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种田文) 第26节(1/3)
“希望如此吧。”一声幽幽的叹息遥遥传来。
俩人同时看向窗外,澡堂子的方位,为了配合十二史,整个澡堂封锁起来,里面的人尽数清除,十二史就在里面,除了他们,还有朝曦和沈斐。
“以十二史的身手,要不了多久那女子与宁王便会葬身于此。”他十分自信,“主子且瞧着,出来的一定是十二史。”
砰!
澡堂子的正门被人踹开,朝曦一身狼狈,脸上挂了彩。
这回的杀手好厉害,用掉了她一半的银针才打死,不过收到了好多银票,雇主非常大方,给他们一人三五张银票。
杀手这个职业处处需要钱,比如她原来在怡春院时,有个杀手总爱装成客人混进来,每次都一掷千金,扮演的无懈可击,没有一个人怀疑他,唯有朝曦。
她数次发现这人磨指甲的声音,不知是紧张还是习惯,大拇指和二拇指对磨,这个小动作藏在袖子里,没人瞧见,加上环境嘈杂,更不可能有人听见,只有朝曦听见了。
她在自己房间时发现隔壁有这种声音,出去买药时又有这种声音,久而久之便晓得了他是杀手。
朝曦总能从这些微不足道的小细节中发现他们的行踪,就好比昨天那个刺客,如果是一般人,还真不可能听到动静,赤着脚,一点声音都没有,可朝曦就是听到了,她的耳朵太灵了,尤其是专心的时候,一根针掉在布上的声音她都能听见,从小就是靠着这种本事不知道抓了多少毒·物,师祖都抓不过她。
这是朝曦的天赋。
她拉了拉衣物,将沈斐更紧的绑在背上,不知是不是勒的难受,一声轻轻的咳嗽声响起。
“哇。”朝曦大喜,“沈斐你终于醒了。”
第34章 你最厉害
一歪头,沈斐眉头蹙紧, 似是难受的狠了, 撑起身子, 手臂垫在朝曦背上,缓口气后瞧了瞧四周。
十二史是死了,还剩下一些善后的黑衣人, 潜伏在黑暗里, 也不露面, 只在有人接近的时候打晕拖走,保这里一片宁静,不被打扰。
楼上那人不死心,含恨道, “主子,这一片都被咱们控制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蠢货!”屏风后的女人怒喝,“你想告诉全天下是我杀了宁王吗?”
宁王的身份特殊, 既是摄政王, 又是皇上的师傅, 还是保住大顺的英雄,呼声极高,朝廷七成的人心甘情愿被他控制,一旦她杀宁王的事泄露出去, 只怕自己的位子也坐不稳。
所以这事只能暗中做, 偷偷的做, 决不能让任何人走漏风声。
人越多,越容易暴露,可事到如今,已别无他法。
那女子朝窗外瞧了一眼,没想到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偏偏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冒出个武艺高强的乡野村姑,坏了她的计划,可恨!
“这里闹得这么大,已经瞒不住,宁王的人很快就会知道,胭脂,你继续传递假消息,误导宁王的人,千万不能让他们找来。”
帘子后有一姑娘单膝跪地,叩了一礼后翻另一个窗户离开。
“至于你……”女子阴冷的笑声透过帘子传来,“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一柱香的时辰内杀了宁王,若是办不到,提头来见我。”
跪着那人当即跌坐在地,不是他没出息,是一柱香的时间太短了,他小命休也。
主子太谨慎了,不让请当地的杀手,也不放心花重金求来的,怕这些人出卖她,既然能为了钱杀人,自然也能为了钱出卖她。
况且很多杀手组织都有规矩,第一条就是不杀宁王,不敢杀,也不会杀,宁王是保住大顺的英雄,他们再没有道德,这点良知还是有的。
没办法只能动用从小培养的暗卫,少一个,主子便心疼一回,这些人都是万里挑一选出来的,不知道养了多少年,花了多少心血和银子,全折损在朝曦手里,别说是主子心疼,就是他也心疼。
他可是亲眼瞧见主子对这些暗卫多上心,给了最大的方便和支持。
初接触时这些人个个不屑,根本不受他控制,只听主子一个人的,主子给了他一面令牌,他们才听话。
都说有多大本事就有多大脾气,现在死了,还真是讽刺啊。
主子不知何时已经走了,无声无息,屋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爬起来,出了小屋,吩咐人过来,交代些事情。
好几次交手,他并非对朝曦完全没有了解,朝曦功夫再高也没用,她单纯,不晓得隐藏自己,暴露了很多东西。
譬如说无论再好的轻功,落地无声,隐藏,潜行的完美无缺,谁也发现不了的情况下,她居然每次都能提前知晓,并且做好准备。
本来应该他们在暗,登时变成了她在暗偷袭,攻个防不胜防,如此才会接连失败。
可她是怎么发现的?
