过,在这种地方也不需要语言交流。
所以,当阮暮蘅朝着余应晚咬耳朵时,余应晚一脸呆滞的看向她。
听不见她在说什么,从余应晚这个角度,只能瞧见阮暮蘅发烫的耳尖,就像只毛茸茸的兔子。
阮暮蘅低头,又凑近几分,嗓音歉疚,“晚晚,之前的事,是我给你添麻烦了。”
余应晚咬着吸管,对她的话没多大表示,只觉得一个小姑娘,脸红低头的样子,真可爱。
难怪何景梧这么喜欢弄自己。
阮暮蘅不再说话,而是拉着她的手,指了指舞台。
舞台不知何时静了下来,少年穿着卡其色的皮夹正在弹奏吉他,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来回扫动,她看不清那人的五官,只觉他右耳的耳钉十分闪眼。
合唱比赛的时候,余应晚就常常被那颗耳钉闪瞎。
台上的人似乎察觉到了她的目光,抬起脸,朝她微微一笑,帅气迷人。
原谅我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也怕有一天会跌倒
背弃了理想
谁人都可以
那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
都说beyond的歌最适合吉他,小提琴太轻柔,钢琴太亮丽,挥洒青春汗水里的肆意疯狂,不需要多么娴熟的技巧,只需要一颗滚烫而又鲜活的心。
人人都可以。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老去,可每个人都年轻过。
气氛太好,灯光也合适,就连温度,都是最适宜的18℃,有风拂过她的脸颊,丝丝凉意。
余应晚慢慢的,跟着唱了起来。
一曲完毕。
沉郁然当众走下舞台,将手中的吉他递到她面前,他勾起嘴角,少年的声音总是清澈如水,不含一丝杂质。
他说:“余应晚,跟我在一起吧。”
天之骄子大多是这样的,追一个姑娘,从来不会认真表白,想要什么就去拿,拿不到就强迫。
余应晚也笑,她想到了何景梧。
何景梧真是讨厌。
那晚,余应晚没有回家。
拒绝的话太多,一天一夜都说不完,她不会浪费时间在这种事情上,受何景梧的影响,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利己主义者,选择不回家,自然有她的理由。
gt;gt;
凌晨,天色熹微。
余应晚踩着一深一浅的脚步回别墅,满身酒气,白兰地酸涩,威士忌清苦,朗姆酒甜润……今天也算尝了个遍。
从未喝过酒的人,总比旁人易醉。
其实在第二杯的时候,余应晚就有些上头,后来勉强喝了那么一堆,只是想试试能不能盖去白兰地留在味蕾上的涩。
终是徒劳。
咔嚓——
她掏出钥匙开门,屋内光线很暗,烟雾萦绕,尼古丁的味道在空中肆意蔓延,唯阳台那处亮着零星的红点,勾勒出男人挺拔身形。
只要有一点光就够了,她不贪心的。
余应晚脑袋很沉,意识快要支撑不住,她闭上眼,脚步虚软,跌跌撞撞的走过去。
没走两步,身子便被拦腰抱起,跟她预计好的一样。
余应晚顺势搂住男人的脖子,在他的脸颊亲了一口,笑得像只喝醉了的猫,“何景梧,你是在等我吗?”
男人不答反问,“去哪儿了?”
“酒吧。”余应晚回得干脆,“今晚,有人跟我告白了。”
说完这句话,她努力睁开醉眼,仔细的打量着男人,想从他的脸上看到些许变化。
一些,她期待的变化。
谁知,光线暗,她看不清。
男人嗯了一声,又问,“那你怎么回答的?”
“我……”
余应晚偏着小脑袋,突然笑了,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还是醉酒后的自然反应。
她虽然酒量不好,但酒品不错,喝醉之后,不哭不闹,顶多就傻笑几声,笑的鼻涕和口水一齐流出,沾在他衬衫的后衣领。
“我”了半天也没“我”出个具体答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