没瞧见她与外人交涉,单单纯纯一个人,买不着消息,他们的人也都很可靠,不可能自投罗网告诉她自己几时偷袭,那么问题一定出在她身上。
她有什么远超常人的能力,比如说听力过人。
并非没有这种人,他以前见过一个嗅觉特别灵敏的人,他一进门便知道他干了什么
俩人同时看向窗外,澡堂子的方位,为了配合十二史,整个澡堂封锁起来,里面的人尽数清除,十二史就在里面,除了他们,还有朝曦和沈斐。
“以十二史的身手,要不了多久那女子与宁王便会葬身于此。”他十分自信,“主子且瞧着,出来的一定是十二史。”
砰!
澡堂子的正门被人踹开,朝曦一身狼狈,脸上挂了彩。
这回的杀手好厉害,用掉了她一半的银针才打死,不过收到了好多银票,雇主非常大方,给他们一人三五张银票。
杀手这个职业处处需要钱,比如她原来在怡春院时,有个杀手总爱装成客人混进来,每次都一掷千金,扮演的无懈可击,没有一个人怀疑他,唯有朝曦。
她数次发现这人磨指甲的声音,不知是紧张还是习惯,大拇指和二拇指对磨,这个小动作藏在袖子里,没人瞧见,加上环境嘈杂,更不可能有人听见,只有朝曦听见了。
她在自己房间时发现隔壁有这种声音,出去买药时又有这种声音,久而久之便晓得了他是杀手。
朝曦总能从这些微不足道的小细节中发现他们的行踪,就好比昨天那个刺客,如果是一般人,还真不可能听到动静,赤着脚,一点声音都没有,可朝曦就是听到了,她的耳朵太灵了,尤其是专心的时候,一根针掉在布上的声音她都能听见,从小就是靠着这种本事不知道抓了多少毒·物,师祖都抓不过她。
这是朝曦的天赋。
她拉了拉衣物,将沈斐更紧的绑在背上,不知是不是勒的难受,一声轻轻的咳嗽声响起。
“哇。”朝曦大喜,“沈斐你终于醒了。”
第34章 你最厉害
一歪头,沈斐眉头蹙紧, 似是难受的狠了, 撑起身子, 手臂垫在朝曦背上,缓口气后瞧了瞧四周。
十二史是死了,还剩下一些善后的黑衣人, 潜伏在黑暗里, 也不露面, 只在有人接近的时候打晕拖走,保这里一片宁静,不被打扰。
楼上那人不死心,含恨道, “主子,这一片都被咱们控制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蠢货!”屏风后的女人怒喝,“你想告诉全天下是我杀了宁王吗?”
宁王的身份特殊, 既是摄政王, 又是皇上的师傅, 还是保住大顺的英雄,呼声极高,朝廷七成的人心甘情愿被他控制,一旦她杀宁王的事泄露出去, 只怕自己的位子也坐不稳。
所以这事只能暗中做, 偷偷的做, 决不能让任何人走漏风声。
人越多,越容易暴露,可事到如今,已别无他法。
那女子朝窗外瞧了一眼,没想到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偏偏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冒出个武艺高强的乡野村姑,坏了她的计划,可恨!
“这里闹得这么大,已经瞒不住,宁王的人很快就会知道,胭脂,你继续传递假消息,误导宁王的人,千万不能让他们找来。”
帘子后有一姑娘单膝跪地,叩了一礼后翻另一个窗户离开。
“至于你……”女子阴冷的笑声透过帘子传来,“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一柱香的时辰内杀了宁王,若是办不到,提头来见我。”
跪着那人当即跌坐在地,不是他没出息,是一柱香的时间太短了,他小命休也。
主子太谨慎了,不让请当地的杀手,也不放心花重金求来的,怕这些人出卖她,既然能为了钱杀人,自然也能为了钱出卖她。
况且很多杀手组织都有规矩,第一条就是不杀宁王,不敢杀,也不会杀,宁王是保住大顺的英雄,他们再没有道德,这点良知还是有的。
没办法只能动用从小培养的暗卫,少一个,主子便心疼一回,这些人都是万里挑一选出来的,不知道养了多少年,花了多少心血和银子,全折损在朝曦手里,别说是主子心疼,就是他也心疼。
他可是亲眼瞧见主子对这些暗卫多上心,给了最大的方便和支持。
初接触时这些人个个不屑,根本不受他控制,只听主子一个人的,主子给了他一面令牌,他们才听话。
都说有多大本事就有多大脾气,现在死了,还真是讽刺啊。
主子不知何时已经走了,无声无息,屋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爬起来,出了小屋,吩咐人过来,交代些事情。
好几次交手,他并非对朝曦完全没有了解,朝曦功夫再高也没用,她单纯,不晓得隐藏自己,暴露了很多东西。
譬如说无论再好的轻功,落地无声,隐藏,潜行的完美无缺,谁也发现不了的情况下,她居然每次都能提前知晓,并且做好准备。
本来应该他们在暗,登时变成了她在暗偷袭,攻个防不胜防,如此才会接连失败。
可她是怎么发现的?
没瞧见她与外人交涉,单单纯纯一个人,买不着消息,他们的人也都很可靠,不可能自投罗网告诉她自己几时偷袭,那么问题一定出在她身上。
她有什么远超常人的能力,比如说听力过人。
并非没有这种人,他以前见过一个嗅觉特别灵敏的人,他一进门便知道他干了什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